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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2021年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民生项目情况汇报
一、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和医疗报销待遇。
xxxx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xxx元/人,其中:个人缴费xxx元/人、财政补助xxx元/人;
xxxx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xxx元/人,其中:个人缴费xxx元/人、财政补助xxx元/人(比上年提高xx元);
xxxx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xxx元/人,其中:个人缴费xxx元/人、财政补助xxx元/人(比上年提高xx元);
xxxx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xxx元/人,其中:个人缴费xxx元/人,财政补助xxx元/人(比上年提高xx元);
xxxx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xxx元/人,其中:个人缴费xxx元/人,财政补助xxx元/人(比上年提高xx元)。逐年扩大了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如新特药)报销范围,增加门诊慢性病报销病种,开展了门诊统筹直报和异地就医直报工作。
二、积极实施医疗保障扶贫和医疗救助政策情况。
自xxxx年组建医疗保障局以来,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意见(xxxx-xxxx)》文件精神要求,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的基本医疗有保障,保障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待遇,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让贫困人口获得更多的实惠和幸福感。我局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医疗保障扶贫和医疗救助工作。
1.精准对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每年初由县扶贫办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由财政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对动态调整新增的贫困人口,由扶贫办提交名单,医保局对调整的贫困人口即时认定、即时标识,同时向县财政申请资金,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确保xxx%参保。xxxx年,共资助xxxxx名贫困人员每人xxx元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共计xxxx.x万元,每人xxx元参加贫困居民大病商业补充保险资金共计xxxx.x万元。对已经通过个人缴费的贫困人口和动态调整人员,分批次筛查比对核实无误后,统一交县财政进行退费。
2.全力以赴,编密兜牢防范因疫返贫致贫保障底线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迅速行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参保市民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落实各定点防治医院资金预付机制,截止到目前共预付xxx万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优化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减少工作环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疫情救治保障政策执行效率,保证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保证经办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3.多重保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梯次减负
在县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结算窗口,开展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业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入院时不需要交纳押金就可以住院,只要出院时凭有关证件到一站式服务窗口就可以一次性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四道保障线,为贫困人口梯次减负,xxxx年截止到xx月底一站式结算xxxx人次,结算金额xxxx万元,确保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最终报销比例达到xx%的适度目标,切实减轻了贫困人口就医经济负担,有效缓解贫困人口困病返病、因病致贫现象,为我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全力推进实现村级卫生室门诊统筹全覆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xxxx年全面恢复门诊统筹制度,我县出台了《xx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先后多次召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xxx余人进行门诊统筹业务培训;
多次组织县、乡两级医保工作人员进行实地督导开展门诊统筹业务,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落实落地。截止到目前,全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都已开通门诊统筹业务,确保贫困人口常见病、小病普通门诊在乡、村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并按政策报销,今年以来贫困人口共报销门诊统筹xxxxx人次,报销金额xxx万元。
5.优化服务,保障贫困人口慢性病待遇
通过对全县贫困人口患慢性病及办理慢性病证情况进行多次全面摸排,优化慢性病申报流程,发放《xx县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政策宣传单》、加大宣传、简化审批手续,对患慢性病未办证人员由乡镇或是帮扶干部收集资料,统一交我局登记办理并明确待遇,截止目前我县共为xxxx名贫困人口办理慢性病证xxxx人次,报销xxxxx人次,报销金额xxx.xx万元,确保贫困人口患慢性病医疗待遇有保障。
6.努力做好城乡贫困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截止到2021年1月15日,全县城乡贫困居民享受医疗救助共计xxxxx人次,救助资金xxx万元,切实减轻了贫困人员就医经济负担,有效缓解了贫困人员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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