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不仅影响儿童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甚至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落实好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实现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
2.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健康宣教全覆盖。
3.符合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的有效干预和疾病管理率95%以上。
4.目标人群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项目范围
1.项目地区:武进区。
2.免费服务对象:武进区常住人口所生的新生儿。
三、项目内容
1.出生后6-72小时内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1次;
2.出生后3-7天新生儿进行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两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1次;
3.出生后一个月内听力障碍初筛1次。
四、筛查机构
全区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新生儿分娩机构或接受新生儿转诊的医疗机构。
五、筛查程序
1.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由助产机构在新生儿出生后6—72小时内,通过心脏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2.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两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由各助产机构在新生儿出生后3-7天内采血样送常州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诊断中心进行筛查。
3.听力障碍初筛,由武进区妇幼计生中心在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开展。
六、经费保障
1.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标准20元/人;
2.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两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标准50元/人;
3.听力障碍初筛标准100元/人。
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儿,经费由武进区本级财政承担。经费结算和报销依据《武进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经费结算和报销流程》(附件)进行。
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发生的费用,各开发区自行承担,乡镇经费由区镇各半承担。上述经费由区财政先行垫付,再通过“上下级往来”结算。
七、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引导
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是政府提供的一项民生实事,是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中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宣传工作,要广泛宣传相关免费政策,普及防控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知识知晓率,引导孕产妇主动接受筛查,减少出生缺陷儿。
(二)明确工作职责
区卫生健康局做好牵头协调,制定本地实施细则,组织好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区财政局落实财政保障资金,及时进行资金结算;
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协助做好目标人群相关免费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区妇幼计生中心要做好信息管理、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经费汇总上报。筛查机构要规范服务,加强质量控制,保证筛查质量,并建立好档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目标人群的政策宣传以及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普及,做好服务对象审核和符合条件对象的报销工作。
(三)规范开展筛查
各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要设置符合条件的筛查、诊疗房间,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按照国家筛查、诊疗流程,规范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各机构要加强相关信息的登记、上报工作,转诊、会诊资料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年限分类归档,资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应予以保密。
(四)做好信息报送
区妇幼计生中心、筛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筛查信息系统。各单位要经常总结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汇总上报各项数据,每月上报至区妇幼计生中心,区妇幼计生中心汇总至市妇幼保健院。
(五)加强考核督导
区卫生健康局将实施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纳入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对筛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核,重点考核新生儿疾病筛查知识知晓率、筛查率、符合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的有效干预和疾病管理率等指标,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本方案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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