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和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做好2020年全县贫困人口退出验收人均纯收入核查验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咬定目标、坚持标准,严把贫困人口退出关,用工作质量保证脱贫质量,用过程控制保证脱贫结果,用扎实作风求得最实效果,全面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贫困人口退出验收人均纯收入指标的核查工作,是县委、县政府交给全县核查验收人员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历史使命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加大培训,以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开展核查验收,以真实准确的数据保证验收结果客观公正。
三、工作进度
(一)部署宣传阶段(1-8月)
1.安排部署
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脱贫攻坚工作收官之年的紧迫性、特殊性,牢记使命担当,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落实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2018、2019年度贫困人口退出验收人均纯收入核查验收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对核查验收工作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重点关注、盯紧盯牢,采取针对性措施,避免2020年贫困人口退出验收人均纯收入核查验收工作出现类似问题。
2.宣传工作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各个阶段的宣传工作。
(二)培训阶段(9月上旬)
围绕贫困人口退出验收工作方案和收入计算方法、统计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精神的解读等内容逐级开展培训,重点培训《甘肃省贫困户脱贫收入计算表》中各指标解释、国家统计局现行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中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体系测算方法和验收流程。
县统计局、县调查队负责做好县、乡、村三级调查、核查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基层调查、核查人员熟练掌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计算表中项目的指标涵义、范围、标准和计算方法,重点讲解剖析典型性错误,使每一位参与者成为合格的调查、核查人员。
(三)核查验收阶段(9-12月)
1.乡村初验
根据《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规定,由各乡镇政府组织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入户摸底调查,严格按验收计算周期、验收流程、《甘肃省贫困户脱贫收入计算表》中各指标解释、国家统计局现行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中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体系测算方法,逐户采集填报《甘肃省贫困户脱贫收入计算表》,严格按验收标准进行测评。
2.县级验收认定
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统计局负责,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对乡镇上报的拟退出贫困户逐户开展验收,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勾选标注。
四、相关要求
(一)严守法律底线,坚决防范数字脱贫
坚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坚决防范和抵制统计造假、数字脱贫,确保数据质量。
(二)严格工作流程,确保验收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
执行《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明确收入验收标准,严格工作流程,落实“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确保贫困人口退出验收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县统计局、县调查队负责做好数据核查资料归档工作,确保验收核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完备、可追溯。
(三)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退出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展贫困户退出收入核查验收工作,县统计局、县调查队要及时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汇报收入核查验收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支持、协调解决。对于在贫困退出收入验收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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