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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路地区社区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加大保障力度,构建新型管理体制,实现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

时间:2022-12-15 20:15:05 来源:妙峰文库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社区管理对于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至关重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已日益成为城市管理的重心、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活动的舞台,是基层社会稳定和谐的“稳定器”,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中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了全面了解社区管理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促进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我街道对辖区12个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社区概况

(一)社区的定义。社区全称“社区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或“社区居委会”,为我国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工作服务对象为城市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

(二)社区的职责和任务。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主要有以下职责和任务: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调解民间纠纷;
做好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宣传;
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三)指导机关。不设区的市(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四)法律依据。1954年12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0年1月19日重新公布。据此,首先在市辖区和下设区的市设立了居民委员会,以后又逐步在镇和乡政府驻地的小集镇设立了居民委员会。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二、青年路街道辖区内社区的基本情况

我街道共辖12个社区,分别为莲湖路第一社区、莲湖路第二社区、莲湖路第四社区、青年路第一社区、青年路第二社区、青年路第三社区、糖坊街社区、东药王洞社区、西药王洞社区、西北一路社区、习武园社区、安定社区。下面是对12个社区调研的相关情况统计。

(一)人口统计。

社 区

居民户数

常住人口

青年路第一社区

2219

6368

青年路第二社区

1679

6788

青年路第三社区

3775

6496

莲湖路第一社区

2502

6935

莲湖路第二社区

4537

10182

莲湖路第四社区

2066

5993

糖坊街社区

2653

7877

东药王洞社区

2398

7194

西药王洞社区

3369

10303

习武园社区

2749

7751

西北一路社区

2436

5656

安定社区

75

215

平 均

2538

6813

(二)社区办公用房面积。由于近两年辖区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激增及“三有一化”标准的实施,社区用房总面积已无法应对当前社区发展,截止目前,12个社区居委会共有办公用房面积约2492平方米,其中租赁面积1380平方米,平均每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为207平方米;除青一、青三、西药、莲四、安定5个社区外,其余7个社区办用房都存在租房办公的情况。按照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基层社区办公用房面积300平米标准,只有两个社区达到这一标准。

社 区

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

总面积

自 有

租 赁

青年路第一社区

200

200


青年路第二社区

356

96

260

青年路第三社区

200

200


莲湖路第一社区

190


190

莲湖路第二社区

200


200

莲湖路第四社区

160

160


糖坊街社区

190

90

100

东药王洞社区

240

40

200

西药王洞社区

230

230


习武园社区

300


300

西北一路社区

130


130

安定社区

96

96


总面积

2492

1112

1380

平均办公用房面积

207

(三)工作人员数量及学历构成。社区工作人员数量按照社区管理人口数确定,我街道平均为每个社区12名工作人员。2012年我省首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随着该项招考力度的持续和加大,社区工作人员学历已逐渐提高,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占总数的比重已达35%,大专学历占38%,高中及以下学历占27%。

社 区

工作人员总数

本科及研究生

大 专

高中及以下

青年路第一社区

14

8

5

1

青年路第二社区

10

7

0

3

青年路第三社区

11

3

3

5

莲湖路第一社区

12

2

5

5

莲湖路第二社区

15

3

9

3

莲湖路第四社区

10

4

4

2

糖坊街社区

13

6

3

4

东药王洞社区

15

5

5

5

西药王洞社区

12

4

5

3

习武园社区

11

2

8

1

西北一路社区

10

5

4

1

安定社区

8

0

2

6

合 计

141

49

53

39

平 均

12

(四)工作人员年龄及性别构成。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已逐步趋于年轻化,初步形成老、中、青结合的年龄构成。其中,30岁以下占35%,30—40岁占21%,40—50岁占33%,50岁以上占11%。但男女性别比严重失调,男性占20%,女性占80%,各社区普遍缺乏男性工作者,给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难度。

