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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几点体会3篇

时间:2022-12-16 10:00:08 来源:妙峰文库网

篇一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首先,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基本内容

一是要理解和把握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调和监督作用,努力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使机关党的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组织设置、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认真执行党(总)支部的设置和班子配备的规定,切实履行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责;

三是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内教育机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党员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党的方针和规定发展党员;

四是基层党内民主与监督,要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组织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五是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县委中心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是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要建设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

七是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其次,把握新修订《条例》的特点。

新《条例》传承和发扬了1998年《条例》,是对1998年《条例》的补充和完善,与之相比有四个方面特点更为明显:

一是更具时代性。“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新修订《条例》中的充分体现;
新修订《条例》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新增了“服务”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一方面,近几年来,由于企业的改制(这些企业在改制前隶属机关党委改制后隶属关系没有改变)许多党员下岗,有相当部分党员因年龄、技能、身体等原因造成重新就业困难,即便是再就业的职工,也有些因思想原因,对我们的党组织有一些看法,与党组织失去联系。这就要求我们的党组织要主动去贴近他们,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另一方面,一些离退休党员因年龄偏大,已不方便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因远离了自己的党组织也不便参加组织生活。他们都需要党组织主动做好服务工作,让他们感觉到党组织从来就没忘记他们,时刻都在他们身边。

二是更具科学性。“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方便了各级党委在任期内召开代表大会,并能更好的发挥代表们在休会期间的作用;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给党支部换届时间一定的弹性空间,符合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运行机制。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3年,党支部委员会任期采取3年,便于党总支、支部委员的配备。在多年的实践中,我委党总支所属支部的换届也常常因委员配备问题申请延期。直属党(工)委的党支部也常常因2年时间过短,感觉换届过于频繁,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三是更具操作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向派出它的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对所属机关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二)明确了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责、地位、作用和任务,使我们知道工作中该怎么做,做什么;
“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规定明确而具体,便于各级党组织统一实行,抓好落实;
“各级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工委(党委)的工作汇报”有利于各级地方党委常委会对听取机关工委(党委)的工作汇报作出统一安排。

四是更具指导性。“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机关党的工作原则;
“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抓起;
“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走前头”提供了依据。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较于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增设“党的政治建设”专章,并对其他章节进行增减、调整等修订,新《条例》全面规范了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对新时代机关党建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机关党建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当好“领头雁”,飞在前、飞得高、飞得远。

一、对新《条例》的认识

(一)政治引领,飞在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条例》突出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增写“党的政治建设”专章,明确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同时,把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融入到其他章节及工作各个方面,一体推动抓好落实。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务必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用党的新理论新思想进行全面武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在先、思在前,坚定政治信仰,坚守初心使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学细悟《条例》精神实质,以《条例》为根本遵循,以政治建设为重要引领,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让机关党建“领头雁”飞在前、做表率。

(二)履职尽责,飞得高。习总书记指出,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条例》贯彻党章要求,围绕“谁来抓”这个问题,适当调整党组织设置和职责,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厘清机关工委、单位党组(党委)等的责任分工,明确要求将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的理念,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认责、履责、尽责,将《条例》与机关党建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务队伍建设,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让机关党建“领头雁”飞得高、立标杆。

(三)监督执纪,飞得远。习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党的基层组织监督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能,要求把党员干部作为监督重点,增加机关基层党组织监督执纪的内容,从监督对象、工作目标及监督方法上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刚性约束厚爱党员干部。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要以《条例》为纲领,压实监督责任、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日常监督执纪职能,对党员干部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实现早监督早发现、早执纪早纠偏。通过抓住“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打造忠诚干净、为民务实、率先垂范的干部队伍,为机关党建与各项工作深度融合、行稳致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让机关党建“领头雁”飞得远,做示范。

二、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基层民政干部,在为民谋福利,兜底民生工作中,要践行初心使命,越是艰险越向前,做砥砺奋进的“追梦人”。

一要修身自律,以勤勉务实攻坚克难。基层工作琐细而又繁重,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时候。在这样的环境下,稍有松懈,就容易产生畏难的消极负面情绪。修身自律,勤勉务实,是克服畏难情绪,做好基层工作的保障。一勤天下无难事,基层工作更需苦干实干,以务实作风、勤政态度,“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一步一个脚印朝前走。用“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毅力,以勤为助力,同群众一起前行。唯有通过辛勤付出,才能为实现理想目标提供最澎湃的激情、最持久的动力,把基层农村发展推向新境界、让群众梦想抵达新高度。

二要躬耕而行,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民之所呼,必有所应。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拿出近一个月时间12次前往各地考察调研,在书信往来中听百姓诉说着心里话,在田间地头里与群众拉着家常话,将基层民生始终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总书记尚且如此,我们基层干部更应该躬耕而行,践行初心使命,抓实做细岗位和下村工作,了解群众所急所需所想,努力办实每件民生小事,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基层民政干部,是最贴近困难群众的干部,更是为民解忧最直接的纽带,对百姓而言,身边每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我们就是要通过解决一件件百姓衣食住行等“小事”,将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变为暖心事、放心事,切实提高百姓生活的幸福感。

三要栉风沐雨,做拼搏奋斗的追梦人。拼搏和奋斗,是追梦路上的“助推器”。正如习近平主席在新年贺词中点赞的,“许许多多无怨无悔、倾情奉献的无名英雄,他们以普通人的平凡书写了不平凡的人生”。而就在我们身边,也存在许多在平凡岗位上,为基层发展撸起袖子加油干,默默奋斗拼搏的干部和群众。这是一条不畏艰险的漫漫征程,具体落实在每一次基层防汛抗旱中,充分体现在脱贫攻坚每一条成效中。这些冲锋一线、坚守一线、服务一线的基层干部和前线工作者,都是砥砺前行的追梦人。在追梦路上,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见证了基层扫黑除恶的显著成效。每一位基层干部,都要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不轻言放弃。栉风沐雨,撸起袖子加油干,永葆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敢想敢干的锐气,在平凡的岗位书写不平凡的人生,莫让韶华负初心。

四要且持梦笔书奇景,日破云涛万里红。2020年,让我们继续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修身自律,以勤为勉,与基层百姓一起攻坚克难、拼搏奋斗。牢记初心筑梦,砥砺奋斗前行,韶华定不负每一位“追梦人”。

篇三

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我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九章四十二条,尤其是新增加的九条项目、修改的八个方面的内容,逐字逐句进行解读。

一、新《条例》更突特殊重要性《条例》吸收了党的建设的新经验,贯彻了中央对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是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二、《条例》颁布实施。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条例》紧跟时代步伐,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

《条例》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将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引入其中,是我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一体现。这一要点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统一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作风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为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在《条例》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中新增了“服务”的内容,是《条例》的一大亮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把“群众向党组织靠拢”转变为主动为党员为群众提供服务,主动向基层提供规章制度、政策等咨询及宣传,计时跟踪支部各党员工作及生活情况,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条例》中的“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工作原则,而“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的确立,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抓起;
“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敢于先行提供了依据。

三、“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我局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综合管理职能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切实将《条例》与发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融会贯通。不断增强凝聚力。“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一是深入开展《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是支部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是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通过学习,准确把握党的最新理论,熟悉各机关单位党建实际,提高在机关党建工作中运用理论的能力;
丰富知识结构,增加经济、科技、法律等知识的内在储备;
提高品行,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胸怀坦荡;
增强责任意识,做到爱党、敬业,切实履行好职责,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促进机关党建创新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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