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实施和油竹新区党政领导信访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顺利进行,文秘部落油竹新区党委、管委会决定,与各工作片签订《油竹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片长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情况汇报,定期分析本地区社会治安形势(每半年至少2次),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指导综治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分管干部切实负起“第二责任人”的责任,具体抓好综治工作的落实。片长每年与村、部门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及进行组织检查考评,严格兑现奖惩。
(二)、切实抓好片内信访工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片长对本片的信访工作负第一责任,应结合本片实际,提出明确的信访工作任务、要求与措施,建立各行政村及相关部门的信访包干责任制,尽最大限度将上访控制在本片范围之内。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明显减少。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民自治和企业民主管理等制度不断完善,“民主法制村”达到60%,村、企事业单位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的面达到100%,对直接受理、信访部门和上级机关转办的群众来信要及时办理,并做好记录。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组织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片每年集中组织排查调处活动不少于2次。各类基层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不发生影响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赴京上访、到省上访、来市来县和管委会上访杜绝集体上访活动。建立完善和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预案,片领导和有关部门掌握有关群体性事件信息及时,处置果断稳妥,无事态扩大、激化现象。
(三)打击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因地因时制宜组织开展集中打击和专项治理,协助政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暴力恐怖犯罪、以及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性犯罪和毒品犯罪、破案绝对数提高,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刑事大要案能及时侦破。每年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通过整治,治安面貌明业改善。及时查禁取缔“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使其蔓延泛滥。继续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和社会帮教工作,加大防范和惩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活动的力度,不发生“法轮功”顽固分子进京滋事等各种捣乱破坏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农村、单位内部等区域、部位的治安防控网络较为完善,全方位、全时空,多层次、集打击、防范、控制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刑事犯罪案件大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不形成“市霸”、“行霸”、“路霸”、“村霸”等严重黑恶势力。深入开展以省级、市级“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的基层安全措施落实,科技防范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道德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平安乡镇”达标率达到70%以上,“平安社区”、“安全小区”、“治安安全村”、“治安安全单位”达标率分别达到80%以上。现无毒地区社区保无毒,有毒地区“无毒社区”达标率达到40%以上。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有效防范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成效明显。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铁路护路联防等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活动经常。流动人口教育、服务、维权、管理各项措施不断强化,犯罪人数占流动人口总数的比例逐年下降。归正人员安置率、帮教率分别达到90%、95%,重新犯罪率不超过5%。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全部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广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路线活动,不发生冲击铁路、拦截列车、破坏拆盗铁路设施等严重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重大事件,金温铁路沿线安全文明铁路线创建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六)、各项治安管理和安全措施得到较好落实。火灾、交通事故的上升幅度得到遏制,不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有影响的特大恶性治安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和非法的群体上访案件。
(七)、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加强村综治组织和办事机构。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村综治办公室。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配套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组织、人员、职责、报酬“四落实”的治保会、调委会达到90%以上。定期培训综治干部,综治干部能力素质提高明显。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工作制度健全。坚持综治(信访)会议制度,村综治办每年召开全体会议2次以上。对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嘉奖。每年开展综治工作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管委会综治办。每年开展治安(信访工作)形势分析2次,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1次,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认真完成管委会综治办、信访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工作富于创新,有本地特色。
(九)各项综治保障措施逐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经费及各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逐步有所增加,开展各项综治活动的专项经费有保障。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
(十)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公众随机抽样调查,群众对当地社会治安状况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85%,认为有安全感的达84%以上。片区内的要信要访按期结案率达98%,年终结案达90%以上。
二、检查办法
1、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管委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制定考核办法,每年一次考核。
2、管委会综治办将各片履行本责任书情况汇总后上报管委会党委、管委会。
三、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纳入《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2、本责任书责任目标列入片社会治安第一、二责任人政绩考核和评优、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3、凡因失职、渎职、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等原因,达不到责任目标或造成治安秩序混乱、案件多发、来信来访不能及时处理,使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致使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片长和分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对其评先、表彰、奖励等资格实行一票否决,违反党纪、政纪的,按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至 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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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人: 签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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