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工作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贴紧群众需求、办好实事好事,现制定我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同习近平总书记来X考察重要讲话、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与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以及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协同推进,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切实在“学党史、办实事”上出实招见成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立足民政工作职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项目发掘、民主决策、责任落实、后勤保障、评价反馈、追踪问效等方面制定机制,推动机关科室、直属各单位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项目发掘。坚持“脚底板工作法”和“项目工作法”,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首要环节,结合“再调研”,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服务难点堵点,结合局务会每月定时结合业务工作听取研究民声、了解需求。利用民政信息网、局长信箱、ex等载体,采取无记名网络调查形式,持续针对业务管理、项目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征集基层意见,梳理汇总后直接在会议上对基层意见进行讨论。局主要领导每年用于下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位处级领导每年结合分管工作至少选定1个调研课题,撰写有分析、有建议、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二)民主决策。围绕居民、特困对象、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5大类重点服务人群,紧盯“八好”工作目标,及时发掘民政领域难点堵点,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储备清单,通过专题会议讨论、公众意见征询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形成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布。
(三)责任落实。确定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单位)、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责任领导具体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建立联合办理机制,涉及多个责任科室或者跨部门的事项,由牵头科室(单位)汇总项目进展,责任领导负责统筹把关各方项目进度,并按月召开局务会议进行专题反馈。各责任科室(单位)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与日常工作结合,建立完善项目措施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
(四)后勤保障。建立常态化项目督查机制,推行项目负责人及定期驻点谈心机制,起到疏解沟通障碍、提升安全意识、形成团结合力的作用。切实开展为基层减负行动,全面梳理制度办法、固定报表等工作清单,合并删减制度、免除“非必要”报表,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专人负责、一表到底、逐月更新。由机关党委办公室统筹衔接各责任领导、各责任科室(单位)对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的行程安排,综合推动各项工作进程,实现各项目与既有工作不冲突,助推各项目安全高效推进。
(五)评价反馈。将机关各职能部门考核绩效与基层定期“我为群众办实事”评价打分相挂钩,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定期梳理各类项目流程,对于进度滞后、负面反映强烈的或项目意见争议较大的事项进行统计分析,对服务类项目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动态公布整改成效,对工程类项目要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助推高质量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
(六)跟踪问效。强化效果评估,建立项目成效公示制度,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导致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批评督促,对进展突出、效果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落实,把机制落实摆上日程,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做好工作部署,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做到有计划安排、有时间节点、有落实反馈,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按月及时报送“我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情况。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ex”、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突出成效,及时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和党员干部担当尽责、攻坚突破、作为突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形成人人尽责、担当有为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抓好机制实效。要聚焦民政工作发展中思想认识模糊、解难题办法不多、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和现象,找原因、想办法、促整改、抓落实,出台服务群众的务实举措,解决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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