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年是共和国诞生60周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60年前的金秋时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广袤的神州大地上卷起了惊天动地的波澜,中华民族的历史从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在今年这个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年份,我们隆重召开这次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几年来我市政协工作,研究部署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职能作用,更加广泛地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为科学跨越、富民强市而共同奋斗。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多年来,全市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着力构建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有力地促进了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自觉服从和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上次市委政协工作会议以来,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按照“维护核心、围绕中心、凝聚人心、强化自身”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议全局之事,立发展之论,建肺腑之言,献务实之策,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这几年,我市政协组织的工作效能和水平日益提升,政协组织的优势和作用更加显现。市委对政协工作是满意的。在此,我代表中共常德市委,向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向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常德政协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站在战略高度,深化推进政协事业的思想认识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不断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是党执政的需要,是社会和谐的需要,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1.推进政协事业,是扩大人民民主、巩固执政基础的历史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反帝反封建、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设新中国的历史进程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从1946年重庆旧政协会议召开,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到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各民主党派热烈响应;
从1949年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召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正式形成,到1959年全国政协和全国人大会议同时召开,政协与人大、政府一起构成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框架。这个历程表明,建立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近代以来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全国人民和各党派团体共同作出的正确的历史选择。60年来,人民政协与共和国一起成长,与全国人民一道前行,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60年历史充分证明:人民政协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完全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集中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精神实质。推进人民政协事业,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石。
2.推进政协事业,是凝聚各方力量、实现民族复兴的现实需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是新的形势赋予全党新的历史使命,也是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战略任务。在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搞建设,我们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实现这一目标,完成这一使命,需要全体人民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特殊、作用突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责任重大、优势明显。我们要牢牢把握时代主题,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和作用,大力激发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把各界人士的智慧发挥出来,把各个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把各种层面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开创新局面。
3.推进政协事业,是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我国各个政党之所以能够汇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走上团结合作的道路,就是因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和生命力,能够用合作代替对立,用协商代替竞争,实现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深化、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这既是一个战略机遇期,又是一个矛盾凸显期。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需要各级党政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主动协调。早在人民政协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指出,政协的一项主要任务就是协调关系,即协调各民族各党派团体及其他人员的关系。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指出,人民政协要帮助各方面的人士和群众不断增强团结。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要把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各级政协的一项重要任务。人民政协作为中华民族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因团结而生,依团结而存,靠团结而发展;
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完全一致。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促进团结和谐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使之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增强合力、提供动力、减少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二、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履行政协职能的“三化”水平
党的十七大对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最重要的是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民主主题,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精神,大力支持人民政协充分有效地履行好各项职能,不断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1.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协商水平。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政治协商意识,自觉把政协的政治协商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统一部署协调,认真组织实施。要进一步明确协商内容,坚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协商后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先协商后决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先协商后出台,地方性重大政策先协商后通过。要进一步完善协商形式,做到政协全会就大政方针集中协商,常委会就某一阶段工作和重点工作专题协商,主席会议就时效性较强的问题及时协商,专委会就党政部门的相关工作对口协商。要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对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协商活动的准备、协商过程的组织、协商意见的整理和报送、协商意见的处理和反馈等,都要从责任主体、工作时限和基本要求方面,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确保政治协商有计划、高效率进行。
2.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政协开展的民主监督作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听取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切实做到真诚欢迎监督、有力支持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协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情况,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要拓宽监督渠道。切实发挥政协会议、政协建议案、提案、调研报告、社情民意等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积极探索各种监督机构与监督形式有效结合的途径和方法。要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完善知情沟通反馈机制,加强与政协组织的协调配合,确保政协民主监督的规范有序。要强化监督落实。对政协的批评监督要虚心听取、真诚采纳,做到认真而不敷衍,切实而不表面,努力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效益。
3.要进一步增强参政议政实效。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机关经常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发挥政协组织人才库和智囊团的作用,大力支持人民政协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努力使政协的参政议政成为掌握社会动态的重要窗口,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要支持政协知情明政、了解全局。重要活动要邀请政协领导和有关同志参加,重点工作要吸收政协组织参与,重大信息要及时向政协机关通报。要帮助政协聚焦重点、体现优势。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出题、政协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主动给政协出题目、提要求,支持政协围绕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促进政协“人才出库、智力出囊”。要推动政协意见办理、成果转化。重视政协参政议政成果的吸收和转化,对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努力使一个建议产生一项效果、一个意见改进一项工作、一个批评促进一项转变。
