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全面从严治党,是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治党重要方针。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先锋队,我党的前途命运取决于人民。凡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我们要继续发扬,坚决拥护,凡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我党坚决需要防范与纠正。“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是中国共产党前进的方向。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的统一领导。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我们要坚决遵守政治纪律和规矩,面对问题,我们要敢于直面问题,消除弊端,敢于让广大人民监督,让人民群众满意。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意味着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要覆盖到,不能有漏网之鱼,不能抓大放小,广大党员一边要严守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做好自己,用党风建设提醒自己,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方面要维护党的先进性,看到不正确,与人民期望背道而驰的现象,敢于说不,敢于管理,坚持维护全面治党的方向与效果。让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文化强国的进程。
【篇二】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这是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政治高度,对各级党委(党组)提出的明确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回顾历史、注目现实,“严”和“治”都离不开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责任落实”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通过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将党组织的力量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战役中充分显现出来,推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责”字当头。肩上责任不明白,定了责任不落实,领了责任担不起来,失职失责不追究,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就会成为水中月、镜中花。要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党的领导工作岗位上,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篇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但是,“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制定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要守责、负责、尽责,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规定》第四条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坚持紧紧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责任内容中要求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党委(党组)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在责任内容中明确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要求,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责任落实中要求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等等。
因此,我们必须发扬斗争精神才能养成战斗作风,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各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状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
【篇四】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纳入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内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所中性。开例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严格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贯彻执行,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委(党组)。党委(党组)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守责、负责、尽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常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一把手。一把手要回归本位,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纪律约束。党委书记要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同时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一级的书记,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底。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按照《规定》要求,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要把推动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强化政治监督,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坚定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把责任落到实处,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篇五】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出台具有重大的意义,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
《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纲领性文件。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把《规定》作为各级党组织的重要理论学习内容,领会《规定》的精神,坚决贯彻落实。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于责任担当有着明确的要求,《规定》明确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责任内容,党组班子成员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落实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群众的监督,发挥表率的作用。
在“十三五”收官与“十四五”开局之际,应注重《规定》的落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领导、检查、督促好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执纪,完善问责机制,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党的十九大以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是坚定不移、一以贯之的。
中央纪委接连曝光落实治党主体责任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清晰表明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承担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应负的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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