社 区

年 龄

性 别

30岁

以下

30—40岁

40—50岁

50岁

以上

青年路第一社区

7

4

2

1

3

11

青年路第二社区

4

2

2

2

1

9

青年路第三社区

3

4

3

1

1

10

莲湖路第一社区

2

2

8

0

3

9

莲湖路第二社区

5

1

5

4

3

12

莲湖路第四社区

1

5

2

2

4

6

糖坊街社区

6

4

3

0

2

11

东药王洞社区

7

3

3

2

3

12

西药王洞社区

8

0

3

1

2

10

习武园社区

4

1

4

2

2

9

西北一路社区

3

2

4

1

0

10

安定社区

0

2

6

0

4

4

合 计

50

30

45

16

28

113

(五)工作人员类别及平均薪酬。工作人员类别主要为社区居委会委员、公益性岗位、社区专职工作者三类,社区专职工作者月薪较高,居委会委员其次,公益性岗位最低,三类人员平均月薪为2143元(以工作第一年薪酬为参考),总体收入较低。其中,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工作薪酬具体如下(以工作第一年薪酬为参考):

工作人员类别

平均薪酬(每月)

居委会

书记兼主任

2400

副主任

1800

委 员

1500

公益性岗位

1600

社区专职工作者

研究生

3000

本 科

2500

大 专

2200

平均薪酬(每月)

2143

(六)社区居委会班子设置。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管理待遇的意见》相关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数额配置根据社区人口规模大小确定,一般设置5—9人。2000户以下配置5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
2000—4000户的配置7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
4000户以上的配置9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5人。

(七)社区主要工作及年办理各类业务量。社区工作较为繁杂,正可谓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主要涉及社区党建及党员管理、妇联、共青团、综治维稳信访、司法调解、经济普查、养老医疗低保、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申请、残联、工会、计生、征兵、劳动保障、老龄补助、文教宣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城市管理、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等,以及为辖区居民开具各类证明,完成街道办、相关部门的指派性、临时性、统计性、配合性工作。辖区各社区年平均办理业务量5400件,每天接待群众数量多,办理业务量巨大。详细统计如下:

社 区

年办理各类业务量

青年路第一社区

4000

青年路第二社区

5000

青年路第三社区

3800

莲湖路第一社区

6000

莲湖路第二社区

10500

莲湖路第四社区

10000

糖坊街社区

4000

东药王洞社区

4000

西药王洞社区

10000

习武园社区

2700

西北一路社区

4500

安定社区

300

平均年办理业务量

54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上述调研数据及实地调研了解的情况,经过详细分析,我们整理出当前社区管理中存在的如下问题:

(一)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社区自治难以实现。随着社会的发展转型,大量政府职能下沉,居委会行政化趋势严重,居民民主自治被行政化工作覆盖,据调查,居委会替政府承担的行政职能占到总工作量六成以上,经常只能挤出时间做居委会的自治工作,这与其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定位不相符合。

按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但在实际中,社区居委会却成了街道办事处的跑腿儿机构,作为准政府部门的街道办事处将大量行政工作下沉到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的性质已经完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对社区居委会性质的定义,更何谈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目前社区不仅要履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劳动就业、人民调解等工作,同时还要承担名目繁多的临时性的统计、调查、统治、检查等任务,造成社区超职能、超权限、超负荷运作,而社区的自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不能够很好的体现。值得一提的是,社区在承担很多行政事务时,一些单位和部门将部分职能工作无偿摊派给社区,各种名目的检查考核及临时性工作过多,致使社区工作者疲于应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纷纷在社区内设置组织机构,对社区派任务、下指标现象大量存在。

(二)社区管理体制不科学,社区服务站职能未充分发挥。按照省、市、区相关规定,青年路街办各社区目前均已成立社区服务站,其职责是承担社区大量行政事务;
按相关政策规定,社区服务站是政府在社区层面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但目前,社区服务站的性质含混不清,导致其定位不准,无法达到其建立的期望效果,在实际工作中,社区服务站既承担行政事务,又处理大量临时性工作和社区自治工作,成为居委会的一部分,难以实现其成立的初衷:处理大量行政事务,使居委会摆脱承担的行政工作的困境。

