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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2-13 15:00:04 来源:妙峰文库网

市人民医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17年2月23日至4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株洲市人民医院党委进行了党建巡察。5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整改落实。现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院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巡察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巡察整改与促进医院科学健康发展的认识,学思践行,见诸行动,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5月26日反馈会后,院党委立即召开了党委会,组织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反馈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逐条认领意见。院党委认为,市委第一巡察组为期2个月的党建巡察,是市委对人民医院党委的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深刻、客观公正、一针见血,切中了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院党委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个问题,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和巡察办的指示精神上来,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
真反思、不敷衍;
真整改、“不贰过”。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党委书记是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位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务工作科,党务工作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会议还要求院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抓整改,从自身做起,检查好、报告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巡察整改方案。5月31日,又召开了院党委会议,制订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解清单》,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位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并要求大家举一反三,制订整改落实措施清单和制度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到位时间。要求各位分管领导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要求,认真查找分管部门存在的全面从严治党、依法行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反馈意见和自查情况,制定了《中共株洲市人民医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选人用人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改思路和目标任务,强调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任务销号制度。

(三)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整改全覆盖。6月14日,院党委会对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重新进行了部署,党委书记明确要求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党委制定的《整改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会上,以党委名义印发了《整改方案》。按照工作部署,各职能部门列出任务清单、进度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整改台账,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贯彻落实,实现整改工作全覆盖。

(四)带头整改“不贰过”,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院党委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聚焦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在为期2个多月的巡察期间,院党委坚持边接受巡察,边提高认识,坚持立行立改。在整改工作中,党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党委和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6月19日、7月21日,院党委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听取责任领导和部门汇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正视问题,真抓实改

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院党委以压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为抓手,以提高党委站位、强化党的建设、严格干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全面从严治党、回应群众关切为重点,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着力强化党风廉政、作风效能、纪律规矩教育,在条条有整改上集中发力,在件件有着落上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见到实效,看到实质性变化。截至7月底,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党的领导意识淡化方面的问题。

1.“四个意识”不强,党员政治学习流于形式、走过场。(1)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5月26日,召开了全院动员部署会,下发了《株洲市人民医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2017年株洲市人民医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点》、《株洲市人民医院党委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十条要求》等文件。(2)切实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在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委会上组织党委及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株洲市委关于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中共株洲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目前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已完成8次,中心组扩大学习1次,中心组专题研讨3次。将支部、党员学习情况纳入支部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专项检查。各支部先后开展了“如何做到政治合格”、“如何做到执纪合格”“如何发挥品德合格”,党委书记7月14日给全院党员开展集中党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合格党员》。(3)确保学习效果。为提高学习效果,党务工作科采用“一课一考、一月一查、集中统考、知识竞赛”等形式,督促广大党员用心、用脑学习,切实提高学习及应用效果。

2.党委政治定位不准,发挥领导作用不到位。(1)关于重要决策未经党委会研究的问题。院党委制订下发《株洲市人民医院党委会议事制度》、《株洲市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和议事程序。要求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医院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10万以上设备、耗材、药品、试剂单笔采购和20万以上基建项目)等“三重一大”事项,由院长办公会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提交院党委会集体决策。(2)强化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制定下发了《中共株洲市人民医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党委自身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和行政负责人向党委报告工作的制度(每半年报告一次)。8月11日,专题召开了行政领导向党委报告半年工作的会议。(3)关于“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严格执行《株洲市人民医院党委会议事制度》、《株洲市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程序,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在集体决策时严格按照“由分管领导动议并报告具体情况→班子成员按排名顺序,由后往前逐一表态发言→集体表决→形成决议”的程序执行。党政一把手坚决做到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坚决杜绝“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中“一言堂”现象。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3.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部分党支部未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问题。(1)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根据目前党员分布情况,增设3个党支部,从源头上抓好党支部、党小组、党员的管理。将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安排到不同的支部,纳入各支部的党小组管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2)按照“五好”党支部创建要求,制定下发了《株洲市人民医院党支部考核方案》,每季度组织检查考核,强化“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和台账管理。(3)制定下发了《株洲市人民医院党员计分管理办法》,在全体在职党员中推行纪实管理。严格组织管理,严肃党内生活。

