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车间工会工作,加大依法治会力度,切实发挥各基层工会组织在企业发展稳定中的作用,结合车间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铁路站工会。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车间工会组织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四条
车间工会组织要切实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车间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民主权利的同时,还要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
第六条
车间工会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组织职工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七条
车间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关心和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稳定和发展工作,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八条
车间工会主要任务是贯彻上级工会、本单位党组织和车间工会工作部署,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反映职工队伍状况和工会工作情况。组织工会活动。收缴、上缴工会经费等。
第三章
工会组织设置及管理
第九条
车间工会在车间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的领导。
第十条
车间工会主席和委员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由民主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按照工会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建立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
第四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依据企业法的规定行使职权。实行内部审计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十三条
车间工会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每年至少组织职工代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根据评议情况,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第十四条
工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围绕企业发展方针、决策、规章制度的制定、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等较重大问题,做好厂务公开、民主议事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企业的民主政治建设。
第二十三条
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组织有权依法要求相关部门及时纠正。
第二十四条
车间研究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第二十五条
车间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第二十六条
车间处分职工,应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第二十七条
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有权向所在单位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单位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八条
工伤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
第二十九条
工会组织要注重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作用,做好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
第三十条
工会组织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第三十一条
工会要做好先进生产(工作)
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上报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工会组织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法制和道德素质教育。进行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知识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三十三条
加强对女职工的“四自”教育,深入开展巾帼建功立业活动。同时做好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
工会组织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排忧解难,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努力把工会建设成“职工之家”。
第五章
工会经费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经费审查制度,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第三十六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上级工会下拨的经费。
第三十七条
工会开展重要活动(如表彰大会、职工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发生的费用,由工会提出申请,经有关领导批准,纳入财务年度预算,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服务。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三十九条
按照宁夏能源铝业公司关于工会会费上缴的有关规定,上缴工会经费。
【铁路车间工会工作制度】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