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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12-17 10:50:03 来源:妙峰文库网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省应急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着力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为促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应急管理职能

过去一年,省应急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我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定位和应急管理“建体系、建平台、建中心、建队伍、建机制、建责任”的工作要求,坚持边组建、边应急,积极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推动实现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由“物理反应”向深度“化学反应”转变,迅速构建起防灾、减灾、救灾、指挥、监管、执法、保障等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二是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在全省规划建设森林火灾、危化品事故等5个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加强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购买2架h135直升机提供应急救援服务。三是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和自然灾害救助。积极应对台风“利奇马”。依法对2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靠前驻防,有效应对了泰安徂徕山火灾等森林火灾事故。四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专项执法和安全整治,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异地执法检查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集中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安全准入关,依法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五是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风险管控,对排查确认的风险点全部落实管控措施。

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积极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措施,实施应急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将“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向深入。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贯彻实施方案》《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的分工方案》。认真做好应急部下放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承接工作,研究制定了相关资质审查要点和审查流程。依法委托下放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权力事项的安全下放和有效承接。组织开展证明事项再清理工作,未发现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及无谓证明问题。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项目进行规范,推动完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6个事项推行优化准入服务。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

(一)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立法进程。起草了《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两部省政府规章草案。修订《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完成了《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初稿)起草工作。

(二)积极推动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提升行动和省政府关于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规范和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2019年批准立项地方标准37个。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规定,认真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程序要求,依法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对2019年出台的《山东省应急管理三年规划(2019-2021年)》《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重要文件深入开展调研座谈,认真征求意见建议,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后提报厅长办公会研究审议,确保了政策的合理可行。对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应急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政策评估。出台《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组建了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建立形成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规、规章及重要政策的制定,参与重大审批项目的现场核查、评审把关,参与专业领域问题调研,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认真制定并执行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双人审查制、ab角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审查、容缺受理、能办即办,让企业和办事群众申报“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
编制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方便申请人快速了解相关流程,并在省应急厅网站和山东政务服务网发布;
推动不见面审批,通过快递和网络接收企业和群众办事申请、邮寄证书批复,证照免费快递月均邮寄率已达到90%以上;
对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快审快办服务。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加强指导和规范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制定了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联合省最高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出台了《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为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构建了部门间常态化衔接和协作机制。组织制修订了《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2019版)》《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一企一册”档案管理制度》《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重大案件督办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廉政承诺制度》《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等制度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三)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编制实施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110家企业及中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在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阶段性、季节性特点,聚焦重大风险,组织开展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冶金行业(钢铁)企业、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或者异地集中执法检查;
按照分级监管执法原则,组织对10家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开展省市联合执法检查;
开展了全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

(四)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工序,在全省部署开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全省持证运行的88座尾矿库开展了安全现状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建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全省365家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81家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实现了重大安全风险的动态监测和自动预警。在全国率先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全面总结推广东营市危化品装卸运输全流程信息化监管经验做法。加强危化品登记工作,2019年共完成1000余家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的信息审核工作,提供咨询3000余次。

(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了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在实际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实行随机抽查企业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公示随机抽查结果。还组织开展了“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和监管事项编制完善工作,按要求形成监管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两个清单,并指导市县做好认领工作。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充分依托全省安全监管移动执法云服务平台,融合“重点执法公开”“行政处罚公示”“联合惩戒‘黑名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行为参考目录”等5个模块为一体,健全完善全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执法服务平台自动提取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涉及的违法行为信息,同步传输录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并通过数据预处理,实现按时段、区域、行业领域、监管类型、违法行为等类别,对违法行为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汇总和显示。通过违法行为信息库,能够查询全省或者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执法频次、执法数量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并可以实时查询某一企业具体违法行为查处、整改以及是否按规定公示等内容,为实施科学执法和精准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四、强化对应急管理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编办统一部署,按系统梳理编制应急管理系统权责清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制定印发《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暨省应急厅权责清单》,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统一规范为权责清单,实现应急管理系统权责清单“三级四同”(省、市、县三级,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和编码四同)。共编制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权责事项367项,其中省厅356项,全部向社会公布,并指导市、县进行认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按系统组织开展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对照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十一统”要求,对本系统367项事项进行拆分、对比、审核和发布,并指导市县完成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工作。

(二)强化权力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省应急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了处室自查、厅党组监查、驻厅纪检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处室、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督促厅机关全体人员查找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对查办的行政执法案件加强执法监督,依照《行政处罚法》《山东省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了《省应急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工作规定》,对重大执法决定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同时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开展法制审核,确保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并做好执法证件的申领和复审。

(三)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印发了《省应急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报备、清理等程序,并将文件抄送各市应急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登记和备案,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对47件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规定,不断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省政府网站、省应急厅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报纸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在省应急厅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政府公文、政策解读等内容。建立政务微信微博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山东应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行政执法等政务信息。

(五)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2016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开展“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2019年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一并纳入开展。省应急厅作为牵头办理部门,认真制定落实分工方案,将省人大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所提问题梳理细化为75项问题,并印发给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有力地推动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并给予充分认可。按照省政协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视察建议,认真接受政协监督,抓好各项工作整改落实。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强应急管理舆情监控,做好敏感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引导和治理。建立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指定专人作为信访工作第一负责人。制作了《省应急厅来访登记表》《省应急厅来访登记册》《省应急厅来访告知书》,按要求建立登记、呈批、移送办理、答复、存档、保密等一整套工作程序。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出台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案件处置办法》,对举报投诉案件实行闭环管理。

(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举证责任,按规定提供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决定。通过购买政府服务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参与立法与宣贯、执法与监督、复议和诉讼等活动,帮助化解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种纠纷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起草制定山东省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对认定标准,信息采集、告知、报送、审核、公告、移出,信用修复等工作程序进行规范。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信息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建立完善全省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省、市、县分级管理,逐级审核,归口直报,并督促各市对2018年以来发生较大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企业进行了信息采集。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企业名单,同时将“黑名单”信息向“信用山东”等网站进行推送。

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大力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工作。持续推进实施《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制定了省应急厅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责任单位和普法对象,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制定了实行国家执法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分工方案,明确了应急系统内部普法、面向企业及社会群众普法的具体内容和责任分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实现精准普法。会同省司法厅组织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全省116万余人参加,参与网上竞赛答题2千万人次,答题总分超过1.11亿分。

(二)推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19年度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举办了3期全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暨应急管理培训班,对全省市、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部分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培训,省应急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全体参加,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应急管理业务技能培训。采取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形式,组织举办应急管理大讲堂活动,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重要论述等知识,对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共培训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及各级安全监管人员10万余人次。举办4期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制定并实施厅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周二、周四集中学习制度,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和应急管理法律制度。

虽然2019年省应急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法治观念有待于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有待于规范,执法监督有待于加强,“放管服”改革有待于深化,依法行政能力有待于提高。2020年,省应急厅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和自然灾害,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有效降低自然灾害损失,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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