三、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开展政协工作的保障措施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政协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一项根本原则,也是政协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要坚持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努力为推进政协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1.要把政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委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把政协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来统筹谋划,摆在全局重要位置来统筹推进,纳入全面整体目标来统筹考核,支持政协按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每届党委任期内要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以上政协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联系政协的党委、政府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政协工作,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对政协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要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参加讨论和在政协常委会议期间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协主席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议和其他有关重要会议、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列席政府全体会议等规定。要把是否重视政协工作,能否充分发挥政协作用,作为衡量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纳入考核范畴。
2.要让政协工作拥有宽阔舞台。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人民政协拓展工作领域,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要及时听取政协调研情况汇报,认真吸收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党政部门与政协专委会的对口联系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使政协工作与党委、政府工作互相衔接,形成合力。要加强人民政协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要支持政协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海内外联谊活动,广泛团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更好地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专长和作用,动员和组织他们立足本职、发挥优势,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检查、民主评议等活动,不断拓宽政协委员知政、参政、议政的渠道,尊重他们执行职务的权利。要将人民政协理论、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大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
3.要为政协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政协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努力创造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有利于激发干部潜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良好环境。要切实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协常委会和专委会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使班子成员中既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年长同志,又有适当比例的年轻干部;
既有熟悉政治、经济工作的同志,又有科技、教育、文化、法律方面的专门人才。要切实加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将政协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使用纳入党委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推进政协机关干部的交流,符合条件的要大胆提拔使用。在政协换届选举中,要做深做细酝酿选举工作,真正把人民信赖、符合政协委员素质要求的人选进各级政协组织。要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物质、时间、经费和司法保障,坚决维护政协委员的合法权益。要重视解决政协机关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确保政协工作所需经费,逐步改善政协机关的工作条件。
四、发扬优良传统,不断开创政协发展的崭新局面
坚持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市,为政协事业赋予了新的光荣使命,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委殷切希望全市各级政协组织,继承和发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坚持务实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进一步找准工作方位,体现自身特点,发挥独特优势,努力在加快常德发展中不断有新进步、新作为、新贡献。
1.坚持把握大局,始终保持紧扣中心的工作状态。当前,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已成为党政工作的首要战略,成为全市上下的中心任务,也必将成为政协组织的履职主题。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以加快发展为己任,在围绕中心中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尽职。一是要维护核心,顾全大局。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富民强市的各项战略目标任务上来,主动与党委在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二是要贴近中心,把握大势。始终站在中心的位置、全局的高度、领导的角度,注重观察分析国际国内的宏观大势、基本态势和发展趋势,注重掌握了解本级本地的重点工作、主要进度和相关信息,坚持议大事、谋全局、献良策、促发展,做到站位要高、立意要远、思考要深、措施要实。三是要突出重心,谋划大事。对党委、政府已经部署和正在抓的事情,要认真思考,力求拾遗补缺,加以完善;
对党委、政府已经认识到,但尚未来得及付诸实施的事情,要主动超前论证,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对党委政府尚未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建言献策,引起关注,妥善处置。
2.坚持改革创新,始终保持开拓前进的坚定步伐。在新的历史时期,政协工作要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和现实任务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才能有为”、“有为才能有位”的观念,深入研究人民政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一是以理论创新为先导,体现政协工作的时代性。人民政协的创立和发展,始终与党的理论创新紧密相联。要大力实施政协理论建设创新工程,在围绕主题、发挥职能、服务大局的各项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政协工作新做法新经验,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丰富理论,有力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蓬勃发展。二是以制度创新为保障,把握政协工作的规律性。60年来,人民政协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工作规范,但时代在发展,政协工作也在发展。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协组织履行职能的有效机制,通过推进制度创新加强政协的各项建设,确保政协工作有为、有序、有效,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三是以工作创新为取向,增强政协工作的创造性。善于总结自己过去的创造,善于吸收和借鉴外地有益的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时代要求的新领域、符合常德实际的新形式、符合群众意愿的新方法、符合政协特点的新途径,使政协工作在开拓中前进、在改进中提高。
3.坚持联系群众,始终保持服务人民的优良作风。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是政协组织参与国事、议政建言的出发点。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牢固树立“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履职理念,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广大群众。一是要多建利民之言。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健全了解民情的机制,拓宽反映民意的渠道,真诚倾听群众呼声,做到知民所想、思民所虑、察民所忧,迅速准确地向党委、政府反映人民群众最盼望、最关注、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搭起一座连心的金桥。二是要多献利民之策。坚持重心下移,发挥界别优势,加强与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广泛联系。紧紧围绕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拿出解决办法,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更加充分的社情民意资料和科学依据。三是要多办利民之事。坚持把服务民生贯穿到政协工作的各个环节,使政协职能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的丰厚土壤之中,真正为改善民生尽心尽力。要更加关注困难、弱势、特殊群体,积极倡导和开展扶贫济困、爱心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坚持履职尽责,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政协工作不是干部的“过渡站”和“终点站”,而是事业的新平台和新起点。各级政协机关干部和广大政协委员一定要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当好科学发展的忠实践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政协事业的自觉推动者。一是要提高素质。充分发扬人民政协自觉学习和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大力倡导勤奋学习、民主讨论、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深入学习理解中央关于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广泛吸取知识营养,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二是要牢记责任。政协委员既是一种荣誉,又是一种责任。各位委员都要从严要求自己,珍惜委员的荣誉,牢记委员的职责,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知情明政、胸襟宽广,始终做到用心建言、用心谋事、用心做人,以扎实肯干的作风提升自身形象,以率先垂范的行为影响周边群众。三是要争创一流。进一步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对所从事的事业永远保持那么一种热情,对所负责的工作永远保持那么一种激情,对所追求的目标永远保持那么一种痴情,以昂扬的斗志、进取的姿态和扎实的工作,在人民政协这个大舞台上建功立业,使自己今天的作为经得起历史评说、对得起人民重托。
同志们,回顾人民政协走过的光辉历程,展望人民政协发展的光明前景,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和衷共济,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推进人民政协事业、谱写科学发展华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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