4.党团活动有娱乐色彩、不严肃。(1)制定下发《株洲市人民医院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规定每月第一周的周五组织义诊、帮扶、咨询等主题活动,并将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支部季度考核。(2)团委已于7月21日召开第二次团员大会,并进行了换届选举,新一届团委将围绕“青年清风”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团心向党”等志愿者活动。(3)职工活动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保证职工福利待遇逐步提高,丰富职工文体生活,促进医院文化建设。(4)关于“团委活动在黄山进行”的问题。院纪委调查处理结果如下:2013年,院团委组织黄山活动,是经院党委研究同意的,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均为自费、个人调休(或公休),活动未在医院报销任何费用。要求院团委以后组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5.党建工作不严,个别党员发展过程中登记的台账涉嫌造假问题。关于原党办主任卢旭全同志违规延期李菲党员转正的问题,经院纪委调查核查,情况属实。院党委经市纪委同意,决定给予卢旭全同志诫勉谈话处理。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院党委要求院党务工作科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的台账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市委巡察期间院党务工作科已将近6年来发展、转入关系的37名党员档案进行了清理审核,已按规定进行整理归档、分类管理。

6.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未经报批违规破格提拔干部、重点岗位长期不交流、违反规定设定岗位、违规挂牌上岗等问题。(1)高度重视。成立了株洲市人民医院选人用人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人教工作的副院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人教科、党务工作科、监审科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清查2010年以来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制订选人用人整改方案;
整章建制,完善医院选人用人各项规章制度;
分类、分步、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2)及时整改。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院党委研究决定:①免去了2个院长助理职务,2个重要岗位长期未交流的科长进行了轮岗。②撤销了违规设置的基建科,基建科工作职能并入后勤保障科。③对于个别干部“带病重用”问题。院党委已经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调整了工作岗位。④对自查自纠发现的14名同志的停薪留职问题,目前已全部处置到位:同意并办理了4名同志的辞职手续;
2名同志确有特殊情况同意延期3个月处置;
8名同志已回医院上班。(3)全面清查。整改领导小组对照《干部选拨任用条例》,对全院75名现任中层干部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通过查阅档案、任免文件等,查出存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的人员69人次。(4)分批处理。2017年7月26日,党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全部免去上述人员的任职,现正在严格审查其“三龄两历一身份”,符合条件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严格按照选拨任用程序重新选拔任用。(5)选派了3名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同志,对全院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整理和规范。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7.监督执纪流于形式,警示教育不深刻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杨猛案件遗留问题,院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已制定具体措施整改。(1)对杨猛当年领取的4000元年终绩效奖和14000元目标考核奖,医院纪委已给杨猛寄送了追缴函,限期追缴。(2)经请示市委第一巡察组同意,对原领导班子成员(2015年9月、11月调入的4名领导除外)扣发2015年年终目标考核奖的10%,已交财务入账。(3)切实加强廉政教育。院纪委牵头成立纪律法律宣讲团,借助“红色讲堂”和“道德讲堂”等平台,定期举办廉政座谈会和警示教育会,重点以本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为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院干部职工深刻吸取教训。

8.廉洁风险防控不力,重点职能部门管理混乱、监督缺失问题。(1)对巡察组发现的保卫科违规收费、发放补助、销毁台账的问题,院纪委已对保卫科违规收费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经5月25日机关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5月27日院党委会决定给予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追回个人私分的5000元现金,处理结果已行文上报并在全院通报。(2)对存在虚报冒领问题,院纪委已调查核实清楚,及时报告了市纪委,已处理到位。(3)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科在7、8月份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了财政法规、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的培训学习。要求财务部门加强对医院各项财务活动的规范管理,监审部门依据财经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监督。

9.依法行政观念淡薄,行政管理不规范。(1)针对巡察组反映的“院长办公会随意性较大”的问题,《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和《行政会议制度》均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会议的形式、参加人员、议事内容、决策程序、督办方式以及会议记录、纪要的印发等,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以制度管人管事,按制度和流程规范管理。(2)规范会议记录。规定会议记录必须是钢笔或签字笔记录,不能用打印稿;
会议记录内容必须注明时间、人员、地点,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在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会议纪要必须及时打印下发。(3)完善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除制订、修改了上述一些会议制度外,还制订了《办公室工作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23项。