(三)社区经费紧张,用房及办公设备等硬件条件差。社区经济基础较差,经费紧张问题比较突出。目前,社区每年的总经费为3.5万元(包括每年办公经费1.5万元,党建经费2万元),这对居委会来说,非常紧张。经费缺口大,在经费少、缺口大的情况下,社区居委会却担负着社区内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民政低保、社会就业、公共卫生、食品药监、医保、社保、信访、物价、工青妇兵残等多项工作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临时安排的如各种普查、统计、普法、土地、规划、城建等各种行政事务,工作压力大、难度高;
而短缺的经费只能通过向上争取或向驻地单位“化缘”的途径来解决。

另一方面,社区办公用房紧张,辖区12个社区平均办公用房面积为207平方米,仅有两个社区达到西安市政府要求的基层社区300平方米用房标准,且办公用房老旧、租赁比例过高,租赁办公用房占总用房面积的55.3%;
办公用房不够用,出现“一室多用”或“一室挂多牌”的无奈;
再者,办公用房租金挤占了本就不多的经费,造成办公经费更是捉襟见肘。由于经费紧张,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足,且老旧失修,多人使用一台电脑的情况普遍,对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不便;
调查中发现,各社区普遍没有空调设备,冬天冷、夏天热,办公环境较差,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社区经费不足、设施不全,成为影响社区工作高效运转的瓶颈。

(四)薪酬偏低,影响工作积极性。社区三类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委员、公益性岗位、社区专职工作者)平均月薪为2230元,总体收入较低。由于社区承担的任务重、业务繁杂(青年路辖区各社区年平均办理各类业务量达5400件),而社区工作人员工资较少,收入与承担的责任不平衡,影响工作的积极性,既无法稳定现有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也不能更大地激发社区工作者的潜力。

(五)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结构不平衡。近年来,随着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工作的持续开展,虽然各社区充实了不少年轻的大学生,为社区工作队伍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但从目前的形势看,社区工作者人员组成比较混乱,整体结构还很不均衡。具体表现在:社区工作者总体上年龄结构依然偏大,40岁以上占44%;
部分年纪大的,虽然在工作上有一定的经验,但由于文化程度差异,专业服务水平仍有待提高;
各社区普遍缺乏男性工作者,男女性别比严重失调,男性占20%,女性占80%,男性比例太低,给部分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难度;
社区工作者总体学历不高,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占总数的比重35%,大专及以下学历占65%,无法满足社区工作快速发展的最新需要;
部分社区工作者由于年纪轻,缺乏经验,工作能力不强,群众工作技巧未较好地掌握;
有的年轻社区工作者不够安心工作,对工作不够主动,影响了社区工作的开展;
缺乏系统的培训,导致部分社区工作者工作效率不高,知识更新较慢,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等。

(六)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社区共建参与度不高。没有形成共住共建的良好氛围,社区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社区建设缺乏社区成员、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的广泛参与,社区共建工作开展不足;
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发展缓慢,社区志愿者组织少,人员参与率低,未能形成经常性活动机制。

(七)管理难度不断增大。社区居民“人户分离”现象普遍,表现为户口在社区,但居民已不在该社区常住,加之流动人口增多,造成管理难度加大;
部分老旧小区乱搭乱建、乱堆杂物及垃圾现象严重;
辖区内老旧院落较多,大部分老旧院落为“三无”院落(无物业、无保洁、无门卫),院落日常环境维护和管理仅凭楼长等人员进行管理,一旦无人负责,院落立即会变得垃圾成堆,环境脏、乱、差;
还有很多“三无”老旧院落的水、电、天然气管网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缺乏维护和修理经费,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由于这些老旧院落缺乏管理的责任主体,一旦出现问题只能由街道和社区出面解决或代管,导致管理成本较高,管理难度增大。

