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晋城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不断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农民收入稳步增加,但与全国、全省及周边城市比较,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缓慢,离“十二五”再造一个新晋城和农民收入翻番的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为了探索新形势下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和新办法,我们组织专人对这个问题展开了专门研究。现将研究报告摘要如下:
一、晋城农民收入状况分析
2010年晋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899元,比上年增长12.25%,同期山西为4736.3元,增长11.60%,全国为5919元,增长14.86%。晋城收入水平高出全省1162.7元,低于全国20元。增速比全省高0.65个点,比全国低2.61个点。在全省11市中收入排第五位,增速排第七位。
分析晋城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和结构变化,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增收速度慢,收入水平在全国、全省和周边的位次明显下降
与全国比较,1985—2005年,晋城要快于全国,但2005年—2010年比全国慢了2.38个百分点。1996年晋城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一直保持到2009年,但到了2010年已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元。
与全省平均水平比较,晋城增速前高后低,1985-1995年平均增速高出全省2.07个百分点;
2000-2010年比全省低了1个百分点。在全省11市中,2000—2010年晋城增速最低,为8.42%,远低于吕梁(13.4%)、太原(11.2%)、忻州(11.1%)、大同(10.54%)、长治(10.46%)、朔州(10.26%)。收入水平在11市中的位次由1996年的第一位,2000年的第二位,2005年的第三位,2009年的第四位,滑到了2010年的第五位。
在中原经济协作区的11市中,2005—2010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位居第十。收入水平2005年晋城排第二,2009年晋城的排位降到了第五,2010年降到了第八。
与中部六省比较,晋城的增长速度也明显偏慢。2005—2010年中部六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年递增速度安徽最快,为17.14%,山西最低,为10.38%,晋城的年平均递增速度虽然略高于山西,但明显低于其它五省。
(二)工资性收入比重不断增大,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越来越低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分类,农民纯收入分为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晋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结构变化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工资性收入比重不断增大。2010年晋城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18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3.99%,比2005年提高了7.54个百分点;
比全国高12.92个百分点;
比全省高9.47个百分点;
比中部六省最高的湖南省高529.4元。晋城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比较高主要是上世纪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奠定的基础,1995—2000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年均递增达到了13.42%。但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2000—2005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幅降到5.29%。煤炭资源整合给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带来了一定影响。2010年全国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17.94%,晋城只增长了14.57%。其中原因与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有关。
二是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偏低。2010年晋城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38.09%,比2000年下降了7.71个百分点。2000年到2010年晋城与全国的差距拉大了362.23元。2005年晋城低于中部六省最高省份湖北312.04元,2010年低于中部六省最高省份河南993.43元,与中部六省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最高省份差距拉大了681.39元。晋城农民的家庭经营性收入低主要是农业收入低,2010年晋城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农业收入是693元,占家庭经营收入的30.84%,占纯收入的11.75%,分别比全国低1030.49元,30和17.37个百分点。晋城农民农业收入低主要是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基地规模小,龙头企业少,产业链条短,加工无深度,服务缺体系。
三是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偏低。2010年晋城农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为467元,全国平均为655.2元,山西为599.2元,晋城低于全国188.2元,低于全省132.2元。其中转移性收入晋城为315元,山西为385元,低了70元;
财产性收入晋城为152元,全国为202.3元,低了50.3元。晋城农民的转移性、财产性收入相对较低,主要是在土地制度、户籍制度、金融制度等方面改革创新不够。
(三)地区收入差距较大,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十分困难。受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制约,贫困地区农民增收难度更大,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与发达地区比较,增速正在接近,但差距还很明显。
二、国内农民增收典型案例
农民增收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各地情况不同,采取的方法也不同。为了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解决我市农民增收问题,我们收集了全国各地大量增收典型,从中归纳整理了九种典型案例。一是把准市场脉搏,选定主导产业,在有限土地上实现增收的山西临猗县牛杜镇王景村种植枣树,人均增收过万元的实践。二是农工贸一体化,支撑农民增收的吉林省洮南市福顺镇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红辣椒产业,实现农民增收的案例。三是我市坚持不懈支持农民科学养殖,依靠规模化养殖增加收入的案例。四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电子商务,全村走上致富路的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沙集镇东风村户户开办网点,开展网上销售的案例。五是陕西省合阳县洽川镇莘里村农民把观光农业、旅游产品开发、农家乐服务相结合的案例。六是山东省莱芜市、江苏省东海县加强培训,增强农民职业技能,通过劳务输出促进农民增收的案例。七是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制度创新,让农民用“宅基地换房”,促进农民进城进镇,让农民享受城市文明的案例。八是成都市郫县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业股份合作社,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案例。九是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拉市乡美泉村生态旅游合作社以景区骑马旅游为经营项目,带来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的案例。(具体内容见报告全文)。
