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销售有关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解决食品流通环节销售过期、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务,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此次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食品销售企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为,以小摊点,小经营店等为监管难点,集中开展侵权假冒、食品标签标识等问题的整治行动,全面清查,严厉打击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食品。
一是督促食品经营者进一步提高合法守法经营意识,认真落实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食品批发和配送企业,在购货时,一定要查验其主体资质,尽可能选购消费者反映好、信誉高的知名企业食品进行销售。小摊点、小经营店在购货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所购货物与票据是否一致,严禁采购来源不明食品。对先行铺货后结算的食品,更应严密审查其资质证明等。二是提醒食品经营者不定期的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巡查,严格落实食品临期规定,对保质期短、低温储存的食品,更应及时查验,严防出现过期、变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小经营店,因受经营面积限制,尽可能采取少进常购、先进先出的销售方式进行。
一是规范标签标识不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整治食品标签标示隐患和问题,集中整治和规范食品标注名称不规范、配料表标识不完整、夸大营养成分等行为,严厉打击篡改和提前标注生产日期、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及保健功效、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生产“山寨”食品“傍名牌”食品等恶意混同他人食品标签标识、自主标识内容不真实、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的违法行为。二是规范食品经营者合规经营食品。对辖区内食品销售者的基本情况开展摸底排查,摸清底数,及时发现、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店进货查验,告知其所要索取和查验的具体有关事项。
一是严厉打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食品。紧盯价格低廉的辣条、辣片、油炸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果脯、糖果、饮料等;
质量上,紧盯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超保质期、腐败变质和“山寨”傍名牌等问题。对不能溯源的“五毛食品”,责令经营者下架停售或者停业整顿。二是严厉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食品加工小作坊、粮油批发市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重点治理行动。争取做到查处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96家,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与密度,及时发现、有力制止不合格食品和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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