10.基建维修、物资采购没有严格执行招(议)标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药品、设备、基建及维修工程招议标制度。先后下发了《株洲市人民医院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试行)》、《株洲市人民医院关于成立医疗设备耗材管理专业委员会的决定》等文件,规范了药品、设备、耗材、基建采购申请流程和基础设施零星维修审批流程、规范了资产处置工作流程、规范了医用材料审批制度。

11.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1)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党政一把手带头坚持做到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修改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制订了《财务科工作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监督制度》等29项制度或管理办法,其中新制订制度19个,修改10个。(3)关于“没有落实财务预决算制度”问题,制订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科按照预算法建立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2017年底,将按照预算法编制2018年度财务年度预算和2017年财务决算,2018年度预算经党委会议审核后,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4)关于财务科原始凭证审核不严、附件不全的问题。严格按照《原始凭证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和附件,医院统一部署的活动需要红头文件或党委会(办公会)通过的会议纪要,活动产生的经费必须提供合法、齐全的附件方能到财务科报销。(5)关于报账时间跨度较大的问题。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报销原则上不跨年度,对于特殊情况可以予以特殊考虑(如职工进修、年度关账后等产生的费用),但特殊情况跨年度的报销也不得超过第二年度的一季度。(6)关于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部分科室以各种票据套取大额现金问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票据管理制度》规定:现金借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超过1万元以上:1-10万院长办公会讨论,10万以上党委会讨论;
备用金的使用限额严格控制在10000元以内,如特殊情况需突破备用金限额的,须院长特批,收费处收费员备用金额度为3000元,采购员备用金为5000元。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一般业务借款应在三个月内报账,差旅费应在返回医院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清理借款,报账后未结清借款的部分或不能按期清账又无特殊原因的,从其下个月工资中扣除,直至扣清为止。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报销没有执行接待函消费、按餐结算等规定,报销附件不齐,公务用车费用也没有按车核算,存在私车挂公车油卡用油现象。(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①严格用餐标准。根据来访级别和事宜权重,设定人均40、50、60元三等的用餐标准。其中人均10、15、20元为工作餐,人均20元以上为接待餐。②严格陪餐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③严禁用公款自吃自喝、自娱自乐、互吃互喝、互娱互乐,严禁高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④接待费用必须按餐结算,报销凭证应当包括发票、菜单、用餐审批单和派出单位公函,对无公函或者联系方式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公务公车费用实行单车核算,严禁在车辆运行费用中虚列名目或夹带其他费用。(3)对巡察组反映的“私车挂公卡用油问题”。院纪委已责成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期间退回了全部费用,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13.纪检监察职责不到位问题。(1)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院纪委重新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株洲市人民医院廉政谈话制度》、《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制度》和《株洲市人民医院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文件。(2)2017年5月25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为解决监审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监审职责错位问题,另行配备一位懂财务(已取得会计师资格)、思想政治好的年轻干部充实纪检监察力量。(3)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设置了院“谈话室”,配置了谈话所需办公办案设备,下发了《廉政约谈制度》。安置了“举报箱”,制订下发了《医院举报制度》:明确了5个方面的举报范围,4条举报途径,举报处理的5个流程以及举报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14.没有形成对基建、财务、物资采购、保卫、后勤等重点部门廉政风险点的监审管控机制问题。制定并下发《株洲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制度》,对重点岗位的监审管控机制做了明确规定:①院班子成员原则上分管工作不得超过5年;
重点岗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满3年的,必须交流轮岗;
科内管人、财、物的相关人员原则上在同一岗位工作满3年的必须调整分工。②对重点岗位科室实施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检查中发现有不履行职责、影响行政效率、临床和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绩效考核扣分等行政处分,违规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免谈话、组织调整,违纪的给予党纪立案,量纪给予纪律处分。③重点岗位各项主要工作由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落实“一岗双责”。岗位定期轮换工作由人教科动议,党委会按干部任免程序办理。对重点岗位符合定期轮换条件未及时进行轮换而导致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5.资产处置、药品采购监审不到位问题。(1)制订下发《株洲市人民医院资产处置办法》,明确资产处置的流程和要求,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在资产处置中的监督作用。(2)加强药品采购中的监审工作:①药品采购实行集中配送,报市纪委和市卫计委同意后,委托招标公司在湖南省进行招标,药品采购一律在湖南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②新药采购的审批:主管领导审批全院各科提交的新药购置计划后,由药事管理委员会在监审科的监督下每半年讨论审批一次,药剂科再按规定安排采购。

