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成果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4篇,供大家参考。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1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成果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全面彰显了党中央加强纪律建设,更加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一名党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把学习过程变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履行尽责的重要过程。
一是在学习中强化政治意 识。这次新修订的《条例》,最大的特征就是体现政治性。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条例》以此为遵循,把政治纪律作为纪律建设的根本内容,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部分作了重大修改,涉及26条,占到《条例》新增修改的三分之一。学习《条例》,就是要深刻领会《条例》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的重大意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的权威。
二是在学习中提升履责意识。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走在前列。针对中、省、市在强化政治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和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重点工作中,开展集中教育整治、“3+2”专项治理、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等活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镇党员干部将把《条例》作为常备书,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贯穿到履职全过程,牢牢抓住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旗帜鲜明地鼓励担当有为、问责无所作为、查处腐败乱为,践行使命担当。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2
通过对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的学习,我深深地体会到中央对从严治党的重视。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要加强党性修养,强理论坚信念。党性修养是共产党员的必修课,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离不开学习。作为党员干部,之所以对事物是非好坏判断不够成熟,是因为对党的理论理解不够透彻,没有认真消化领悟一系列政治理论的内涵。只有加强理论学习,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规范自己的言行,进而用党的理论去分析当下存在的问题,提高自身对政治的敏锐性和鉴别力,才能够使自己更加成熟。
二要遵守党纪党规,强纪律树观念。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要真正做到遵守党纪党规,仅仅是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时常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树立遵规守纪、作风优良的良好形象。
三要坚持求真务实,高标准严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有“怕”的意识,不是胆小怕事,而是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
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3
近年来,四个意识的提出,环境污染的防治、扶贫攻坚的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扫黑除恶的开展,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更好的执纪监督,新《条例》的发布可以说是与当前的形势紧密相连,既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也是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纪检监察干部提出来了更具体的要求,更是制度的与时俱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新形势新任务有机衔接的具体体现。
新《条例》要求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学习新要求和新规矩,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立意内涵,深刻领会把握《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党规党纪熟记于脑,牢记于心。把学习贯彻与工作、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严守纪律底线,不碰纪律红线。
新《条例》要求下,要切实增强行动自觉,严于律己,自觉运用新《条例》约束和规范言行,遵规守纪、当好表率。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坚定,担当尽职,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义不容辞的履行好,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新《条例》落地生根。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行为,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发生。要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敢于踩“红线”、越“底线”。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公布昭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正是基于党情适应时代要求作出的修订和完善,凸显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时代性、政治性,为新时代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释放了强烈信号,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新标尺,必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宪法和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的。它的目的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不论什么组织,它都有保障其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要求。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意志、高度组织纪律性的体现,是按照党的政治纲领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革命和建设的需要而确立的。实践证明,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巩固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
纪律处分条例从十个方面规范了我们的行为,它涉及到政治、人事、廉洁自律、贪污贿赂、经济秩序、财经、失职、渎职,侵犯权利、道德、社会秩序等十个方面,指出了我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也就是说要加强十个方面的修炼,从这十个方面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和党的建设,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中所指出的那样,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
党纪处分条例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党规党纪的建立和建设是从中国共产党诞生起就有。随着革命战争的深入和形式的发展也逐步完善。解放以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权利高度集中,能调动人、财、物的途径较少,相对出现的问题也较少。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建设,在这种过渡时期,旧的体制和机制,正在被打破,新的体制和机制正在孕育和发展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这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摆在面前,如何去驾驭,如何去面对,如何去解决,不是能轻易处理好的。
解决理解和认识问题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现实实践中思想上有误区。在普通党员、普通干部中思想上也有许多盲点和误区,表现在理想信念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上、对社会进步和发展的看法上、对利益的分配和调整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正确的看法,而存在的这些矛盾和模糊认识都是极其复杂而又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所有这些认识和问题应该看到它存在的合理性,这是改革深化发展、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必然的震荡,但是面对这些认识和问题不去研究,不去解决,那就是党不管党的具体体现。正因为如此,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应运而生,它是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产物,体现了新时代的特征,它是我们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党的作风的法宝和指导性文件,是我们党发展进步的重要思想武器。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5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以来,我们县纪委监委采取宣讲辅导、组织考核等方式,推动掀起了一股学习《条例》的热潮。近期来,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复看反复背记,我对《条例》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第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充实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明确了八种典型违纪行为。