三、促进晋城农民增收的基本思路及路径选择
促进晋城农民增收的基本思路是:“三个坚持、四化推进”。
三个坚持:坚持科学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坚持“多予、少取、放活”三条基本方针。
四化推进:一是从农业现代化切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渠道多样化;
二是以工业集群化为载体,促进农村非农产业集聚,加快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打造农民就业创业基地,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三是以农村城镇化为支撑,城乡互动,工农互促,减少农民,富裕农民,拓宽农民增收的领域和空间;
四是以农民职业化为方向,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加强农村教育发展和农民技能培训,提升农民素质和技能,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创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实现“十二五”期间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翻番目标。
晋城农民增收的路径选择主要有四条:
(一)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为重点,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渠道多样化。一是要加快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基地建设要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二是要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加快龙头企业发展,培育带动农民增收的“领头羊”。龙头企业可以是农产品生产企业,也可以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还可以是农产品流通企业或者中介组织。关键是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在资金、政策等方面集中扶持重点龙头企业。三是要建立健全市场体系,促进农产品流通。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在市场机制中形成并得到发展,没有完善的市场体系,市场机制就很难发挥作用,内蒙古土豆滞销就是很好的例证。因此,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包括农产品市场建设、中介组织培育、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等。
(二)以非农产业集群化为载体,促进中小微型企业集聚发展,为农民创业就业提供基地。加快中小微型企业集群化发展必须加快有利于中小微型企业集聚的产业集中发展区的规划建设。集群化最基本的要求是在产业共性和生产互补性要求下,实现产业的相对集中,企业的相对聚集,以此推动产业的专业化分工和企业的协调配合,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加。因此,集中发展区要选择在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有一定工业基础、便于吸纳周边乡村企业入驻的小城镇周边。集中发展区的产业选择要因地而宜。根据当地产业基础及条件,可以是工业,也可以是商贸服务业;
可以是农产品加工业,也可以是为地区主导产业服务、配套产业。有条件的可以建设现代新兴产业园区。
(三)以农村城镇化为支撑,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工业向城镇集聚,人口向城镇集中,使离开农村的农民进城就业,收入增加了,生活条件改善了;
留在农村的农民拥有了更多的农业资源,农业生产经营发展了,农民收入必定增加。一是要统筹中小城镇建设。在不断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同时,加快区域中小城镇建设。要以高平、阳城、沁水、陵川4个县城和嘉峰、北留等区域中心集镇为重点,在全市选择30个区域次中心集镇进行特色小城镇建设。二是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交通、通讯、电力、供排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交通、环保、生态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要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就业制度、户籍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土地征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财政管理体制等。
(四)以农民职业化为方向,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农民职业化的本质是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主要途径是加强农村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是建设两个中心,即培训中心和服务中心。要利用晋城大学、技工学校现有教学资源,打造全国有影响、高规格、高水平的职业培训基地;
把市人保局就业培训中心建设成农民培训就业服务中心。
四、加快晋城农民增收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支持力度
一要大力支持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要加大对为基地建设提供技术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
要加大农民调整产品结构的支持力度;
要加大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支持农民创建产品标准,鼓励农民申请国家地理农产品标志认证,发展地理农产品基地;
要加大对基地产品市场开发的支持,促进基地产品的市场销售和转化加工。二要充分发挥合作组织对农民增收的组织和保障作用。出台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三要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产品增值。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把晋城建设成太行特色农产品集散地。要加快特色农产品的农超对接。四要大力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晋政发〔2009〕32号)下发的《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结合国务院(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财政金融扶持中小微型企业的政策措施,以列入省“513”工程的20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建立科技、信息、项目、土地、融资绿色通道,引导社会资源向龙头企业集聚。推动龙头企业建立产品标准、质量检测等关系产品质量和企业技术的检验检测中心,提高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五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农村电力、通讯、电视、网络、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响应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银行和国际灌排委员会提倡的参与式管理方式,把管理职责交给受益农户或农民合作组织,建立农业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运行和受益机制。
(二)加快农村非农产业集群化发展
