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强力推动党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供大家参考。
强力推动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强力推动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在从严治党新常态下,D建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保持公安业务工作的正确方向,促进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任务完成。强力推动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既是实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提升D建工作质量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
一、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由于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认识不到位,对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重视,使之基层党组织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处于自流状态。据对徐州市局10个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和10个机关处室党(总支)支部书记就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重要性的问卷调查,发现有11人认为无关紧要,有7人认为非常重要,有2人认为比较重要,其中任职不到一年的6人,任职一年以上不到二年的5人。由此可见,基层党组织中有相当一部分特别是任职时间较短的党组织书记,对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为此,要注意澄清三种模糊观念:一是要澄清“不搞融合照样能抓好公安业务工作”的模糊观念。贯彻执行上级决策指示决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自始至终需要组织来推动。因此,贯彻执行上级决策指示,做好公安业务工作,关键是要增强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意识,自觉把D建工作贯穿于公安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力求做到:坚持党性原则,使公安业务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强化全局观念,使公安业务工作充分体现公安中心工作的要求;着眼长远建设,使公安业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勇于开拓创新,使公安业务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二是要澄清“公安业务工作忙,没有时间和精力搞融合”的模糊观念。市一级公安机关维护稳定的任务繁重,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工作连轴转,但对于各级基层党组织来说,能不能把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融合,关键问题在于主观上有没有强烈的融合愿望。据对徐州市公安局城区绩效考核排名前6位和排名后6位的派出所进行取样分析,发现绩效考核排名前6位的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普遍对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融合比较重视,而排名靠后的6个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大都忽视此项工作。事实说明,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融合,不仅不会影响公安业务工作任务的完成,而且还能减少工作忙乱,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任务的完成。三是要澄清“做好党务工作就是搞好了融合”的模糊观念。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认为,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每周抓好党员民警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一些文体活动,就是搞好了融合。党务工作如果脱离公安业务工作,只是自成体系、自我运转,对促进公安业务工作任务的完成作用是有限的,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做好“上篇文章”的同时,要多在做好融合这“下篇文章”上下功夫。
二、要围绕中心,发挥作用,切实构建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和实现途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虽有把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强烈愿望,但由于对中心工作的掌控不到家或是对融合工作流程不熟悉,缺少方法途径。因此推动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必须在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上出实招、求实效。
一是要善于找准“结合点”。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都要把增强服务中心工作意识作为开展D建工作和做好公安业务工作的先导,及时把握中心工作全局,每季度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分析融合工作情况,努力使D建工作在服务大局工作、中心工作任务中与本单位业务工作融合得更加顺畅、更为紧密、更富成效。近年来,徐州市局各级党组织找准“结合点”,强力推动“深度融合”,中心工作硕果累累。2018年中国最安全城市排行榜位列第三;2018年大数据支撑下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被公安部总结推广;2018年服务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经验做法得到江苏省和徐州市领导的好评。
二是要精心选好“切入点”。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破解发展难题作为重点,紧密结合“四项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防风险、补短板、抓规范、提能力”集中攻坚行动等战略任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议事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在融合中发现党组织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采取针对性措施抓自建,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功能。近年来,徐州市局以打造徐州公安铁军为目标,在青奥会、省运会、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和G20等重大安保工作中,组织开展“亮明党员身份、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先锋作用”活动,激发创造活力,真正把D建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把D建资源转化为工作资源,把D建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促进了重大安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是要始终紧扣“着力点”。坚持在业务工作中寻找D建工作主题,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哪里就有D建工作,使公安业务工作与D建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制定年度业务工作思路,要有D建工作保障措施;阶段业务工作布置安排,要有D建工作内容;业务工作展开推进,党内发动、党员引领、推优入党、表彰奖励、关怀帮扶必须同步进行;业务工作总结分析,既要找抓业务工作的得与失,也要找D建工作服务保障的好与坏,真正做到问题两头找,不断推动公安事业一个波次一个波次向前发展。
三、要科学指导,完善措施,切实提升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能力和水平
实践证明,单纯依靠基层党组织自身抓工作融合是不够的,必须把基层自身抓与市一级公安机关党委指导基层抓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一是要在培养基层党务干部中增加如何“深度融合”的内容。近几年来,徐州市局党委在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上除注重选准配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外,每年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务工作业务培训和年度D建工作述职评议,党务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还存在着基层党务干部对如何提升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问题。因此,要把提升基层党务干部深度融合能力作为培养党务干部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做到以会代训必讲,凡是召开D建工作和政工例会,都要把如何抓好深度融合作为一个基本内容来布置;年度培训必有,每年一次的党务干部培训都要把如何抓好深度融合作为必修课,帮助他们熟悉和掌握基本方式方法;挂钩联系必帮,徐州市局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利用党委班子成员与基层挂钩联系、驻点调研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时机,与基层党组织书记实行点对点辅导,一对一帮助,使基层党组织书记抓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能力有了明显的提升。
二是要在D建工作检查考评中增加“深度融合”分值的比重。检查考评是领导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抓落实的重要途径。近几年,徐州市公安局严格落实D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百分考核制度,对促进D建工作落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从检查考评的情况看,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理论学习等内容比较重视,分值权重大,而在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方面分值权重小。因此,必须加大“深度融合”在D建工作各项检查考评中的分值权重,科学设置“深度融合”的具体指标,如是否组织党员民警学习了解公安中心工作,是否把D建工作内容与公安业务工作一起安排等,通过对具体指标的考量,既“底线达标”,又“高线倡导”,真正达到以检查考评促深度融合的效果。
三是要在选树典型、健全激励机制中增加“深度融合”的份量。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近几年,徐州市局先后有100个基层党组织、100名党务工作者获得表彰,但把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D建工作典型很少,在一部分同志中产生了“深度融合抓得好不好与评先进关系不大”的错觉。因此,作为市一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在选树D建工作先进典型时要着重选树把抓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典型,并采取现场会、经验介绍、下发先进事迹材料等多种形式加以推广,让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深度融合”成为基层党组织的一种自觉行动;
凡是对“深度融合”不重视、不改进的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改或者成效不明显的基层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负责人不能向高层提拔,使是否“深度融合”真正成为基层党组织评选先进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提升使用的“重要一票”。通过加大督促和指导的力度,力争使基层党组织在D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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