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上提出的“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全覆盖行动的战略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17年开始至2019年,打响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三年攻坚战。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清洁工程、治理“十乱”、路长制
1、4月30日前,各村全面完成拉网式卫生大扫除,清扫、清运、填埋处理陈年生活垃圾,开展治理“十乱”专项整治不留死角。
2、各村民小组配齐村庄保洁员、垃圾桶、车等设备。加强监管,落实专责人员,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实施路长制,村级道路由所在村支部书记担任一级路长,由“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担任二级路长,具体由各村自行落实分工,4月30日前将路长名单上报至镇政府清洁办。各路长全面负责所辖道路及其周边环境卫生问题的监督、治理、问题整改工作。
4、新农村建设精品点推行生活污水治理,必须完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5、村庄保洁费由村委会或者理事会统一收取,按照60-120元/年/户的标准收取。
6、镇清洁办督察小组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等多种手段,对各村、社区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进行排序,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并将日常督查考核情况作为财政奖补资金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按时反馈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督办、查究问责等方式,鞭策后进。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的村、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二、整治农村危旧房
1、5月30日前完成省、县、乡道可视范围内和十里贫困村的摸底上报危旧房拆除工作。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全镇农村危旧房拆除改造任务。该项工作列入村级目标管理考评,按危旧房数量完成拆除比率进度得分。
2、镇成立规划编制及农民建房联合审批小组,负责各村拆旧后规划编制及建房审批工作,按“一户一宅”、“六统一分”原则进行建设。
3、加强建房过程全监管,按规定签订建房管控责任书,收取履约保证金。
4、对拆旧建新进展较好,群众积极性搞的村组,优先列入新农村建设精品点建设。
三、“三沿六区”整治
1、“三沿六区”范围内坚决杜绝出现新坟,对老坟积极推进、统筹安排异地搬迁。
2、开展植树遮挡整治活动,确保可视范围内全覆盖。
3、加快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政府牵头,村具体负责,小组参与建设一处墓园。
4、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倡导文明节俭、集中安葬、移风易俗新风尚。
四、实施河长制
1、成立河长制,河系所经村设立村河长,确保河长制覆盖全镇河库。加强监督执法,河库落实治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巡查员、专管员。
2、全面清理水库养殖承包合同,期满一律禁止续签承包合同。
3、禁止在水库上游及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养殖场,对环保部门验收未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依规一律关停。
4、大力推进沿河景观环境整治。消除沿河两侧50米距离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
5、各相关村要认真落实河道采砂管理书记负责制,根据属地原则,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整治。
把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工作纳入2017年村级目标管理考评,强化考核奖惩力度,对推进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的人员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人员和单位,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严格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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