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安置群众在无土搬迁的新环境中能否稳的住、可发展、能致富,是衡量我县精准扶贫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十三五”期间,全县共计易地扶贫搬迁882户、安置搬迁群众3490人。目前搬迁安置房建设、入住、腾退任务已经接近尾声,即将进入到以后续扶持为重点的新阶段。为了进一步破解搬迁群众所面临的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管理、社会融入等民生问题,依据我县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状况,精心谋划、合理布局,确保搬迁群众成为发展当地经济的新生力量、保障搬迁群众生活、生产水平得以明显提高,保证逐步迈向富裕小康,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针对不同安置点的资源禀赋,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扶持力度,着力推进公共服务、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管理、社会融入等各项工作,有效提升搬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搬迁群众在稳定脱贫的基础上收入逐步提高,能够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实现“能发展、可致富”。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搬迁群众后续产业
1.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坚持在全县产业扶贫大格局中统筹推进易地搬迁产业帮扶工作。对集中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以培育畜草种植加工一体化、湖羊繁育养殖一体化、中药材种植加工一体化、林果基地技能培训一体化为主四大一体化产业为重点,依据现有的产业分布,形成子洲南川四镇以畜草、绒羊为主导的畜牧产业区,西川六镇以中药村、林果业为种植产业区。进一步加大企业带动效益,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创企业增效与农民增收的新局面。(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畜牧局、各相关乡镇)
2.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大迁入地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借助后续扶持的强劲东风,补齐补全城镇现有设施的短板、创建设施齐全功能齐备的城镇设施,吸纳就近搬迁群众创业增收。拟在县城居住最集中、人口密度最大的颐和小区建一处大型集贸市场,占地面积28亩,提供就业创业岗位340个。同时,积极引导鼓励搬迁户依靠城镇功能配套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餐饮、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加快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培育和发展“互联网+特色农产品”品牌企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等开设农产品网店,扩大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责任单位:发改局、住建局、工贸局、各相关乡镇)
3.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市场导向、农民参与、企业带动、金融支持、合作社组织”模式,依托特色农业及畜牧业,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加快构建各安置点“企业+合作社+基地+搬迁户”的生产经营体系;
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资金、技术、质量品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带动搬迁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以迁出地村集体经济为资源要素,鼓励和支持搬迁群众采取转包、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规范有序将土地、林地、房屋等资源进行确权评估、折价入股、收益分红,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落实好光伏扶贫政策,将光伏扶贫收益资金用于搬迁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扶贫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各相关乡镇)。
(二)强化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帮扶
4.搭建信息平台。建立搬迁户就业岗位菜单、就业状态清单、劳动力资源账单,为开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就业帮扶等提供依据。在3个集中安置点设立就业服务点,安排专职人员,加强搬迁家庭劳动力信息采集核实、就业政策宣传、职业介绍推荐、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责任单位:人社局,各相关乡镇)
5.鼓励吸纳就业。鼓励集中安置点周边企业吸纳搬迁群众务工,对于管理规范,吸纳贫困劳动能力强,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合同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补。每年新增就业岗位必须吸纳一定比例的搬迁群众。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优先安排本地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务工。(责任单位:人社局、工贸局、各相关乡镇)
6.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积极与扬州市江都区沟通磋商,健全劳务协作和人才交流工作机制。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资源就业状况调查,及时提供有意向就业人员的求职信息,同时推动现场招聘或代为招聘,送就业岗位到点到户到人。(责任单位:人社局,各相关乡镇)
7.开发公益岗位。加大城镇和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优先安排劳动能力弱、就业有困难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就业。安置点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岗位优先安排搬迁人口就业。(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8、鼓励自主创业。组织有创业意愿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参加免费的创业培训,鼓励和引导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发展,支持和鼓励外出务工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并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对集中安置区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摊位、商业门面等经营性场所,以限期免费或低价租赁、财政贴息贷款和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等方式支持搬迁户自主创业。(责任单位: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各相关乡镇、农商行以及农业银行)
9.发展扶贫车间。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新建“扶贫车间”,优先吸纳搬迁人口就业,实现贫困劳动力“点内生活、点内就业”。对积极、稳定吸纳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的扶贫车间,及时落实场地补贴、设备补贴、物流费补贴、工资(生活)补贴等奖补政策。积极组织召开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为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用人单位搭建起就业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实现脱贫发展。(责任单位:人社局、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妇联,各相关乡镇)