(四)巡察组口头传达的群众意见

16.转变医院发展思路,加强重要学科建设。制定下发了《株洲市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要求:(1)推行科主任任期学科建设目标责任制和重点专科建设目标责任制,把重点专科建设目标和任务按照院领导、职能科室、创建科室三个层次进行分解,建立创建周期定期考评机制,考评结果与责任人利益挂钩。(2)增加投入,保障措施到位。对重点学科在政策上、人员配备、绩效分配、设备投入给予倾斜。(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科教楼,为医务人员提供学习、科研、技能操作的理想场所,切实提升学习氛围。将图书室、技能操作室整合到科教楼,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技能培训考核方案,为学科建设、内涵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7.营造干事创业氛围,落实奖惩制度,促进医院发展。由医院办公室牵头,财务科、人教科等部门参与重新制定了《株洲市人民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建立科学、客观、公正、透明的奖惩机制,鼓励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绩效考核方案已在8月份职代会上讨论通过。

18.尽快解决人才流失问题。制定下发《株洲市人民医院“十三五”人才队伍发展规划》,明确了今后几年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目标和规划:(1)总量控制:到2020年末职工总人数达800人,其中卫技人员占全院总人数80%以上,其他行政管理及工勤人员占总人数20%左右。(2)优化结构:五年内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学历结构实现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中专比例分别达到1%、8%、56%、25%、10%以上;
职称结构比例达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为1:2:3。(3)培养专家:五年内培养或引进学科带头人5人。培养株洲市卫生人才“135工程”学科带头人4-5人,学科骨干8-10人,株洲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2人,省内各学术团体任职8-10人。

19.尽快研究医院前坪停车。已由保卫科、后勤科协同规划停车位,规范院内停车,保安加强巡视和管理。

20.门急诊大楼建设问题。门急诊大楼建设因种种原因原规划已失效,现由分管领导重新向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政府报规划,力争在3年内完成门急诊综合楼建设。同时,加强对建设进度情况的公示公开,让职工知情。

21.加强职工食堂建设。根据医院建设规划和5月2号下午院长办公会议安排,制定新食堂选址、建设规划,按照规划尽快开展。目前食堂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已于6月22日召开关于食堂整改的听证会,根据收集的意见,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内部食堂的卫生、价格、质量、安全等管理。

22.提高退休职工津贴,分享医院发展成果。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本院退休职工(共计257人)工资及生活补贴都已落实到位;
二是年终补贴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财政拨款全部已发放到位,单位配套部分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发放,确保我院退休职工待遇不低于同级医院水平,近几年发放的年终补贴在同级别医院中属最高之一。

23.建设老党员学习活动室。根据医院办公场地统一调整,建立退休党员、退休职工活动室,配备学习用品。

三、巩固成果,长抓不懈

目前,我院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尚有大量工作要做。院党委要求,全院各部门、科室和全体人员要坚决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担当,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促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与解决各类矛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后续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一是坚持常态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

二是抓好成果运用。把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着力构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使党风廉洁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是提升巡察成效。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院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升级的强大动力,不断完善发展思路,优化发展举措,更加注重内涵建设、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民生改善,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和良好的工作业绩来体现巡察成果,扎实推进全院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681012;

邮政信箱:株洲市荷塘区新华西路新屋街300号株洲市人民医院(邮政编码:412000,信封请注明:对株洲市人民医院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1879637184@qq.com。

中共株洲市人民医院党委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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