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制政府,今年以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扎实开展《阳新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工作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落实阳新高质量发展要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县法制办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现就贯彻落实法制政府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等半年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制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和《黄石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政府建设五年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文件精神和要求。
(一)制定2018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今年年初,县政府制定了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着力在统筹指导、优化职能、制度建设、执法监督、法治观念等方面加强法治建设力度。要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乡镇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上,把制度建设更加具体化,把政府职能结合结构改革进一步优化理清执法体系,把行政执法进行创新让行政监督更加有效,把法治观念通过新闻媒体、文化宣传、基础建设以及理论学习等多元化形式得到加强。
(二)法治政府报告方面。年初县法制办负责法治政府报告起草工作并向县政府政治研究室提供文稿,纳入全县政府工作报告当中,经政府扩大会议宣读后向社会公开。同时,每季度或半年向我县县委法治办报送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县委法治办的工作,并跟同级人大进行法治政府建设进行积极探讨和汇报。
(三)法制宣传方面。今年以来,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启用“湖北省政府法制信息报送系统”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利用“湖北省政府法制信息报送系统”,我办密切关注相关法制信息,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并报送上级,截止目前已报送法制信息40多条。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方面
在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上,县政府明确要求加强合法性审查及风险性评估。在研究审议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通过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组织风险性评估,未通过合法性审查及评估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不得作出决策。对此,县政府正式出台了《阳新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规定》。
县法制办作为政府的法制部门,主动为政府和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对县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信访案件、重大民商事合同的签订等事项都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供县政府领导参考。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方面
经过去年省、市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于规范性文件在县政府发文时,需要通过重大决策程序上政府常务会研究之前由法制办负责进行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审查,通过了决策需正式发文前仍由法制办对文件进行规范性审查并提交政府办文书科进行复核,通过二次审查使政府的文件和决策合法合规,政府的决策能够更加畅通有效地执行。特制定了《阳新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规程》,进一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今年,根据县人大严格落实上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截止目前向县人大备案报告至2015年制定规范性文件38余件。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
(一)严格对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执法证办理。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审查行政执法权限来源,及其他行政执法要素,并对宏观执法状况进行评价分析。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办理作为全省法制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今年4月份以来,启动了2018年新增执法证件办理工作,新增办理执法证10家单位,共计69多人已完全考试工作。同时,针对已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在换证,更证以及补证相关工作同步跟市法制办进行联系并完全更证换证工作。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促进公平公正执法。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行政机关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活动进行的评判、监督,制约和监控。我县因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也时有发生,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是新形势下对政府法制工作的迫切要求。今年以来,我县法制办正式出台《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并组织了法制和监察等部门通过不定期抽查和随时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监督,积极协调县检察院构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界定执法权限、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各单位内部法制审查力度。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年终目标考核。今年我办已将依法行政纳入对各镇(区)、县政府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之中,重点从“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方面加强对各镇(区)、县政府各部门考核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是考核的重点。
五、加强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参加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落实《黄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案件议决的规定》,并制度和落实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参加复议比例,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及复议机关生效裁决或决定。截止目前,我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起,土地和林地确权案件5起,参与市法制办土地确权决定复议案件3起,在两级法院应诉和协助执行案件22起。
六、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县政府各部门、镇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行政执法存在一定不规范的现象,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
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
三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四是执法队伍多,个别部门之间职能不明,执法权限模糊,造成多头执法,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部分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不了解,对本镇区、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镇区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
(三)法制宣传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氛围不浓。近几年来,我县虽然在法制宣传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受宣传内容和方式的制约,让这些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做到人人知晓十分困难,包括部门负责人和公职人员,对法律的认知、理解、运用远远不能达到法治政府的要求,法律知识的宣传任重道远。
七、对推进法治政府下一步工作打算
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建设法治政府,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提供便捷的行政管理服务。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通过落实《黄石市市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县政府《法律顾问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考核办法》,根据已成立由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室,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强化组织和联络法律顾问成员开展咨询服务活动,更进一步深入政府行政事务、招商项目审查、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当中。
(三)强化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畅通政府法制信息收集渠道、提升信息质量,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管理,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今年在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中明确了镇(区)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法制宣传工作。
(四)落实法制干部学法制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全县法制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积极开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培训学习,对新任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加强培训,使法律知识考试成为职务任免、晋升和调整的必经程序;
积极推动县委县县政府普法办对“无纸化”学法进程,进一步创新学法方式、丰富学法内容,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强化党政干部法律学习辅导,组织多种形式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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