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亚所著的《电视音乐艺术概论》一书,在电视文艺与音乐交叉学科——电视音乐艺术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该书基于电视、文艺、音乐传播的相关基础理论,对基于电视的音乐观念、音乐形态、音乐行为传播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创新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基础概念,并对这些概念进行了严谨的阐释和科学界定,从而构建了电视音乐艺术的学科轮廓。通过阅读本书,我们发现其具有以下这些特点:
该书一开始就引用了传播学的场域概念,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电视音乐艺术的研究是站在音乐传播学的角度。基于作者的场域视野,作者在该书中为我们界定了场域的范畴:它包括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欣赏各个具体环节中的传播媒介。本书向广大读者指出了音乐实践和音乐欣赏二者主体在特定时空背景下互相交融所产生的叠加效应,具体来说,这种效应表现于音乐音响和集体情绪的重塑与调整的效果。这些效果不仅表现于主体的情绪和心理的积极体验,更涵盖了音乐表现主体外部的物理和客观因素的积极作用,这就使作者所研究的音乐范围进一步拓展,传统的音乐传播理论体系也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最后,作者基于媒体技术和艺术材料对艺术的影响,对音乐场域进行了科学的划分。具体来说,将其分成了无电场域和有电场域,并且以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分别向广大读者介绍了他们的观念、特点、类型以及形态。
音乐、音响画面、图像语言是构成电视音乐的主要元素。在不同的电视音乐节目中,这三个要素所处的地位并不相同。在一些纪录片、新闻、纪实节目、生活节目中,画面图像和语言显得更为重要。音乐虽然在节目中无处不在,对于节目主题的表达又不可或缺,但是相对来说却处于附属地位。基于此,作者提出了电视音乐在电视节目中是否起着主导作用是电视音乐分类的标准。并且根据这一标准,对电视节目中所表现的各种形式的音乐进行了讨论,以此为标准给他们进行了分类。首先,作者根据音乐在电视节目中处于主角地位,将电视音乐艺术分为音乐节目、音乐电视、非舞台音乐节目;
音乐在电视节目中处于配角地位的,作者将他们分为电视剧音乐、动画片音乐、非剧类背景音乐。再者,作者还提出了电视音乐艺术根据音乐对电视节目的功能进行划分的思路。在这一思路下,作者将电视音乐艺术划分成了功能性音乐、抒情性音乐、中性音乐。作者还基于这一理论,帮助我们构建了一个从抒情音乐到中性音乐再到功能性音乐情感表达不断减弱,功能的实用性逐渐增强的流变性音乐关系。在该书中,作者通过梳理我国电视音乐的发展,将电视音乐总结为表演——竞赛——选秀这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性发展过程中,我国音乐电视逐渐呈现出多元发展、雅俗并行的特征。
电视媒介对音乐传播的影响基于电视场域的角度,电视技术促进了电视音乐主动、积极的传播,并在这一过程中融入了传播主体的个人审美、价值观念。可以说,电视为音乐拓展了更广的领域、更多的途径,深刻影响了音乐的发展,对增强音乐传播的效果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作者站在这一视角辩证地分析了电视对于音乐传播的作用。从积极方面来说,作者认为电视场域在扩大音乐传播范围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它实现了音乐艺术的个性化表现,降低了音乐欣赏的门槛,丰富了音乐表达的内容,创新了音乐表现的形式,使得音乐创作脱离了长久以来高束于象牙塔中的状况,使得当前的电视音乐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
从消极方面来说,基于视听共享的电视音乐,弱化了听觉感官的专注性,削弱了音乐艺术的张力,导致当前音乐艺术中肤浅的形式崇拜和技术崇拜,形成了当下电视音乐艺术中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甚至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样长期发展下去,很可能形成音乐艺术的三俗化,这是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电视音乐艺术概论》站在独特的角度,对以前人们尚未涉足的研究领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以基于严谨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研究论证方法,阐述了自己对电视音乐艺术的独到观点,基于对电视媒介对音乐艺术的影响作用的辩证分析,为我们揭示了当前电视音乐创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引起人们对这些问题的关注。
【传播学下电视音乐艺术探究】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