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纪办发〔2018〕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通知》(苏办〔2018〕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发现问题,举一反三、集中施治,形成声势、持续震慑。既紧盯老问题,又关注新动向,对准焦距、抓住要害,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进。要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正在开展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环保督察和污染防治专项问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形成整治合力。
(二)坚持集中治理、常态落实。既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治理和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通过自查自纠、问题核查、严厉惩处、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又要循序渐进地推进日常监督常态化,把工作做在平时、抓在平时,让管理常在、监督常在,把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三)坚持巩固深化、标本兼治。既要着眼当前,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症施治;
也要立足长远,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整治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规范,扎牢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笼子,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确保中央纪委工作意见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收敛、不收手的老问题存量明显减少,隐性变异的新问题增量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江苏省委十项规定和盐城市委12项纪律要求得到根本贯彻,全市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1.对中央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将“读原文、悟原理”的要求曲解为“开大会、念报告”。
2.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有效措施。
3.过分强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利益,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一套做一套。4.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官赏工程”“遮丑工程”。
(二)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5.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讲排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的。
6.“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管卡压”“推脱绕”,为民服务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热线不“热”、投诉不畅、政务app运行“僵尸化”、审批事项“互为前置”、政务大厅形同虚设、办事窗口成了“收发室”。
7.“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损害政府公信力。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甚至吃拿卡要,影响营商环境。
8.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态度冷漠、简单了事,历史遗留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导致社会矛盾由“小事情”演变成大事件等问题。
(三)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盐城“三市”战略、“两海两绿”发展路径的突出问题。
9.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10.习惯于圈阅文件,棘手问题“向上看”,坐等上级指示,繁重任务“向下看”,让基层去干,只当“二传手”“传声筒”,不当“主攻手”,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击鼓传花”。
11.不担当、不负责,怕惹麻烦“不敢为”、得过且过“不愿为”、能力不强“不会为”,拿分解任务、上交问题、职责不清为由推卸责任,习惯于上推下卸,回避问题和矛盾。
12.庸懒怠政、消极应对、失察失职,在岗位上碌碌无为,混天数熬日子。有守摊思想,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一般化,做工作不为成效只为“做了”。
13.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14.招商引资项目盲目签约、致使项目无法落地,扶贫项目盲目决策、致使“民心工程”变成“民怨工程”,环保运动式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政策朝令夕改、让企业无所适从,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四)在学风文风会风方面,重点整治学风不正、文风不实、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15.学风漂浮,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没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尚实干、不求实效。
16.习惯于以华丽文字包装不实工作,材料班子闭门造车、编造经验。把材料当作“政绩”,凡事要求全程留痕,甚至比拼“美化”材料。
17.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层层落实变成层层发文、层层开会。文件内容“长虚空”,挂文号的文件少、不挂文号的文件多;
工作要求“上下一般粗”,照抄照搬,层层转发;
超篇幅、超范围发文。开会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开会而开会;
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为强调会议规格,过多要求“一把手”参会。
(五)在调研检查考核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走马观花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18.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重痕迹、轻效果,指标项目繁复机械。考核内容不务实,评价指标“一刀切”“一锅煮”或过度量化,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19.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搞“走秀式”“经典线路”调研,对调查情况不作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好高骛远,指导性、针对性不强,调研成果不管用。
20.检查工作只在会议室听汇报、看材料,落实工作只要求基层报材料、填表格。
(六)在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面,重点整治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够重视、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21.整改措施停留表面不深入,整改纠正被动应付不主动,处置移交问题线索不得力。
22.就事论事举一反三不够,立足长远完善制度机制不足,针对问题整改措施不实。
23.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以常规工作代替整改,部分问题搞选择性整改。
(七)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重点整治“两个责任”空转、管党治党宽松软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24.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特别是主体责任压而不实、层层递减、虚化弱化,把应属主体责任事项推给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党内监督、勤政建设等方面着力不够、办法不多。
25.当“好好先生”、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战斗性不强,肃清腐败流毒不彻底,把商品交换原则引入党内政治生活,搞“圈子”,“带病提拔”,政商关系不亲不清。
26.基层基础建设不扎实不深入。基层“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单一、以虚避实,不规范、不透明,图形式、走过场。基层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没主题”,只是简单的学习讲话,将“党员活动日”变成了“党员学习日”。基层党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监管不力,辖区非法宗教活动甚至邪教活动放任自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纪委部署要求,第一轮集中整治工作从2018年12月1日开始,延续至2019年6月30日,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1日-20日)
1.层层动员部署。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迅速作出部署,成立专门机构或落实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制定印发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带动,发挥“头雁效应”。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并报至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应执纪监督室。
