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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

时间:2022-12-18 09:10:06 来源:妙峰文库网

组建应急管理部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是科学的制度设计,可以实现应急工作的综合管理、全过程管理和应急力量资源的优化管理,增强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但要实现善于统筹协调,创造性开展工作,勇于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市县应急管理的新路子,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观念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个体融入新单位难。组建后的应急管理局是一个全新的单位,将分散在安监、政府应急办、公安消防、民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地震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减灾委、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等的应急管理相关职能进行整合组建,但不是一个职责、人员的简单叠加,而是要起“化学反应”。面临着人员及编制的划转,“老人”进入新单位的会考虑主体单位的接受情况,将面对新的领导、新的面孔,心里难予转变,要想彻底融入会是一个长期过程,同时存在不愿划转、不愿进入新单位的心态,不同程度导致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慢、工作推进慢的问题。

(二)人员身份结构复杂,同工不同酬易造成政令不畅。按照组建的主体单位安监部门实际情况,各县(市、区)均存在下属事业单位,笔者所在地县安监局有2个事业单位共19名事业编制人员,但这部分同志的工作岗位都在各个监管职能科室,多数担任科长或副科长,是全局的主要业务骨干。乡(镇、街道)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44名人员,43人为事业编制。但普遍经济待遇低,晋升职称难。至目前,县乡两级安监部门聘为中级职称的只有8人,占63名事业编制人员12.7%。组建应急管理局后,在现行行政编制整体收缩、控编的政策下,可以预计只有再增加事业编制人员,预计整体事业编制人员会占到全局的80%左右。如没有良好的解决方案,会造成应急管理部门组建过程中人员紧缺,组建后人员流失严重,不利于应急管理事业发展。

(三)权威性不够,应急管理协调指挥难。目前,各县(市、区)安委办均设在安监局,但这只是一个议事协调机构,不具备上下级关系,履行综合协调职能更多的是依靠政府的安排,日常工作主要是统计、汇总安全大检查大督查材料,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中各部门与政府的枢纽。组建后的应急管理局,除承担原安监局的安全监管职责外,最重要的是应急职责。延续现行做法,应急管理部门仍然承担安委会日常工作,届时可能导致职责一堆,管用的措施没有,只是名称改变,实质无变化,换汤不换药,一旦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发生事故,应急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平级,应急指挥综合协调作用难予发挥。

(四)应急救援环境差,救援调度困难。一是应急救援装备、设备、救援车辆严重匮乏。目前只有原省局解决的测距仪、粉尘测量、噪音测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及办公设备。二是人员素质难于满足应急需要。当前的干部职工主要从事安全监管业务,对于应急方面的专业知识匮乏。三是办公场地紧张。应急管理部门组建后,部分县局特别是县面临办公场地紧张、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无法设置等满足新形势下工作需要的困难。三是未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因网络环境差,各企业只建立了本单位的防偷防盗视频监控,未达到全覆盖,特别是生产经营的重要场所、关键环节未覆盖。全县只有煤矿企业建立了网络系统,其他企业没有联网互通,建成全县统一的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指挥无法实现视频调度。

(五)体制机制不顺,人员及职责不对应。当前,受人员编制限定,在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县乡两级安全监管部门人少事多,乡级更是“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的局面。往往上级部门多个科室对应县局一个科室,疲惫应付,工作效率低下。

二、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意义。组建应急管理局后,应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改革发展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局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勤学勤做、交心谈心、互帮互助、以身作则,当好干部职工的表率,耐心细致的做好职责转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尽快熟悉工作环境、熟悉工作职责,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到应急管理事业中。

(二)解决干部职工经济待遇,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建议全市一盘棋,统一制定规划,不能“各吹各打、各显神通”。一是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确定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文件精神,将应急管理部门确定为行政执法机构,参照司法部门等级,解决应急管理部门经费和干部职工相应的津补贴。二是认真对待、合理解决原安监局非执法机构以外的下属事业单位的撤并;
三是将县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列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四是建立市级中级评审委员会,解决县乡应急管理部门事业编制人员的职称晋升难问题,更多的吸引人才进入应急管理部门。五是出台应急管理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值班的时段、责任及相应的待遇规定,不能“饿着肚子值守”。

(三)强化政府对应急管理事业的领导,增强应急管理指挥能力。一是建立双主任制的安委会领导体制。进一步落实《地方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安委会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应急管理部门,安委会副主任由政府副职担任,党委常委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二是建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由安委会至少召开1次会议,定期听取、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将应急管理干部职工列为同级党委政府年底关爱慰问的对象。四是修订完善市县级综合性及行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将应急救援知识列入党委宣传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普及公众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知识。

(四)加大投入,确保应急管理所需装备设备。一是在县级财政预算应急管理部门公用经费的基础上,省、市应急管理部门从系统角度列出县、乡两级应急救援装备、设备、车辆等物资并配备到位。二是针对各县(市、区)原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场所宽泛的条件下,建议统筹考虑将应急管理局办公设在消防大队或出台鼓励性政策,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补助一定资金由县级自行解决。三是设立相应科室,建立急救援大网络、大数据、大系统,分批由市级统筹建立覆盖县、乡、企业(灾害点)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五)理顺市县乡三级应急管理体制,确保有机构理事,有人员办事。一是合理设置领导职数。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局领导职数应不低于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9名;
二是对应省局处室,设立相应科室及对应职责,结合实际略作增减。笔者所在地应急管理局拟设立如下科室:1、办公室(职数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备、后勤保障以及承担各种综合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
承担有关经济政策和贯彻落实,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2、行政审批科(职数5名,其中科长1名)。组织起草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规定;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3、新闻宣传和教育培训科(职数3名,其中科长1名)。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培训工作;
负责指导企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4、组织人事科(职数2名,其中科长1名)。承担党支部日常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党员干部党的建设、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5、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科(职数5名,其中科长1名)。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县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级应对一般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发放工作;
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工作;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一般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职数5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7、安全生产基础科(职数5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8、科技装备科(职数3名,其中科长1名)。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自动化办公、电子设备、救援装备的购置、建设、维护、保养等工作。9、综合协调科(职数5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承担县安委办日常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消防、工业、农业、林业、水利、电力、军工、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电信、体育、气象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二是保留原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5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1名)。承担非煤矿山、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负责各年度执法计划编制,指导各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三是成立应急指挥中心(职数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和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有关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四是乡(镇、街道)单独设置应急管理机构,履行应急管理职能职责;
五是积极争取合理的编制数。根据上述科室的设置、局领导职数及乡镇实际工作情况,应急管理局总编制争取到68名,每个乡(镇、街道)争取6名,合计应不低于140名,才能满足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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