三、加强社区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社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街道办事处在对社区的管理上,必须实现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要从传统的行政命令式向指导、协调和服务的方向转变;
要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社区建设的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街道范围内的社区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
街办及政府工作部门应从下派工作任务到社区,相应地转变为“服务到社区、责任到社区、接受监督评议到社区”;
要积极发动、组织辖区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区社会化管理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和力量对社区建设的服务和支持功能。

(二)整合职能明确分工,形成“三位一体”社区新型管理格局。要认真、扎实落实2012年5月我省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政府延伸到社区居委会的各类公共服务职能统一剥离、整合到社区服务站,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居委会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作为专业性公共服务机构“三位一体”的新型社区管理格局——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社区全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管理协调、指导推进;
社区服务站是政府下派社区的办事机构,承担社区各项行政事务的办理,实行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接受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党委的双重领导;
社区居委会则从大量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专门对社区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社区自治和居民服务工作。

(三)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提高社区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教,提高执行法律的自觉性,将“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贯穿于整个社区工作当中。政府及其派出机构需要社区协助完成的相关工作,要按照权利和义务、劳动与报酬对等的原则,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从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和行政性收费中拨付相应的经费给社区,在减轻社区工作的同时让社区得到相应的报酬,增加社区收入,提高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

(四)加大对社区的经费投入,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建立多渠道的社区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经费资金的投入力度,大幅提升社区经费,坚实保障社区的各项管理和运行费用,配置足够的办公设备,使社区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完成。加强社区用房和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房面积。对租赁办公用房的,由政府牵头,拨入资金,通过新建、改建、调剂置换、购买等方式,解决社区居委会用房问题,实现办公用房面积达标、够用。

(五)加强培训学习,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通过专家授课、现场考察、交流经验、集中学习等方式,丰富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升其处理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特别要强化他们热情服务、亲民爱民、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
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社区工作者每天都要面对广大群众,处理居民各项事务,必须要通过教育和引导,使我们的社区工作人员达到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当作亲人的境界,赢得群众的广泛信任和支持,筑牢党的基层群众基础。其次,要加强业务培训。当前,城市基层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革,居民群众对社区居委会的服务需求更迫切、标准要求也更高。这就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社区承担的工作内容庞杂,工作量大,要干好实在不容易。通过培训学习,着力提高社区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任务的本领。

(六)完善社区干部保障制度,打造高素质社区队伍。坚持“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的原则,不断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地位和待遇,增加社区工作对社会人才的吸引力。一要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提高他们的薪酬水平,逐步拉平居委会委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并使他们在总体收入上高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要在政治上关心他们。对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要在提拔、晋级、表彰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名额分配上多向他们倾斜,以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要做好对社区工作者的监督约束工作。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制定出一整套有关社区干部聘用、考核、奖惩、辞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要强化管理,通过严格考评、年度表彰、奖励先进等措施,逐步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调动其积极性,从而培养、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使社区管理的工作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七)优化社区队伍结构,提升处理群众问题的能力。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造就一支专业规范、结构科学、经验丰富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一要坚持通过社区专职工作者等招考,将学历高、素质好、能力强、年纪轻、热爱社区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招录进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来,增强队伍活力,提升总体素质。二要招聘一些经验丰富,工作方法独特的人员,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的原则,实行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择优录用,建立老中青相结合,知识与经验相结合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要增加男性社区工作者数量,优化性别结构,更有利于开展各项群众工作。

(八)大力开展社区自治活动,提高居民参与度。贴近百姓生活,繁荣社区文化,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互助等活动,激发他们“热爱社区、建设社区”的热情,为居民创造互相沟通、互相交往、互相了解的机会,培育社区居民共同的价值体系、伦理观念和道德规范,形成社区人群的文化维系力和凝聚力。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激发社区内联互助功能,制定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社区驻地单位内部设施对外开放,使社区居民拥有交往沟通和互动互助的空间;
大力发动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形成和谐互助、温暖祥和的居住氛围。

