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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养老体系建设整改情况督查报告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就我市养老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了整改意见。为了促进整改工作落实,推动我市养老体系加快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2014年10月份,教工委督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邢孔祥的带领下对我市养老体系建设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整改情况
(一)统筹规划发展养老服务业。《三亚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经上报审批,计划明年出台,将在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统筹规划,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业的机制体制。计划到2020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2600张,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40张。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起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将覆盖所有城乡社区。
(二)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我市成立了三亚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区和社区(居委会)也建立了养老服务中心(站),形成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我市现有全省统一的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95081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和88851890颐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共3个,可为老人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助、走失定位、政策咨询、精神关爱、节日祝福等居家养老服务。目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有423人,其中低偿服务对象304人,无偿服务对象119人。
(三)加快农村公办敬老院建设。一年来,市民政局加快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地区公办敬老院。高峰敬老院计划投资910万元在原址上进行改扩建,用地面积3064.86,建设床位100张,现已进入施工阶段。育才敬老院建设用地位于原育才镇政府办公区旧址,计划投资750万元,用地面积4146.69,建设床位100张,现正办理征地和用地预审手续。海棠湾敬老院建设用地位于东线高速公路藤桥立交西北侧,用地面积9599.51,计划投资1500万元,建设床位150张,现已完成地灾评估、规划选址、环评审批、用地预审、可研审批和招标备案。
(四)推进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相结合。自从教工委去年开展调研以来,引起市民政、卫生、社保等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大了沟通、合作力度。目前,我市“三无”和“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实行“零起付线”救助,可持有关证件到定点医院直接住院治疗,出院再进行结算,其费用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民政部门共同全额兜底负责,老年人看病就医困难和健康档案不完善等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五)开展养老服务公益慈善行动。我市已初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志愿养老和互助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年“敬老月”期间,三亚市志愿者协会大力组织志愿者开展“为老服务”活动。一些社区志愿者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上门服务的方式,为老人开展打扫卫生、读书读报、代缴话费、洗衣洗被等服务。此外,我市一些企业单位近年来兴起开展为老服务公益慈善行动,捐助生活用品,并组织员工上门为老年人进行服务。其中,南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获得了全国老龄委2013年度“全国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进展较为缓慢。按照《三亚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到2015年未,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50%以上。截止至2014年10月份底,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共768人,其中集中供养20人,集中供养率仅2.6%。按照《三亚市2008年-2013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目标要求,每个镇都要建一所规模达到100张床位,并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等多项服务为一体的镇级中心敬老院,可崖城、天涯敬老院建设用地至今尚未落实,现有的4家公办敬老院规模小、建筑破旧、设施简陋,只能为老人们提供简单的吃住服务。另外,我市的扶持优惠政策尚未落实到位,造成扶持力度不够大,导致社会参与积极性不高,养老服务业发展劲头不足。
(二)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是我市最主要的养老形式。但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花钱买服务”的居家养老观念得不到广泛认同,居家养老服务业难以发展壮大。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机构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职人员,加上有的社区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中坚作用发挥不大。现我市居家养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三亚颐和老年人护养服务中心为市区60岁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临终关怀等服务,但人员技能水平低、专业设备缺乏,绝大多数只能提供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另外,宣传拓展不到位,服务效率低下。目前,三亚颐和老年人护养服务中心为420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而市区60岁以上的老人2.91万人,仅占1.44%。
(三)养老服务管理力量较为薄弱。由于养老服务人员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较低及劳动强度大等原因,难以吸纳和留住专业康复护理人员,导致我市养老服务队伍专业人才缺乏,队伍稳定性差。我市居家养老护理员虽然经过短期的专业培训,但要应对老年人在生理、心理等多方面的需求,能力明显不足。我市4家公办敬老院工作人员明显高龄化,均属于临时聘用工,根本无法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多数没有专业养老护理职能技术资格证书,缺乏专业培训,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另外,养老服务管理机构和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利于养老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结合不够。去年以来,虽然市民政、卫生、社保等有关单加大了沟通、合作力度,解决了老年人住院缴费困难的问题。但据反映,“三无”和“五保”老人门诊看病费用超过200元标准时,出现“先付后偿”的情况。医疗保健技术引进机制体制还没有得到制定完善,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目前为止,各养老服务机构均未设立医疗机构,各医院也均未设立专门的老年人病床。
三、建议和意见
(一)统筹规划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健全养老服务管理机构和体制机制,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出台《三亚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制定或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使用国有划拨土地;
符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定的,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有偿用地手续,并优先保障。严禁养老设施建设用地改变用途,擅自改变用途的,严肃查处。
(二)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一是扶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在场所、人员、设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活动中心建设,对配备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和运营良好的给予合理补助。三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加快信息网络呼叫平台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更加适宜、更加便利的服务。四是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力度,鼓励购买有偿服务,扩大服务对象范围,壮大居家养老服务行业。五是继续健全老年人互帮、互助、互管的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志愿者活动。
(三)加快养老机构建设。一是根据海南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贯彻落实我市的扶持优惠政策,使民办养老机构逐渐成为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二是加快建设并办好公办养老机构,充分发挥托底作用,为“三无”、“五保”老人和低收入老人及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养老保障。三是加快新建、改建和扩建各区公办中心敬老院,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四是要充分利用村委会闲置的办公设施和农家大院等,建设幸福院、托老所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
(四)推进旅游、养老、医疗融合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加大投资、多元投资,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统筹建设多层次、多类型的养老设施,提供多方式、多种类的养老服务项目,满足不同人群的养老需求,形成旅游、养老、医疗为一体的综合型养老服务产业体系。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实现医养有机结合。加快打造老年人看病就医的“绿色通道”,特别要解决“三无”和“五保”老人门诊缴费困难问题。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市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机构合作力度,利用我市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设置养老服务专业和课程,大力培养老年医学、老年管理学及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依托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强化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实现服务专业化。鼓励和支持退休医护人员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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