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内容:
(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各单位场所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实力进行自我评价与估计,并填写《溆浦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表》。
(二)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根据消防安全检查和自我评估中出现的火灾隐患,各单位负责人及时整改,并签订好《消防安全承诺书》,承诺本单位将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测一次电器线路、燃气管线。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电气、燃气等容易引发火灾的线路管道进行一次梳理排查,及时指出存在隐患的部位,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到位,并填写《溆浦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电气、燃气线路情况登记表》。
(四)维护保养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各单位要对社会单位内部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灯、消防水泵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达不到使用标准的,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整改;
单位负责人要按照标准,按时按质整改到位,并填写《溆浦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登记表》。
(五)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拟定灭火疏散演练方案,并填写《溆浦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疏散演练登记表》。
(六)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各单位负责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集中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可以多种形式开展,并并填写《溆浦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宣传登记表》。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有效形成第一处置力量。消防重点单位要建设微型消防站,进一步强化人员配备、器材装备,建立完善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和岗位人员职责,定期开展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二、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人要吸取近期来全国各地发生的较大及重大亡人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安排人员落实好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
(二)附件一至附件六的表格需在05月28日至06月1日期间集中进行上报(纸质档上报至县消防大队办公室)。
(三)对于不落实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单位,大队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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