第二,严于律己,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
十八大以来,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而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放松了自我要求,更重要的是忽略了对《条例》的学习,不能时时刻刻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条例》是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我们一定要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大事上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
第三、用好《条例》,干好纪检监察工作。
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运用,尤其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可以说《条例》就是我们的饭碗,是我们的看家法宝,要提高能力素质、提高专业水平,就必须学好《条例》,在实践中运用提高。下一步在工作中,我一定把所学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在学中用,在用中学,不断提高运用《条例》的能力水平,提高能力素质,为纪检监察事业贡献更大力量。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6
《条例》分则政治纪律部分共23条,新增5条,修改12条,新增和修改条款数在六项纪律中居于首位。例如,增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处分规定;加对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的给予处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嘴下,搞两面派给予处分,等等。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此次修订《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7
2018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新《条例》的颁布,意味着我的工作言行有了更新的指南。
新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党员与时俱进的新要求,也是党建在新时期新实践新经验。它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规定党员的要求约束和行为规范。作为中石化的一名基层工作党员,更要从这些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在政治纪律上,我应该严格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现在通讯网络越来越发达,微信、qq越来越便捷,但言论声音也越来越复杂多变。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即使是在日常互联网发言中,也要和党的立场和精神保持一致,不造谣,不传谣,还要和网络谣言积极斗争,努力在网络空间宣传党的精神。
在组织纪律上,我要遵从党的统一集中化领导,绝对不参加小团体小帮派活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听取党组织的要求,服从党组织的安排。在工作任务上,以党的利益为重,坚决服从党的指示。在工作上,一方面要积极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另一方面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职责范围的问题,对党忠诚,让党放心,不折不扣完成党的工作任务。
在工作纪律上,我负责的是有关基层的财务工作,需要我严格按照财务纪律工作,不放过任何习以为常的细小隐性违规。没有规律,不成方圆,生产经营管理,来不得半点虚假。虽然工作任务有时会繁琐庞杂,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更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财务工作上完成党交给的使命。
在群众纪律上,我要坚守党的群众作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保持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的共产党员,在工作中我更要和群众打成一片,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一心办好群众所关心的事务,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在廉洁纪律上,我要自觉抵制贪图享受、金钱至上的观念,主动同腐败歪风邪气作斗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财务是和钱财、资产打交道的,不可避免会有很多物质方面的诱惑,这更需要我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抵制任何吃喝拿要的风气,真正地为国家守好国有资产。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党的纪律就是我的行动准绳。我一定要学好《条例》,以党的指示精神约束自己,知红线,守底线,让纪律意识成为我行动的标杆。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8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可见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遵从一定的规矩和规律才会进步。而作为执政为民的共产党对党内法规、党内纪律就会更加严格,不断修正和完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并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加强党的领导,从严治党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了严格的党纪,治党就有了强有力的抓手,通过从严执纪可以有效肃清党内各种余毒的影响,能够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明确政治站位,能够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树立“四个意识”,能够确保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搞“变通”,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整人”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
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领导干部,在自己的忏悔录中反省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受享乐主义思想的影响,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观念弱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为一己之私利肆意妄为,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了恶劣的影响,给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抹了黑。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认真学习《条例》后,我深刻理解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任何行为都代表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警钟长鸣,对照《党章》这面镜子,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防微杜渐,坚持“六大纪律”,严于律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我们不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还要做一名合格的宣传工作者,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生活上要勤俭节约,摒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我们必须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我还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好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每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原原本本的学、联系实际的学,我将带领全县宣传文化系统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理论学习、工作实践的重要内容,引导全县宣传思想战线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找不足,努力做到学思结合。发挥好宣传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在电视台、零距离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新《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
第4页 /(共4页)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到幼儿园工作这几年时间,我一边学习着、一边成长着,但深知需要努力的方面还有很多,因此,对照《条例》,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努力,一路前行。虽然我现在还不是一名党员,但我还是要向身边的党员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水平,要不断认真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认真领会《条例》中的内容,主动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道德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远离低级趣味。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要一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多向有经验的同事学习。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一定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条例,自觉遵守,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幼儿教育事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10
