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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2-12-14 19:10:08 来源:妙峰文库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保障我公司职工工作、生活健康,积极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做好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防止疾病和疫情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危害风险,维护公司经营秩序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区域范围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职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成立公司应急指挥工作组,根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三)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公司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有效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四)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所有人员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教育,公司各业务组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参与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二章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总指挥由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现场指挥由销售主管担任。现场指挥成员由各业务组组长组成。

第六条应急工作组下设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二楼党支部书记办公室。应急联系电话号码为

第七条应急指挥工作组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公司经理

副总指挥:党支部书记

现场指挥:销售主管

现场指挥成员:各业务组组长

(一)应急指挥工作组职责

1.组织制定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统一安排、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

3.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4.批准并参与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5.明确各类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6.负责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人员排查、信息搜集上报。

7.负责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治物资的保障、发放。

(二)现场指挥主要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2.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职工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3.建立预警、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财、物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启动相应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及时准确处置。

4.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对外信息交流工作。

5.负责指导现场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6.负责收集、统计、评估工作所需物资并进行储备,保障防护用品等足额、及时供应。

7.负责现场安全工作。

第三章预警及信息报告

第八条预警

(一)如出现咳嗽、发热、乏力,或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且有武汉及周边地区旅行或工作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接触过自武汉或周边地区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第一时间到医院进行就诊。

(二)办公室内人员超过2人(包括2人)及以上,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三)定期对办公室进行开窗通风、消毒;
对进入办公室人员严格控制,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人员办公结束后,应立即离开办公室。

(四)坚持不必要不开会原则,早会、周会严格控制时间。

(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不握手、不拥抱;
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弯曲手肘掩盖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六)避免乘坐公告交通工具,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时,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乘坐私人驾驶车辆等交通工具,对车辆进行消毒。

(七)食堂配餐及时食用,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整洁。

第九条信息报告

(一)每天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对可能接触疫情的人员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公司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二)职工发生咳嗽、发热、乏力或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且有武汉及周边地区旅行或工作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往自武汉及周边地区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第一时间到医院进行就诊,并将就诊情况立即汇报公司应急工作组,公司应急工作组依据诊断结果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条应急响应

(一)职工出现咳嗽、发热、乏力,或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行为的,应立即汇报,启动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将职工立即送至无锡市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就诊。

(二)如果经医院确认为普通感冒等情况,安排职工回家休息,自行服药治疗,定期复查。

(三)如果经医院确认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立即汇报公司应急工作组,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四)应急工作组立即将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全部密切接触者立即隔离,并立即送至指定医院就诊。

(五)对现场办公室进行封闭,立即进行消毒处置。

(六)公司应急工作组机构启动

当确认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工作组机构应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行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的业务组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现场指挥人员及时做好现场控制、紧急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1.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布置应急工作。

2.确定受影响的区域及范围。

3.现场指挥人员分工明确,及时评估紧急情况并上报应急工作组。

4.根据评估结果,启动响应程序。

5.确定是否需要外部支援。

6.对应急人员采取防护性行动进行指导。

7.为医疗机构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需求。

8.根据事件评估状况,发布应急结束。

9.进入现场确认,并指挥恢复程序或结束程序。

(七)响应扩大

事件无法控制时,应立即向不锈钢分公司本部及当地街道办求援,如果政府部门启动政府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组响应政府应急,接受政府应急指挥部指令,配合应急处置,在政府应急现场指挥部未进入现场之前进行前期处置。

第五章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现场处置措施

(一)所属区域职工出现咳嗽、发热、乏力,或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行为的,应立即汇报,启动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将职工立即送至无锡市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就诊。

(二)如果经医院确认为普通感冒等情况,安排职工回家休息,自行服药治疗,定期复查。

(三)如果经医院确认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立即汇报公司应急工作组,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四)应急工作组立即将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全部密切接触者立即隔离,并立即送至指定医院就诊。

(五)对现场进行封闭,立即进行消毒处置。

第六章应急结束

第十二条当现场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应急工作组办公室确认无其他衍生事件,报请应急总指挥,由应急总指挥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第七章后期处置

第十三条对现场进行再次进行消毒处理,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第十四条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能力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通信与信息保障

(一)值班、应急工作组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畅通,能够保证及时沟通信息。

第十六条应急物资储备

(一)公司设置有应急物资库,应急物资齐全。

(二)应急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应急物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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