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处置不合格党员探索与思考调研报告【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探索与思考调研报告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问题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不合格的党员清除出党,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进一步认清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性
党员是党的细胞和肌体。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关键所在。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的57名党员,历经95年的发展壮大,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党员数量的增加,社会的深刻变革,不可避免导致党员质量的良莠不齐。因此,积极探索不合格党员的转化处置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一)处置不合格党员是顺应世情党情国情变化的必然要求。从国际看,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地缘政治格局和大国关系深刻调整,保护主义、民粹主义、狭隘民族主义升温,冷战思维抬头,西方国家把我国发展壮大视为对其价值观和制度模式的挑战,加紧对我国进行思想文化渗透。从国内看,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诸多配套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伴随着改革的纵深推进,原有的利益格局必定要触动,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开始凸显,一些矛盾积重难返,改革引发的社会利益分化、社会多元化主体正在形成,人们思想观念也将会发生更为深刻的变化。在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深入分析我党肩负历史任务和党员队伍现状的基础上,党中央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列为了党的建设主线。毋庸置疑,在八千多万党员队伍中,的确还存在着极少数不合格党员,败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的威信。不难看出,随着世情党情国情的深刻变化,积极探索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机制,确保党员队伍纯洁,是当前D建工作亟须解决的现实课题。
(二)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根本要求。我们党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但也要看到,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责任感缺乏,信仰不真信、修身不真修、在党不言党、乱评乱议党的大政方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按照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要求,立足于抓常抓细抓长,推动党内教育由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日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之中,是党在思想政治建设上的进一步深化。我们党的根基在基层,党的肌体细胞是党员。细胞合格,党的肌体就强健;
基层有活力,党的事业就兴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党的每一个细胞都健康起来、每一个组织都坚强起来,更好地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因此,做一名“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就要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通过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措施妥善进行处置,从根本上解决党员队伍现状。
(三)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党员队伍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全党要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这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政治要求。当前党员队伍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在各个领域、各个岗位发挥了作用,展示了形象。但是,仍有少数党员的价值观、人生观发生了偏离,组织纪律性较差,不讲政治、不讲正气、不讲原则;
有些党员入党动机不纯,入党就是为了“找工作有资本”、“比身份有面子”;
入党后,自我要求放松,工作标准降低,混同于普通群众,有的甚至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带头违规违纪,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先进性。这些现象虽然只是极少数个别现象,但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对此,我们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和彷徨,必须下决心,清除自身肌体中的“毒瘤”,确保党员队伍自身建设的纯洁性。
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在现实工作中,我们虽然在党员经常性和管理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但依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从严治党意识弱化,认识不足。少数基层党组织在抓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时,不同程度地忽视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问题。在具体处置时,或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担心处置了一批不合格党员,会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给自己和单位工作抹黑。或对不合格老党员、年轻党员不忍处置,认为处理起来伤害了老同志感情、断送了年轻人的前程。有些基层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概念不清,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与党纪处分等同起来,一谈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就认为是纪委的事情,甚至连我们一些从事基层党务工作的同志也这样认为。同时在党员队伍中,有的党员认为“党员不党员,区别一块钱”,只要不违法乱纪,组织“奈我不何”;
有的党员认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信奉“中庸之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有的党员认为党内不合格党员为数不少,“要出一起出,组织没有这个勇气”。这些片面、模糊的思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决心、力度和效果。
(二)不合格党员标准笼统,处置难办。虽然《党章》对党员标准有明确规定,但过于原则,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绝大多数人对处置不合格党员标准感到难以掌握,在实际工作中感到难以操作,难以执行到位。比如,《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但在实际工作中,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三不”党员占有一定比例,但在党员评价工作中定性多、定量少,弹性大、刚性少,存在“原则难掌握,标准难界定,评价难操作”等问题。随着社会转型和社会分工的差异,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身份的党员日益增多,党员队伍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以什么样的标准认定各类党员是否合格,没有具体可操作衡量的标准,导致不合格党员难以认定和处置。
(三)处置程序不规范不到位,措施不严。目前我们还没有一套现成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关于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方法和手段,而党章在此方面的规定太原则、太宏观,伸缩空间大,在定性、量化上不够具体,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再加上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既严肃且敏感的工作。虽然我们在实践中建立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基本合格党员设立了教育转化阶段,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的基层党组织帮教和处理相脱节,抓得不实,没有真正起到作用。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评议工作本身就存在应付心理、老好人思想,弱化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际效果。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民主评议环节,程序不严格、操作不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走过场”,党员评议“送人情”,导致评价结果“失真”,不合格党员难评,难以达到全面客观、合理准确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
三、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基本实践与思考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它是一把“双刃剑”,评价结果的准确性、教育转化的有效性、处置工作的常态化,会在党员队伍中产生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和导向作用。因此,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必须细化标准、严格程序、广泛参与、公正公开,并建立评比、处置、教育、转化“四位一体”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优胜劣汰的评价体系。根据党章和党内相关法规,按照简洁、管用、能做到、易操作的原则,从党员思想、工作、生活以及现实表现等方面建立党员综合评价体系,是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处置转化不合格党员的基础性工作。2013年以来,秭归县直机关工委在县直机关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了“星级”评定活动,根据党员的职位、离退状态,分类设置“五星级”党员标准,在职党员设“政治星、纪律星、品德星、作风星、实绩星”,并对每颗星提出具体的量化要求和考评标准。每颗“星”确定为10分,综合评分达到8分以上的授予一颗星。通过“五星级”党员评选,真正把那些优秀党员评准、评实,从而把不合格党员“找出来”,为集中处置、教育转化奠定了基础。
(二)构建以评促创的工作格局。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是一项长期而经常性的工作,必须立足“常”、“长”二字,教育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实际,把争先进、创一流的思想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秭归县县直机关工委在党员评星定级工作中,将“五星级”党员标准交给全体党员,组织党员亮身份、晒承诺、受监督,让党员对照标准干、围绕服务转,在服务创“星”中体现出先进性和战斗力;
每季度对党员践行公开承诺情况、平时表现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及时公示提醒;
年底结合党员组Z生活H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考核评比。在评比程序上,实行本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支部审查、上级党组织审定“五位一体”的评议工作格局,建立党员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打造以评促创、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搭建群众参与的开放平台。党员先进不先进、合格不合格,群众最有发言权。秭归县直机关工委在党员评星定级活动中,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做到工作方案听取群众意见,向群众做出公开承诺;
活动情况向群众通报,请群众评议;
考查评比请群众全程参与,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公认的“五星级”党员和“三星级”以下的党员评出来,让群众感受到“五星级”党员创评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
(四)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现实中,有些党员先进性、纯洁性有所降低,既有党员自身要求不严、党性不高的原因,也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党组织管理失控、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因此,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正面教育、积极转化为主。在党员评星定级工作中,建立党员评星定级台帐,将“星级”评定结果作为党员年度民主评议、评优评先、推选各级党代表、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五星级”的党员,优先推荐表彰、优先提拔使用、优先评为优秀公务员等,对评为“三星级”及以下党员,当年实行黄牌警告,民主评议确定为“基本合格”,由党组织书记与其严肃谈话,指出缺点,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结对帮扶,促进转化晋级。连续两年评为“三星级”及以下的直接列为不合格党员,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按程序除名,达到“教育在先,处理在后;
信服在前,手续在后”、“处置一个、教育警醒一片”的效果。
【2024年度处置不合格党员探索与思考调研报告【精选推荐】】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