总之,要充分认识到社区管理对于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基层政权稳定的重要作用。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实现社区服务专业化和规范化,加强对社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资金投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服务型社区队伍,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文明社区奠定坚实基础。

扩展阅读:关于我市社区建设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政协全年工作安排,市政协文史委于6月份组织部分政协委员赴榆阳、神木、府谷等县市区就社区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1年,随着社区建设在全国由点到面、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由东部向中西部迅速推开,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发展,我市城市社区工作平台逐步建立,社区工作者队伍逐步壮大,社区工作运行日趋规范,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整体水平较过去有了明显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区组织体系日趋健全。截止目前,全市186个社区全部成立了社区党组织,并发挥了社区各类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了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及居委会下属的各委员会、居民小组、楼栋长等组织体系,具体负责社区居民群众自治工作。运用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的手段,充实了社区工作队伍,社区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得到了优化。

二是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完善。社区居委会基本都设立了“一站式”社区服务站,承接从居委会剥离出来的行政工作,成为政府在社区设立的工作点和服务平台。组建了志愿者队伍,形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为主,便民利民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为辅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

三是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逐步推开。依托现有社区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结合管理区域布局情况,按照“界线清晰、责任明确、便于考核”的原则,将全市186个社区的居民按照500—800户(或一个居民小区)左右划分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定数量的网格员,落实相关责任,专职负责所辖网格区域的百姓诉求、社情民意,安全维稳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支持、社区居民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机制还没有真正落实,主要工作基本由街道办、社区在尽力完成。

二是社区行政化倾向较为严重。随着部门工作职能的下沉,社区服务、社区环境卫生、社区安全、社区文化、社区党建、再就业工程、社会保障等业务统统纳入了社区工作的范围,社区承接了过多行政性事务,但这些工作如何进社区,业务上怎么协调,工作上怎么配合,具体工作谁来承担,工作经费怎样落实等一系列问题却无章可循,导致社区会议多、检查多、报表多、责任大、权利小、利益少、负担重,没有真正形成“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良好机制。

三是个别县机构定位不准确,职能设置不明确。社区不隶属街道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外又无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社区涉及的安全监督、纠纷化解、信访维稳、户籍管理方面衔接不畅,推诿扯皮,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大打折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工作人员在提拔调动等待遇方面也得不到公正对待,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投入渠道较为单一

近几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对社区硬件建设方面资金投入颇多,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社区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社区服务区域不断拓展,社区建设管理所需要的资金不断增多,靠政府投入还不能满足社区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培育发展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政府购买养老、托幼等居民需求强烈的公共服务方面,政府财力投入远远滞后于日益增长的居民群众需求和社区发展需求,而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尚未建立,投入的渠道单一。

(三)工作缺乏内在动力

由于目前我市社区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停留在政府倡导和推动阶段,社区居民与社区所辖单位参与意识薄弱,缺乏参与社区建设管理的内在动力。

一是社区居民参加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识不强。个别社区居委会选举中居民自治的选举民主执行走偏,导致许多居民把社区建设管理完全看作是街道和社区的事,对社区工作不关心、不过问,社区治理的氛围不浓。

二是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工作的职能、任务不明确,对社区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推动工作疲软乏力。

三是辖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共驻共建共享”的氛围。

(四)服务功能不能满足居民需求

一是社会保障和救济服务供给不足。对社区内困难群体,除部分享受城市低保补助外,多数社区只是在国家法定重大节日对他们进行临时看望慰问,长久的、行之有效的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制尚未完善。

二是再就业服务存在局限。由于受职权、经费等条件的制约,社区缺少开发就业岗位的能力,再加上社区就业信息资源不丰富,渠道不畅通,再就业服务范围较狭窄,效果不明显,只能做做宣传、登记、推荐、呼吁的工作。