9月2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纪委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应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做到从细、从严、从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修订后的《条例》与原来相比,新增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2条,共142条。这也是我党首次将“家风建设”写进《条例》,也让我们看到家风教育的重要性,每个家庭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就像是一个个细胞,每个共产党员应该身体力行,严于律己,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言传身教,从而才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以纯家风,而自然以正国风。
《条例》的修订充实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要求,完善了党的纪律建设内容,这也是充分的体现了我党与时俱进的先进性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
《条例》自修订以来就是我们每位党员心中的一把戒尺。正所谓“诚欲正朝廷以正百官,当以激浊扬清为第一要义”,每位同志都要拧紧思想的总开关,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知敬畏,存戒惧,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始终立足岗位,甘于奉献,踏实做事,干净做人。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11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成果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全面彰显了党中央加强纪律建设,更加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一名党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把学习过程变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履行尽责的重要过程。
一是在学习中强化政治意 识。这次新修订的《条例》,最大的特征就是体现政治性。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条例》以此为遵循,把政治纪律作为纪律建设的根本内容,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部分作了重大修改,涉及26条,占到《条例》新增修改的三分之一。学习《条例》,就是要深刻领会《条例》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的重大意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的权威。
二是在学习中提升履责意识。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走在前列。针对中、省、市在强化政治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和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重点工作中,开展集中教育整治、“3+2”专项治理、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等活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镇党员干部将把《条例》作为常备书,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贯穿到履职全过程,牢牢抓住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旗帜鲜明地鼓励担当有为、问责无所作为、查处腐败乱为,践行使命担当。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12
近年来,四个意识的提出,环境污染的防治、扶贫攻坚的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扫黑除恶的开展,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更好的执纪监督,新《条例》的发布可以说是与当前的形势紧密相连,既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也是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纪检监察干部提出来了更具体的要求,更是制度的与时俱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新形势新任务有机衔接的具体体现。
新《条例》要求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学习新要求和新规矩,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立意内涵,深刻领会把握《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党规党纪熟记于脑,牢记于心。把学习贯彻与工作、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严守纪律底线,不碰纪律红线。
新《条例》要求下,要切实增强行动自觉,严于律己,自觉运用新《条例》约束和规范言行,遵规守纪、当好表率。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坚定,担当尽职,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义不容辞的履行好,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新《条例》落地生根。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行为,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发生。要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敢于踩“红线”、越“底线”。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公布昭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正是基于党情适应时代要求作出的修订和完善,凸显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时代性、政治性,为新时代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释放了强烈信号,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新标尺,必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1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新《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
第4页 /(共4页)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到幼儿园工作这几年时间,我一边学习着、一边成长着,但深知需要努力的方面还有很多,因此,对照《条例》,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努力,一路前行。虽然我现在还不是一名党员,但我还是要向身边的党员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水平,要不断认真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认真领会《条例》中的内容,主动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道德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远离低级趣味。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要一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多向有经验的同事学习。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一定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条例,自觉遵守,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幼儿教育事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14
9月2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纪委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应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做到从细、从严、从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修订后的《条例》与原来相比,新增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2条,共142条。这也是我党首次将“家风建设”写进《条例》,也让我们看到家风教育的重要性,每个家庭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就像是一个个细胞,每个共产党员应该身体力行,严于律己,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言传身教,从而才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以纯家风,而自然以正国风。
《条例》的修订充实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要求,完善了党的纪律建设内容,这也是充分的体现了我党与时俱进的先进性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
《条例》自修订以来就是我们每位党员心中的一把戒尺。正所谓“诚欲正朝廷以正百官,当以激浊扬清为第一要义”,每位同志都要拧紧思想的总开关,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知敬畏,存戒惧,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始终立足岗位,甘于奉献,踏实做事,干净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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