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根据新形势的要求,用符合检察事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思想,指导检察实践,推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正确树立法治理念,利于坚持职业操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助于培养检察官正确的法律意识,从而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作用。正确理解现行法律的含义,全面理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稳妥地处理惩处犯罪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辨证关系,准确地适用法律,有助于促进检察官刻苦钻研法学专业理论,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从而以精深的法理知识准确认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办案程序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助于检察官养成言、行、举、止依法约束的行为习惯;
有助于强化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观念,坚持“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操守。
二、内化法治理念于心,不断提高法治素养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检察工作的主题要求,新时期的检察官要提高法治素养,应将以下法治理念内化于心。要树立法律至上理念。检察人员在检察司法活动中,要确立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崇尚对法律权威的敬重,养成遵从法律的职业习惯,切实把法律作为评价一切个人、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行为的价值标准,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要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作为检察官,要确保司法公正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一是适用法律上的公正,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
二是主体保护上的平等,把重点保护国有利益主体转变到平等保护各类合法利益的主体上来,不因国籍和身份的不同而发生偏袒倾向,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检察活动中得到真正落实。要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在检察工作中,检察官要在发挥惩罚犯罪,保护社会固有职能的同时,强化保障职能,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要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体现人道,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尽可能表现出人文关怀,并将其贯穿于侦查、批捕、公诉等各个诉讼阶段的每一个环节。要树立自由平等理念。检察官应当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平等地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意识,强化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三、外践法治理念于行,推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了在实践中践行法治理念,针对检察工作的业务特点,顺应检察改革的需要,做到"四个坚持",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一要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确保程序公正,坚决杜绝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现象,并要切实强化对其他司法机关违反诉讼程序现象的法律监督,努力以程序的正义来保证实体的正义。二要坚持法律真实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必须认识刑事诉讼证明的标准,在此基础上形成具体的立案证据标准、逮捕证据标准、起诉证据标准,不纠缠细枝末节,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坚持正义与效率并重,通过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不折不扣地将法律的规定和精神贯彻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做到不枉不纵,在维护全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上,讲求诉讼效率,以一定的司法资源投入换取尽可能多的诉讼成果,即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速诉讼运作,减少案件拖延和积压。四要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杜绝只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忽视了办案的社会效果,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拓检察工作的新思维,形成更加科学的工作思路,寻求检察工作新的提升点,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的新突破,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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