三是社区文化教育服务对象、形式单一。社区文化教育主要以针对离退休中老年人群的文化娱乐活动为主,文明礼仪、道德法治、健康养生等教育活动缺失,青少年和儿童的社区文化教育活动基本处于空白。

(五)社区建设资源供给不足

一是社区办公场地落实困难。由于城镇化进程和土地财政的驱动,城市土地增值较快,大多县区在实施城市规划建设中没有充分考虑社区建设用地,导致社区办公场所落实困难,只能在建成区内因地拆建、改造,或在腾退整合的旧办公楼、院落租赁借用等临时解决,办公面积不能满足要求,制约了社区创新性开展工作。仅榆林中心城区高新区2018年新增10个城市社区,但由于在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中并未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预留好社区办公场地,导致目前落实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非常困难。

二是公益性服务设施跟不上社区建设需要。许多县区社区依然无法按照3000户以下居民办公面积300平方米以上,3000户以上居民办公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满足“一部三室三站一场所”(社区党支部办公室、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室、最低生活保障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站、计生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指导站、户外健身活动场)的建设要求,公益性服务设施、群众性活动场地欠账较大,驻区单位资源又相对封闭,对外开放不足,制约了社区服务功能的拓展。

(六)社区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比较滞后

由于社区组织分散且承担的社会事务十分繁杂,社区服务项目较多,因此整合社区内部资源,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城区与城区,社区与社区间资源共享,显得尤为重要。但根据调查发现,虽然目前我市大部分社区已经开始利用互联网+、微信群、qq群等方式,打通了社区联系服务居民的渠道,但这些平台既较为低端,又相互独立封闭,利用效率不是很高。社区与部门之间、社区与社区之间尚未搭建起一个较为完善的网络信息交流平台,无法实现有效、便捷的资源共享。

三、对策建议

(一)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社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一是创新领导机制,扎实推进社区建设管理工作。一要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社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共建工作机制。要成立“社区大党委”,广泛吸纳辖区内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居民党员代表、党员民警进入社区党委班子,建立以社区党委班子为核心,以驻社区单位为依托,以健全和完善社区共驻共建协作机制为关键,以社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为目标的工作机制。将社区建设管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各驻区单位的创优评佳和年度工作考核。二要齐心合力推进社区治理。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民政等职能部门作用,明确社区性质定位、职责职能,进一步厘清社区与上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城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隶属关系和工作联结机制,联合发力、统筹协调、科学推进社区治理。应从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对社区予以全面支持,确保联动机制高效运转。三要对社区管理中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适度引入市场竞争,以适应社区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需要。四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定社区工作人员奖励激励制度,改善社区工作人员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拓展社区工作人员上升空间,增强社区工作者的热情和信心,为促进社区治理提供坚强的人力支撑。

二是建立“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分工协作机制。一要合理界定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组织在社区建设、管理与服务中的职能和责任,实行社区公共事务分类管理,凡属社区承担的工作职能由社区负责履行,政府部门负责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属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能必须由政府部门独立履行,不得转嫁给社区;
需社区协助的事项,在征得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同意的前提下协商办理。二要切实落实部门工作进社区的“准入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榆政办发(2014)103号文件精神,切实规范落实部门公共社会事务进社区的具体要求。社区准入事项必须是与社区居民群众利益相关,且确实需要社区协助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务。交由社区承接或协助的工作,应以法律、法规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为依据,充分兼顾社区的承接能力,赋予社区相应的工作职权,提供必须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实行购买服务,加快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进程。

(二)着力培育社区意识,激发居民参与社区工作热情

一是依法发扬民主,加强社区民主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健全和巩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选举制度、居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逐步将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等组织机构负责人由任命制向选举制覆盖,真正实现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

二是适度授权社区,建立社区与社区成员(包括自然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的密切联系。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把一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权限授权到社区,从而赋予社区一定的政治资源,让社区成员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工作离不开社区,从而催生社区意识并强化社区的政治权威。