10.着力提升搬迁群众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搬迁群众开展种养殖、林果园艺、中药材等主导产业培训,提高搬迁户农技水平,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马蹄沟安置点,通过流转现有果园的方式,采取基地加搬迁户培训的模式,培养一批在林果业管护的专业技术农民,为林果田间管护中的疏花、疏果、剪枝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进而为全县林果产业管护培养专业团队,开拓搬迁群众新的增收途径。根据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举办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家政服务、特色小吃、母婴护理、糕点制作、烹饪等技能培训,使其掌握至少1项就业技能,并积极推荐相关就业岗位,确保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稳定增收。支持工业园区企业、扶贫车间开展熟练工人企业技能专项培训,吸纳更多搬迁群众就近就业。加大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培训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宣传力度,对有意愿的搬迁贫困劳动力,组织其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深造,毕业后顺利应聘到陕汽集团所属企业就业,助力全家脱贫和增收。(责任单位:人社局、扶贫办、工贸局、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
(三)全面加强安置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融入
11.加强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安置点党组织建设,完善居民委员会、小区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引导搬迁群众参与安置点管理。颐和小区、马蹄沟、老君殿安置点合理设置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搬迁群众户籍、就业、就学、就医、社保、法律咨询等各类协调服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相关乡镇)
12.完善安置点社会管理。建立健全搬迁群众自治机制,设立安置点长、片长、楼长,构建村(居)委会、安置点、楼栋的网格化管理机制。集中安置点设置警务室、执勤点,加强安置点治安综合防控。(民政局、公安局、各相关乡镇)
13.促进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新环境。做好搬迁群众入住前生活方式适应性教育培训,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帮助解决生活融入方面存在的困难。鼓励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积极开展生活融入、心理疏导、邻里互助、健康养老等社区服务工作。推进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安置区倾斜,为搬迁群众提供更多更好公共文化服务,丰富搬迁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安置点文明创建,结合实际开展“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教体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各相关乡镇)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
(一)压实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将亲力亲为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存在问题亲自督查。成立子洲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领导小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组长由发展改革和科技局1名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和县移民办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协调工作。
(二)分工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责任分工,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抓好行业部门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详见附件)
(三)综合施策。严格落实集中安置点点长制。颐和小区安置点由县级领导担任点长,马蹄沟和老君殿安置点由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点长。各点长要落实长效督导检查,及时掌握风险隐患和存在问题,第一时间进行风险分析和解决问题。
附件:部门主要职责分工表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 | ||
部门主要职责分工表 | ||
序号 | 部门 | 主要职责分工 |
1 | 县委组织部 | 负责制定安置点党组织建设,指导安置点基层党建工作。 |
2 | 政法委 | 负责指导集中安置点平安小区建设,推行网络化管理,加强安置点综治维稳工作。 |
3 | 县委宣传部 | 负责指导做好安置点的精神文明建设; |
4 | 发改局 | 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谋划后续产业扶持项目、扶贫车间的建立 |
5 | 扶贫办 | 指导部门整合用好各类扶贫政策、扶贫资金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专项资金。 |
6 | 财政局 | 督促指导各部门规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
7 | 农业农村局 | 科学谋划搬迁户产业选址,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专门产业发展台账,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一项脱贫增收产业。 |
8 | 工贸局 | 积极对接县内企业,吸纳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进入示范区内就业; |
9 | 林业局 | 引导支持易地搬迁户发展林果产业以及林下种植,带动搬迁户实现产业增收; |
10 | 人社局 | 加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动态台账管理; |
11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
12 | 住建局 | 严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工程质量,建立质量安全台账; |
13 | 文广局 | 吸纳搬迁户从事旅游服务业; |
14 | 教体局 | 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迁入地教育资源保障,满足搬迁户子女就近入学需求; |
15 | 卫健局 | 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迁入地医疗资源保障,指导支持安置点卫生室建设,满足搬迁户基本公共卫生需求; |
16 | 公安局 | 开辟绿色通道,做好搬迁对象户口迁移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 |
17 | 民政局 | 对颐和小区单独设立社区,建立社区服务站,落实社区人员编制和报酬; |
18 | 医疗保障局 | 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做好大病困难家庭帮扶工作。 |
19 | 工业园区 |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引进劳动密集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拓展县内劳务空间,吸纳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进入园区企业就业。 |
20 | 税务局 | 落实就业扶贫的有关税务优惠政策,对吸纳易地扶贫人口多,带动脱贫发展效果好的经营主体,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 |
21 | 总工会 | 指导集中安置点成了农民工会,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农民工各项权益,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和关爱活动。 |
22 | 妇联 | 在集中安置点建立妇女儿童之家,每年开展妇女儿童关爱活动和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安置点妇女参加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建立巾帼就业扶贫车间。 |
23 | 团委 | 在有条件的集中安置点建立团组织,成立青年之家,每年开展青少年健康成长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和青年志愿者行动2次以上; |
24 | 农业银行子洲支行、子洲农商银行 | 对有条件、有意愿的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发展产业、自主创业提供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支持。 |
25 | 残联 | 开展易地扶贫安置点残疾人关爱活动,落实各项残疾补助政策,引导有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创业。 |
26 | 老君殿政府 | 谋划老君殿安置点产业就业发展规划,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安置点社区管理和社会融入工作; |
27 | 马蹄沟政府 | 谋划马蹄沟安置点产业就业发展规划,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安置点社区管理和社会融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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