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健全和完善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农村生产,建设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抓好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日前,我市组织了赴浙江省温州、绍兴、台州及我省宣城等地进行了考察调研。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努力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氛围。浙江省是国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诞生地,2003年,该省最早被列为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省。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求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把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浙江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608家,注册资金已近5亿元,固定资产达37亿元,平均每年新增1000多家,入社社员33.6万人,带动农户245万户,产业门类涉及了各大主导产业,经营领域涵盖了生产、加工、营销、服务各个环节。
(二)政策扶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实践表明,一个地区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时,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积极引导,加强配套政策扶持且措施到位、落实有力,那么该地区的专业合作社发展层次就高、内部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农民收入增长就快。在这方面,浙江省已经走到了全国的前列,2004年11月率先出台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随后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的若干意见》明确经工商登记的性质为“合作社”,把合作社从企业法人中单独列出。与此同时,《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和《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一系列规范化制度纷纷落地,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07年该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千社五化”建设列为农业工作十件实事之一,不少合作社都实现了“五有”运作。
(三)规范运作,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浙江省温岭市是全国大棚西瓜之乡,该市狠抓西瓜这个农业特色支柱产业,大力扶持温岭市箬横西瓜合作社,指导该合作社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行业管理功能,帮助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生产的西瓜优质率达到95%以上,并直接带动该市东南沿海8万亩西瓜产业带的形成。其“玉麟”牌西瓜先后被评为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中国浙江国际农业博览会金奖,2005年被认定为绿色食品,其西瓜生产基地被认定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四)开展贷款授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资金问题始终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瓶颈问题。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授信方面,浙江省有两种模式:一是温州模式,即对合作社授信。2006年12月,浙江省首批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与当地农村信用社订协议,共获得贷款授信2304万元。二是温岭模式,即对合作社法人和社员同时授信。2006年12月,温岭农村合作银行与该市44家合作社签订贷款授信协议,合作社法人代表和1380户社员分别获得贷款授信2068万元、3769万元。
二、主要特点
特点之一:认识高。由于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农民看到了发展合作社能够给自己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能够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质,其桥梁与纽带作用逐渐为农民群众接受和认可,因此在这些地方的农民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非常之高。
特点之二:合力推进。在这些地方,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全方位开展合作,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互惠互利的共赢发展机制;
涉农部门积极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合作社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金融部门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提供多种形式的贷款和融资,积极扶持合作社的发展;
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成功的合作社典型,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特点之三:扶持力度大。2007年7月,绍兴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基层农技部门、农村能人、科技干部等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新注册成立的合作社,每家补贴5000元;
对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的合作社,每家奖励10万元;
对被评为省级示范的合作社,每家奖励5万元;
对被评为市、县示范的合作社,每家奖励1万元。2007年,温州市政府也拿出1600万元项目资金,对达到“五化”标准的合作社,每社给予2万元的奖励。
特点之四:规模经营。绍兴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收入超500万元56家,超千万元33家;
台州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收入超千万元40家。如温岭市箬横西瓜合作社是集西瓜生产、服务、营销为一体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跨国跨地区建立西瓜生产基地19个,面积总计达2万多亩,常年可供“玉麟”牌西瓜8万吨,并在全国建立销售网点50多个,年经营收入2.2亿元,向社员返还盈余4251万元。
特点之五: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据考察了解,浙江省绝大多数合作社都已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1300多家合作社的产品通过省或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30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139个产品获有机食品认证,一大批产品进入了国内超市和国际市场,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如绍兴市79%的合作社建立了产品进出台账制度,76%的合作社实现了生产过程的全记录,51%的合作社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检验检测体系,其中38个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31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称号。
特点之六:成效显著。这些地方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经济作用,把发展合作社同深化完善产业化经营紧密结合起来,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自办加工流通项目,形成“农户+合作社+公司”的模式,使农民更多地获得加工流通环节的利益。同时,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与龙头企业之间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据了解2006年,浙江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销售农产品总额达248亿元,实现盈余12亿元,社员通过返利获得的收入户均达2463元,浙江因此成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水平、社员收入最高的省份之一。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重要形式,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理清思路,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理念,把鼓励和引导合作社发展作为抓好“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指导,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建议尽快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个主导产业进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文件和考核办法,并对通过考核的合作社给予奖励。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氛围。运用各种形式、各种媒体,以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加强合作经济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合作经济的基本知识,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制定培训规划,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在基层干部和农民中普及合作经济基本知识,增强合作意识。各级涉农网站要积极主动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信息服务网络和市场营销平台,收集和发布农产品价格、市场供求、科技服务等信息,用现代营销手段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四)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要完善和落实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改善合作社发展环境。①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议财政应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合作社的创办、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合作社的奖励。对申报获得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和农产品商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补助。②开展评选活动。以创建“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点”活动为载体,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以规范促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有”、“五化”建设。③开展“银社”对接活动。建议由政府牵头,农业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平台,形成政府搭台、合作社唱戏的新局面。④推行项目支持。鼓励和支持将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探索通过合作社落实项目资金和各类扶持资金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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