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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实施方案精选

时间:2022-12-14 13:50:09 来源:妙峰文库网

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和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成效,从现在起到12月底,在全区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和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成效,以提升“三个能力”为总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范和遏止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1.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认真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设置工作的研究部署,摸清辖区内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和从业人员达到300人(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业人员)的其他工贸企业底数,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安全总监设置工作,确保12月底前所有符合设置安全总监条件的工贸企业做到应配尽配。

2.提升监管执法能力。一是加大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修订及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管执法,确保辖区所有工贸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率、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完成率均达到100%。二是持续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配置,进一步提高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人员数量比例,加强人员专业能力培训,提升安全监管素质水平。三是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四是探索建立与高水平服务机构常态化合作工作机制,通过聘请高水平安全专家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诊断式检查,消除企业系统性安全风险,借智借力,重点培育扶持一批示范企业和一支本地化的专家队伍,强化对区域安全监管能力的支撑保障。五是结合《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东安发〔2021〕17号)要求,明确工贸行业监管的范畴,摸清企业底数,建立台账并定期更新,确保企业“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能力

1.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能力。一是将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执法检查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对执法检查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不落实的,从严从重、顶格处罚。二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9月底前亲自组织全员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三是按照事权划分,9月份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能力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于10月底前完成补考,对连续2次考试不合格的列为重点和“不放心”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2.提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能力。一是全区工贸行业所有金属冶炼、粉尘涉爆以及从业人员达到300人(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业人员)的其他企业,12月底前全部依法设置安全总监。二是设置安全总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是工贸企业要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12月底前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培育一批会技术、懂工艺、善管理的安全管理工程师。

3.提升全员安全素质能力。一是加强对企业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作业人员和新入职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二是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从业人员,及时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是新入职员工应经过车间实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再进入生产岗位,提升员工操作技能。四是严格落实全员隐患排查和奖励制度,提升全员参与企业安全管理,主动开展岗位隐患排查的积极性。

4.提升工贸行业重点作业环节安全能力。一是强化动火、有

限空间、检维修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严格特殊作业风险分析、作业审批、现场监护等防范措施,落实特殊作业全过程视频监控,提升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能力。二是强化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承包商作业资质审查、安全协议签订、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现场检查等承包商作业管理。

5.提升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能力。一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融合创建,重点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工贸企业以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引导帮助小微企业创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鼓励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争创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二是持续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绩效评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差异化精准监管执法,提升风险超前管控、事故超前预防能力。

6.提升工贸行业重点领域智能化监管水平。企业应大力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加快“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进程。企业要加快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应用,实现“三化融合”,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7.提升企业应急救援能力。针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切实可行、科学高效的应急预案,规范管理,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处置演练。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设置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定期维护保养、改造升级,每年开展不少于10天的人员培训,强化一线作业人员自身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

1.隐患整改大起底。坚持问题导向,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薄弱环节整治提升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大起底”,确保问题隐患全部整改销号、见底清零,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坚决落实停产整顿等强制措施,确保整改过程不发生问题和上级督查检查中不发现新的重大事故隐患。同时对企业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特殊作业、应急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修订及落实情况、全员安全培训完成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整改。

2.严格执法检查。结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对前期百日攻坚提升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水平低、问题隐患多且同类问题隐患屡改屡犯、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顶格处罚。

3.问题查处零容忍。对工贸行业涉及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典型案例、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失信行为要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市场准入、联合惩戒等强制措施,切实形成强大震慑。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移送。要进一步畅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快查处,并及时兑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二)加强警示教育

1.强化“面对面”谈话。在总结前期安全生产“面对面”谈话活动基础上,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面对面”谈话,重点向企业主要负责人传达近期省、市、区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和政策文件精神,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再督促、再提醒,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修订及执行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外来承包商作业管理、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等情况,提出下步工作建议,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职尽责。

2.强化安全宣讲。加强宣贯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并将事故警示教育纳入宣讲重要内容,结合近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入剖析研究,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用身边事故教育身边人,确保宣讲活动走深走实。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开发区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工贸行业企业点多量大面广、产业链长、涉及危险作业人数和易发生事故环节多等现状,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不发生事故作为第一要求,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维护好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镇街、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这次提升行动,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坚决杜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调度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作为全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调度推进,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同时将工贸企业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率、全员安全培训完成率、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将作为重点调度通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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