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全力以赴做好**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气象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为:******
三、领导小组职责为
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责,全力为社会各行各业安全生产做好气象保障服务工作,严密监视天气变化,加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认真检查落实防灾应急预案,进一步组织落实好气象保障服务的责任和措施;
进一步加强与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民航、环境保护、农业、卫生、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气象灾害预警联动和应急联动机制的重要作用,为政府、相关部门部署应对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减少因不利气象条件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领导小组要加强管理与监管,开展单位内部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
四、重点实施范围
易燃易爆场所、危化企业以及其它易遭雷击建(构)筑物,必须安装防雷设施,认真落实防雷减灾措施,严格执行《防雷技术规范》。
五、重点整治内容
(一)加强防雷安全督导。在我区所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必须经防雷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应安装而未安装的,或虽安装了但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应按照国家《防雷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补装或整改,我局定期开展防雷安全督导检查。
(二)实行安全检测制度。每年雷雨季来临之前,凡是国家《防雷技术规范》规定范围内的防雷设施,都必须接受气象防雷检测中心的检测,对检测合格的防雷设施发给统一的检测合格证,对经检测不符合要求的防雷设施要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整改或拒不接受检测的,以不合格论处,以确保雷雨季节的安全生产。
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排
统一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采取单位自查自纠与部门督查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从2020年7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7月份)
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集中整治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全面检查、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
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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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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