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报告
倾听民众诉求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感谢检察官听取我的意见!”近日,在**市**区检察院简易听证室,一场公开听证会后,案件当事人王某与检察官交流起来。
去年*月以来,**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在信访场所常态化开展简易听证的工作要求,邀请值班律师、心理咨询师、退休检察官等参与案件评议和释法说理,绝大多数案件当场撤回申诉或息诉息访。
除了安排院领导“坐堂”接访外,如今*****都特别配备一个由“在线”律师、检察官等组成的接访团队共同接访。接访检察长可根据群众控告申诉的具体情况,甄别难易、急缓,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对于难解决的信访问题,启动内联外合会诊措施,采取公开听证、专家答疑、带案下访、上门听证等方式,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近三年来,**检察机关落实群众信访件件回复制度,对*****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日内程序性回复、*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办理过程。为每件群众信访粘贴条形码,颁发“身份证”,做到对信访件精准识别、全程跟踪,实现群众信访“网上受理流转、网上跟踪督办、网上回复答复”一网通办。
****年,**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听证办理疑难信访****件,促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形成合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可感受;
在*****检察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简易听证***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
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年*月,一份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
申诉人刘某某、石某某、杨某某对于涉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一案,不服武宁县检察院对其所作的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
经武宁县检察院、**市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复查、审查,均维持原不起诉决定。申诉人仍不服,向最高检提出申诉。
经复查,最高检认为申诉人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并作出了相关决定。在正式向案件申诉人送达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后,最高检依照相关程序,对公开文书中的当事人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了屏蔽处理,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自此,**检察机关也敞开大门,以各种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除了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还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此外,还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当事人的辩护律师或者代理律师可以直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者微信、App,在线注册后,查询案件信息。案件信息公开更加依法、便民、及时、规范、安全。
仅过去一年,**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人次;
深化与律师良性互动,检律会商全覆盖;
定期向社会发布主要办案数据,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检务透明度指数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公益诉讼工作跑出“加速度”
****年*月*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施行。
五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探索起步,到快速发展,再到提质增效,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
护航美丽**建设。围绕服务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大局,先后部署开展“五河一湖一江”水环境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守护**湖”等专项监督活动。
推行“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机制。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签订检察公益诉讼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意见,推动公益诉讼“先鉴定后收费”机构由原来的*家增加至**家;
深化“河(湖、林)长十检察长”协作,省林长办公室向全省推广**“林长+检察长”这一创新做法。
加强法检沟通协作。指导办理浮梁跨省倾倒危险废液、**古村落人文生态环境保护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形成“**特色”;
指导办理的“**市检察院诉张某某等三人故意损毁**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并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收录。
随着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一起被写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随着英雄烈士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垄断法等越来越多法律授权,公益诉讼检察跑出“加速度”。近三年来,办案规模逐年稳步提升,我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万件左右,每一起案件都体现了公益诉讼检察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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