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全面宣传社区长期以来涌现的好人好事,引领广大居民向善、向上、向美,积极投身新时代文明道德实践活动,使广大居民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美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依据,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学习、推荐、宣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社区掀起学习好人好事和争当先进典型的热潮,大力营造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和谐幸福社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
所有县县城社区居民,包括在县城居住、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外地市民及社会组织。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公认度高的个人、家庭或社会组织如居民满意商家、志愿者协会、“六和”家庭、“十佳”文明家庭等均可参选。
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分为个人、家庭、社会团体或组织三大类。具体评选类别及标准如下;
个人部分共五类,分别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模范:坚持多年为社区,为他人做好事;
长期坚持主动无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
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社会和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在公民其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
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公安机关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
在抢险救灾中作出重大贡献或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高效,享有高度信誉;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遵守自己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诺言;
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不用谎言恶意欺骗他人。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
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
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老人;
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在家人亲属病痛、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赞扬。
家庭部分共五类,分别为:爱国守法模范、平等和谐模范、遵德守礼模范、家风淳朴模范、绿色节俭模范五类,具体标准如下:
1.爱国守法模范: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拥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市民守则、居民文明公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平等和谐模范: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已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3.遵德守礼模范: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4.家风淳朴模范: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厚养薄葬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立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
5.绿色节俭模范: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社会团体或组织部分共三类,分别为:诚信商家模范、爱心企业模范、热心公益模范三类,具体标准如下:
1.诚信商家模范:以正品、诚信、务实为宗旨,以优质的产品、真诚的态度、热情的服务赢得广大消费者好评;
产品质量过硬,无假冒伪劣产品,在同类店铺中销量靠前;
门店环境干净整洁,员工精神面貌良好,服务热情周到。
2.爱心企业模范:坚持“诚信为本、合法经营、服务大众、奉献社会”的企业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就业机会均等和薪酬公平,安置社会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
企业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慈善意识强,热心慈善公益事业;
积极向贫困学生、敬老院、疫情所在地等捐款捐物,企业内部慈善氛围浓厚。
3.热心公益模范:高度重视慈善捐助公益活动,在各项公益活动中,认真做好单位内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员工参与;
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广大职工思想政治水平,多次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开展慈善捐助公益活动的认识;
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在活动的内涵和形式上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评选活动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实行群众评议、居委会推荐、社区审定,使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1、宣传发动(2020年10月23日—11月10日)。由社区党工委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和评选标准范围;
各社区召开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居民小组长、楼院长、居民代表组成的动员大会,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进行部署;
充分运用报刊简报、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社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造浓舆论氛围。
2、推荐评选(2020年11月11日—12月10日)。各社区居民小组、楼院根据初步掌握、摸清的情况,按照评选标准推荐本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到本社区评选活动小组,经评选小组审核、讨论后,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在社区宣传栏向社会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各社区评选小组邀请部分居民代表、老党员、退休干部、社区志愿者组成评审会(确保评选活动的组织性和公开、公平、公正性),在参会者听证、讨论和评议后,最终优中择优,将本社区最具代表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三大类(个人、家庭、社会组织或团体)的典型各推荐1-2个(以前当选的各种典型也可再参与本次评选活动)上报社区评审委员会,并同时填写好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一同上交。
3、审查评定(2020年12月11日—12月31日)。社区评审委员会在各居委会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候选人的事迹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由社区党工委班子会确定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名单。
4、表彰奖励(2021年1月1日—1月31日)。召开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当选人座谈会,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品,并将当选人的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制作成宣传专栏向社会展出(各居委会把每个推荐候选人的典型事迹写成600字左右材料报社区党工委备案),让全县市民向“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学习。对有重大贡献和影响力的典型人物进行重点采访,并向县委宣传部和县文明办推荐。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对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社区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将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抓实抓细。要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要认真挖掘具有时代特点和引领作用的人和事,做到好的模范大家评,好的风尚大家传。同时各社区要抽调骨干力量负责本社区评选活动的宣传、组织、推荐和申报等工作,对填报人的报名表、事迹材料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先进人物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典型性。
2、舆论引导,注重过程。要充分发挥标语、宣传栏、板面、led电子显示屏、文化墙等宣传阵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和报道,努力把他们的先进感人事迹和高尚品格传播到广大市民中去,形成“人人学习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坚持原则,抓好落实。评选推荐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决弄虚作假行为;
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搞特殊,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候选对象评选出来;
坚持质量第一,不搞平衡照顾,事迹不突出,没有典型意义的可以不报,具有时代特点,正能量充足的可以多报1-2个典型。一旦发现违反本次活动精神的行为,一律取消评选资格。此次评选活动时间紧、要求高,各社区居委会要切实按活动有关要求做好安排,抓好落实,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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