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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网评热议六篇

时间:2022-12-11 17:25:05 来源:妙峰文库网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2018年11月28日新华网)

近年来,关于干部档案造假,改头换面的情况,让干部档案遭遇了信任危机,也让公信力受到了影响,更严重的是违背了政务诚信,严重阻碍了诚信的建设,也暴露出了对干部约束管理上的漏洞。

而《条例》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干部诚信建设上的短板进行“补足”。

孔子有云,夫取人之术也,观其言而察其行。干部档案的诚信度几何其实也关系到他们德行高低,一个干部如果对自己的档案都不能实事求是,那么还能奢求他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全心全意?显然,弄虚作假的“因子”会埋藏在他的心中,认为这是一种“捷径”,以至于背离自己的初心。

显然,《条例》对于干部来说是一把“尺子”,在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当下,更需要对干部“严”管理,尤其是在选拔和提拔干部的时候,尤其要严格把关,而干部的人事档案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诚信档案也考验着干部的自省、自律,只有带好这个“紧箍咒”,才能够管好自己。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条例》的出发点是在不断完善对干部的约束管理的同时,助力干部加强诚信的建设,让他们提高对干部的要求,规范干部的言行,提升干部认识档案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助力干部更好地成长。

篇二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

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应当严格规范档案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存储、数据验收、数据交换、数据备份、安全管理等基本环节,保证数字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确保与纸质档案一致。

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的改版体现了党和国家与时俱进的工作方法,重视干部管理工作,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点赞。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通知指出,《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干部人事档案作为新时代党的重要执政资源。要着力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条例》共有七章46条,自2018年11月20日起施行。1991年4月2日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篇四

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与1991年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比较,特别突出了全面从严要求。不仅在总则第五条将“依规依法、全面从严”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的5项原则之一,还在第六章“纪律和监督”以专章形式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纪律和监督作出了规定。

在严明纪律方面,《条例》第三十九条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严禁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填报干部人事档案信息”“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上的便利,直接实施档案造假,授意、指使、纵容、默许他人档案造假,为档案造假提供方便,或者在知情后不及时向组织报告”等“十一严禁”纪律要求,划出工作底线,标明工作禁区,竖起警戒栏杆;
在严格监督方面,《条例》规定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下级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职责,构建上级监督、自我监督、内部监督、其他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等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监督体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在严肃追责方面,《条例》明确规定,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纠正;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篇五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总结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着力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共7章46条,分总则、管理体制和职责、内容和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和审核、纪律和监督、附则。包括干部的履历类材料,自传和思想类材料,考核鉴定类材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党、团类材料,表彰奖励类材料,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以及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适用人群主要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在工作机制方面,建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与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业务标准,解决有关问题,促进工作有机衔接、协同推进。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明确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定位提高政治站位,鲜明提出干部人事档案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始终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分级负责、集中管理体制,打造政策统一、相互衔接、有机配合的工作新格局,精简整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日常管理具体内容,形成一个以宏观指导和原则要求为主,又兼顾实际操作的党内法规。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突出全面从严要求新增档案审核内容,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全面规范档案的“建、管、用”,新设专章明确档案工作纪律和监督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注重效用发挥丰富完善档案内容,重点收集体现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等方面的材料,增加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要求,为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提供翔实的档案信息。

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条例》将提高干部人事档案作为新时代党的重要执政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条例》分为七章,46条,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条例》自2018年11月20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91年4月2日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全国组织人事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深弄懂,作为服务干部人事工作的总指南,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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