2.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推进本级的集中整治工作,党委、政府督查部门以及组织、宣传、政法、巡视巡察、发展改革、农业农村、扶贫、教育、财政、审计、生态环境、民政、信访、统计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及时通报移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共享监督信息和大数据资源,及时交流情况,增强工作合力。
3.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将宣传教育工作始终贯穿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过程,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专题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论述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二)调研排查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31日)
1.开展问题筛查。各级党委(党组)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加强问题线索筛查,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主要表现,认真仔细排查,精准深入发现,于2018年12月底前列出问题清单。问题应查深、找准、摸透,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和移交,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
2.制定整改方案。各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通过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销号管理。2019年1月底前,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整改方案报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应执纪监督室,其他班子成员整改方案报主要负责人把关。
3.加强调研督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会同党委、政府督查部门以及组织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所辖地区、机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排查问题情况开展1次调研督导,推动排查全面深入,找准找实突出问题。执纪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联系县(市、区)和部门单位的指导,加大问题线索追办督办力度,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整治纠正阶段(2019年2月1日-5月31日)
1.突出重点整治。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对照查摆出的问题清单,全面进行分析整改,突出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多轮次推进集中整治。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把开展集中整治与当前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选择2-3个最为突出的问题作为切入口,集中精力抓好整改纠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规范台账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形成的台账材料,实行定期整理、分级管理、逐级汇总、长期备案。发现和整改的问题要开列清单、建立台账,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报告,所有层级的台账材料都必须向前可追溯,直达源头。
3.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地方或单位,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实施全过程、常态化督查指导。通过履责记实平台,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月度抽查、季度普查,对平台上反映问题排查、制定方案、整改纠正等关键环节未进行记实的,及时督促提醒或当面约谈。把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环保问题整改督查、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考核等重点内容,同步开展专项督查,层层压实责任,提高督查质效。
4.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梳理表现形式典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进行多轮次、滚动式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办理、直查快办。对问题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以及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党组织,要严肃责任倒查和问责。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6月30日前)
1.加强分析研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盘点工作,梳理经验做法,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对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问题的地区、部门或单位,要通过实施专责监督或提出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党委(党组)、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整治。建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月报制度,每月底逐级汇总上报一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及典型案例。
2.建立健全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建章立制贯穿整治工作的始终,针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盲点,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不断强化深化源头治理、固化转化整治成果,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行为。
3.全面客观总结。2019年6月30日前,各级党委(党组)围绕工作特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等方面,全面客观进行总结、评估第一轮集中整治工作的效果,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应执纪监督室。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委(党组)要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认真谋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拉下脸来监督、黑着脸去执纪、不留情面问责,尤其是对日常工作中大家看得见、群众有反映,心知肚明、约定俗成、常规惯例、习以为常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要坚决查处纠正。2018年12月底前,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要结合推进“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查摆和纠正自身履职尽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先行一步、从严要求,树好标杆、做好表率。
(二)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要把整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2019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根据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按月度列出序时进度,对照清单履责,扎实推进整改。2019年2月底前,党委(党组)将年度主体责任清单抄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应执纪监督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具体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抓好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于2019年5月底前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其中涉及政务便民服务事项,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实际效果。各级党委(党组)要树立打持久战思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治,把查找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集中整治活动的全过程。要突出重点,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因地制宜,一切以实际成效为标准,坚决杜绝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新的官僚主义催生新的形式主义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切实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问责与问效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始终以“六问”确保实效:一问思想认识实不实,二问工作方案实不实,三问宣传教育实不实,四问排查摸底实不实,五问问题整改实不实,六问整治效果实不实。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