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对于《规定》的学习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以迅速的组织、丰富的形式开展学习活动,扎扎实实领悟,要将学习与强化党员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加快工程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推动学习工作落到实处,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公司政治生态提供保障。
通知强调,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形式内容,努力做好《规定》精神的宣传工作。认真排查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防控企业廉洁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且围绕问题不足,结合实际,以最快速度将全体党员的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规定》精神上来。
通知要求,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积极围绕问题,提高学习实效。基层各单位、各党支部要督促党员职工带着问题去学习、思考、贯彻《规定》要求,结合岗位实际深入谋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方法和路径,以战略定力和务实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从严治党的新成效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篇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出台具有重大的意义,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
《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纲领性文件。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把《规定》作为各级党组织的重要理论学习内容,领会《规定》的精神,坚决贯彻落实。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于责任担当有着明确的要求,《规定》明确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责任内容,党组班子成员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落实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群众的监督,发挥表率的作用。
在“十三五”收官与“十四五”开局之际,应注重《规定》的落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领导、检查、督促好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执纪,完善问责机制,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党的十九大以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是坚定不移、一以贯之的。
中央纪委接连曝光落实治党主体责任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清晰表明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承担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应负的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
【篇三】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作为党的领导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用“四个坚持”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和全方位、深层次影响。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害在明晰主体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是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有效保证。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也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利器。《规定》第四章明确要求,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并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此外,《规定》还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追责的五种情形。
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这一重要方法在管党治党过程中得到成功实践,也必将在今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在《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政治建设摆首位
《规定》的第二章第七条三款中指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政治是大局和保证,政治问题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问题。机关党组织应当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机关党建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政治建设来统领机关党的工作。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对党忠诚、人民群众满意的机关。
党建业务一起抓
《规定》的第六条明确指出:“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就业务抓业务、就党建抓党建,“两张皮”一直是党建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根本原因是对党建工作认识表面化,认为开个会、传达一下上级文件精神、做些具体的党务工作就是抓党建。在工作中只有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在本质上统一起来、在操作上融合起来,牢牢把握好“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个机关党建的核心任务,才能彻底解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的难题。对业务工作中的问题,要善于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素质、精神作风等方面找原因;
对党建工作的成效,要看是不是推进了各项事业发展,是不是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培训要重视
《规定》的第十八条中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党员教育工作是党建工作中一项基础工作,是提高党员能力素质、建强战斗堡垒、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党员是党组织的基础,更是联系群众的纽带,基层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代表了全体的党员的形象,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能够有效提高党员形象和自身素质,有利于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也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当前,我们正处于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内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现象,通过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纪律意识,能够全面加强和改变工作作风,稳固基层执政政权。
【篇五】
202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这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引擎”。
一、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只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就没有迈不过的坎,就一定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就一定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这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各级党委(党组)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冲锋在前、英勇奋战,为战“疫”胜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显著成效的一次生动诠释和集中呈现。同时,疫情防控中个别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作风飘浮、失职渎职,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持续发力、不断向纵深推进,把党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贵”字当头
肩上责任不明白,定了责任不落实,领了责任担不起来,失职失责不追究,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就会成为水中月、镜中花。要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党的领导工作岗位上,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三、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建章立制
全面从严治党靠思想教育,更要靠制度保障,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这是一条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制定和实施并重,使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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