三是深入宣传社区,彰显社区的内在价值。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充分展示社区建设管理与社区成员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关系。要让全体社区成员认识到社区是安身立命的第一家园,是参政议政的第一平台,是养身愉心的第一乐园,使社区价值得到充分彰显。

四是积极开展社区活动,给社区成员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要从社区服务到社区就业与社会保障,从社区文化活动到社区环境治理,引导发动社区成员以各种不同的身份、不同方式踊跃参与,增强社区居民的存在感、归属感、认同感,真正培养起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和公民意识,激发关心社区建设、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

(三)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优化社区服务功能。

一是调动整合民间力量,加大社区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要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和为社区居民、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的新型社会组织,使社区居民在参与各种活动中实现自我服务、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充分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和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加大社区公益事业服务力度,因人而异,力所能及,帮助扶持弱势群体。

二是因地制宜,创新拓展社区文化教育服务。着力打造社区教育平台,增设教育培训科目种类,扩大教育覆盖面,积极开展基础教育、传统文化教育、道德伦理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文学艺术培训等活动,弘扬优秀传承,共建平安家园。结合不同群体的需求,组织创办戏曲沙龙、舞蹈协会、书画爱好者协会等组织,深入开展特色文化活动,积极孵化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区文化团体。结合重大节庆日,组织居民广泛开展各种纪念活动,进行爱国主义、理想信念等传统教育。适当引进各种专业文化表演队伍,为居民送上艺术大餐,在满足需求中努力提升社区的文化品位。

三是全面参与,整体联动,不断强化社区安全服务。调动各种资源优势,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在社区建立融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于一体,兼有信访服务功能的民事调解服务中心,推行“信访代理员”与“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制”,及时疏导和化解群众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化矛盾于萌芽状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使他们及早融入社区、回归社会。整合各种力量,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加强特殊群体管理和控制,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加大社区治安防范知识宣传,提高居民自防意识,鼓励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和见义勇为,形成治安防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资源供给力度,推动社区建设持续快速发展

一是夯实领导责任,加强社区硬件设施建设。要加大城市规划实施监管力度,把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作为规划实施的强制内容落地落实。要加强城市规划方案审查、审批,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标准,充分保证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用地。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动员社会参与,切实解决社区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一要继续加大对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将社区建设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二要积极帮助社区拓展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广泛争取驻区企业单位财力支持,争取社会捐助和有奖募捐资金在社区投入。三要增强社区自身造血能力。通过建设社区市民学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大众服务设施,交由社区管理,采取有偿或低偿服务,增强社区自身造血功能,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三是鼓励社区做好驻区单位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同时,推动驻区单位向社区开放资源,互惠互利,共驻共享。

(五)打造信息交流平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一是围绕居民需求,建设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要建设社区服务网站,建立便民服务和公益信息数据库,让广大居民和困难群众及时了解信息,自主选择所需项目,增强社区服务工作针对性。要促进社会各界通过社区门户网站,实现社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的有效对接和快速交换。利用电子政务网络整合服务资源,为广大居民提供物质、医疗、就业等全方位服务,实现社区信息资源共享。

二是建立社情民意服务平台和便民利民服务平台。依托社区网站,成立“民意调查中心”,集网络调查、电话访问、入户访谈于一体,多角度、全方位获取社情民意,不断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推动社区网络与社会网络的有效对接,实现社区房产、社区安全、社区环境等日常信息的一体化管理。建立“网上社区缴费通”,使居民群众可以轻松完成水、电、气、数字电视、电话等各种费用的缴纳和票据打印。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推进社区信息化快速发展。建立健全社区信息化建设规章制度,规范社区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系统维护与保养;
制定社区信息采集、处理、发布的程序标准,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等;
加大社区信息化建设考评,把社区信息化列入社区建设规划,强化社区信息化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等情况的检查和考评,并纳入示范社区建设的考核内容,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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