一要建立以中小微型企业为主的产业集中发展区。要鼓励中小企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集群化发展。二要加强产业引导和服务。科学严谨制定集中发展区产业指导目录,正确引导企业入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有很大带动作用的企业,要给以奖励支持。三要加大对入区企业的政策支持。设立产业集群开发基金,支持集群内企业技术研发。制定技改投资抵免所得税制度,对高技术研发企业贷款给予利率补贴或优惠。赋予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平等权和有限的优先权,通过引入信用担保机制提升中小企业的投标能力、履约能力和融资能力,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对产业集群急需人才采取特事特办、放宽条件、提高待遇、完善服务等方式吸引其到晋城发展。认真落实对农字号产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在现代农业领域进行创业的本地农民要给以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在晋城招商引资政策基础上制定更加优惠的中小微型企业招商引资政策。四要加大产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等方面实行一体化规划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要突出公用性,要节约资源、能源,让入区企业普遍享受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促进生产要素聚集,降低生产成本。五要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入区,鼓励农民创业。对民营企业和农民个人创业,个人投入资本金达到既定额度的,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和贷款补贴;
对农民创办微型企业在建成投产5年内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
创办、开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按照所雇用工人的人数给予政府补贴奖励。
(三)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
一要搞好小城镇建设规划。在晋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指导下,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进一步搞好小城镇发展规划。二要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一区六园”和产业集群化发展规划,加快中小城镇交通道路、电力通讯、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镇供水保障能力,提高城镇路网密度,发展城镇公交,运用现代技术搞好城镇通讯、电视网络建设。三要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重点是要抓好沁丹两河流域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四要给小城镇建设全方位政策支持。要有经济扶持政策,也要有社会保障措施,既要有财政、金融、税收、工商等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更要有土地、规划等方面的专门性政策支持。
(四)加快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
一要抓好农村义务教育,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为农村劳动力奠定一个良好的文化知识基础。多种模式延伸农村教育,通过创办农村网校、农民夜校、农村图书室等,为农民继续接受教育提供阵地和舞台。二要多种方式搞好技能培训。要充分利用晋城现有教育资源,采取定期培训、订单培训、上门培训、校企结合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培训与就业的结合。三要培训主体多元化。无论是国有的还是民营的,无论是部门办的还是社会办的,只要具有职业培训资质和能力的机构都可以承担培训任务。关键要加强培训质量和实现就业的监督检查。四要加强农民培训的组织、领导和服务。各级政府要加强与就业地区、就业企业的联系,推动定向培训,定向就业,以此促进培训,促进就业。
(五)深化改革为农民增收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和环境
一要建立有利于推动农民增收的产权制度。加快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房屋和农民房产所有权等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二要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要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培育农村金融主体。大力发展民间借贷、担保等新金融组织。要根据农民资金储蓄额小、金融知识有限、风险承受能力不强等特点,开发符合农民理财需要的金融理财产品。探索农村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办法和途径,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三要探索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农村土地制度。建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制度,探索以新增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为交易对象的土地间接交易模式。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经营组织。积极探索闲置、超占宅基地退出机制,加大宅基地复垦和废弃土地整理力度,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旧村空心村土地复垦等为小城镇建设提供建设用地。继续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措施,建立健全征地补偿资金监管机制。四要改革现行户籍制度,推动农民进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以身份证管理为基础,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一体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对到建制镇投资、兴办实体、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均可申请办理小城镇户口,不受“农转非”指标限制,不收取入户费和增容费,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履行同等义务。五要继续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一是要继续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扶持。二是要加强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救助。
五、强化对农民增收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成立由市、县(市、区)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协调。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主要领导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首要工作和中心工作,亲自抓决策、抓规划、抓项目、抓检查、抓落实,确保农民增收工作顺利推进。
(二)逐级落实农民增收计划。结合各地农业农村实际,以农村劳动力为基础,建立全市农民增收规划体系。各乡镇要加快制定农民增收规划,做到镇有规划、村有方案、户有台账。要结合实际,尊重农民意愿,实行参与式规划,切实选准实施农民增收的主攻方向,因地制宜为农户量身定做增收计划。
(三)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逐级细化考核办法,对市直各职能部门、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及村干部实行倒逼机制。考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改进领导工作方法,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继续推进市县乡领导干部包村增收,主要领导干部要保重点村、难点村。充分发挥村干部带头致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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