为深入贯彻落实xxx总书记关于“要保持经济运行平稳,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全力稳定经济增长,提前做好项目准备,抓紧企业开工复产”的指示要求,全面贯彻省政府关于做好企事业单位开工复产工作的有关部署,在做好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6、7、9号公告要求、省国资委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出资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和集团公司关于做好森工集团所属各企业安全开工复产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林区企业开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开工复产,最大限度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林区经济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复工复产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联防联控的原则。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公司指导协调作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复工复产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源头管控的原则。加强人员统一管理,落实返岗复工人员监控,完善外来人员登记测温等措施,有效阻断
疫情传播途径。
三是坚持科学防控的原则。按照上级及**市卫健、疾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指引,科学开展防控工作,并对全体职工中开展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公司整体统筹部署。一是充分发挥公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在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复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科学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复工复产的整体统筹。二是结合防控形式及时修订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对措施,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反应迅速,处理及时。三是统一组织消毒灭菌。由后勤工作人员每日对卫生间、走廊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灭菌工作。五是继续严格执行“六项机制”(即隔离机制、检测机制、餐饮机制、环境机制、办公机制、纪律机制),做好公司干部职工个人防疫,自觉减少外出活动,如有体温异常、身体不适等症状的应及时上报。
(二)强化主体责任。一是完善充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复工复产方案,根据情况了解的变化和防疫工作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现有疫情防控方案,建立好防疫工作机制。二是开展严格的排查自查,加强人员管控,严格做好重点区域的杀菌消毒,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三是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
6、7、9号公告要求,符合公告要求的单位,完成复工复产前的自查验收,达不到公告要求的单位,要延迟开工时间,暂缓复产。四是各单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后,要将具体复工复产时间报公司备案,达不到复工复产条件的,要将具体改进措施和拟复工时间报公司备案。五是各单位要加强与所在地乡镇疫情防控部门的日常联系,及时按规定排查、报告相关信息,重大情况和突发情况要随时报告。
(三)落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措施。一是要在继续落实好公司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继续严格执行防控部署,服从地方政府的防控管理,切实落实组织领导、岗位职责,确保上级部署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任务第一时间得到落实。二是认真参照落实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6、7、9号公告要求和集团公司“六项机制”,做好基础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三是要严格要求所属单位职工群众,疫情防控复产复工前后,响应上级的安排部署,及时报备身体健康状况和历史行程。四是对本单位职工做好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尤其是人员外出流动和身体健康状况,发现疫情及时向属地政府通报,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全面掌握全体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人进行统计核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要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填报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排查情况告知书,要求每位员工如实准确填报,以便更加准确的掌握疫情相关信息;
要了解掌握外地返回人员的行程和旅居史,重点排查去过武汉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人员;
所有外省来人或返乡人员一律实行**市集中隔离观察14天。要排查是否属于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按有关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二)测量体温。落实专人每日上班前对单位内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工作中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温监测,确保每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询问员工有无乏力、发热、咳嗽、胸闷、腹泻等症状,随时掌握员工身体状况。对发现异常现象及时隔离观察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或者到医疗机构就诊。对本单位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密接排查。密接人员必须严密排查。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或者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要及时向企业员工发布信息,及时排查密切接触者,确保生产稳定、人员安全。
(四)佩戴口罩。全体员工要参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执行手卫生措施,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要掌握口罩的正确佩戴方法、脱下方法和丢弃方法,避免发生二次污染。要按标准设置带有明显标识的废弃口罩专用箱,设专人管理并加强消毒。
(五)杀菌消毒。要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做好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工作。做好必要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等物资的配备。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单位内厂房、车间、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所有公共场所和员工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六)拉长工位。办公作业必须分界划线。将办公和生产流程化整为零,划分为多个小生产单元,不同单元之间员工尽可能隔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作业,限定工作区域,禁止擅自串岗走动。要降低工作区域内人员密度,职工的工位设置要拉长,尽量每人保持在1.5米以上。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中型会议及室内外聚集性活动。
(七)合理排班。生产用工必须合理配置。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开工复产节奏,组织排产用工,由单班全员生产调整为按两班或三班定员生产。
(八)食宿分散。严禁安排员工在食堂集中用餐,按班组错峰间隔就餐、使用饭盒分散用餐,餐后要进行消杀防疫。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有洗浴场所的,要限定人数错峰安排员工洗浴。合理分配员工宿舍,尽可能减少住宿人数,降低人员密度,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按标准规范消毒,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九)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保持开窗通风。
(十)加强培训。加强全体员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组织防控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的防疫意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肘部等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保证充足的睡眠,不熬夜、不聚餐,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减少员工串岗游走,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十一)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严禁外来人员入内。有条件的单位提倡使用专车接送职工上下班。
(十二)及时报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疫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报送的信息要及时准确。符合复工复产条件后,要将具体复工复产时间报公司备案,达不到复工复产条件的,要将具体改进措施和拟复工时间报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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