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宣传部)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分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抓实抓好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分解暨2020年重点任务推进的目标任务。[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未主动查处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
未按要求组织学习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会议记录为准),未完成分解落实的工作任务,每项次扣2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党内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2分]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完成校内巡察工作任务,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落实巡察工作不力的,扣3分;
未认真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每项扣3分]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实施“校园基础文明”巩固提升计划,强化校园基础文明创建成果,查缺补漏,提升文明校园内涵质量,发挥文明校园辐射引领作用;
升级改造“道德讲堂”为“文明文化大讲堂”,依托滇中国学院组织开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讲堂”,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加强大学生艺术团建设与管理,凝练校园文化特色,开展“新时代与文明同行”系列文艺精品展演活动,提升校园文化质量和水平;
推进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建设;
继续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把其纳入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
及时报道学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未开展相关活动提升文明校园内涵质量要求,氛围营造不力,严重影响“文明校园”复评工作的,扣20分;
未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或无印证材料的,扣10分;
未按要求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的,扣10分;
未及时报道学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扣10分]
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监管。在拓展宣传渠道的同时,要加强对校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官方微信平台、讲座论坛的审核备案,确保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未对校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讲座论坛从严审核,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散布错误言论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18分]
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责任担当;
要敢于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制度,对所属教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责任担当不够,部门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不到位,未开展“四种形态”谈话或谈话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
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工作情况汇报会、不亲自汇报工作落实情况的,每次扣2分;
部门及所属人员被问责的,每项次扣2分]
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和廉洁自律测评。在年终履职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按规定要求进行述责述廉,并组织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没有开展述责述廉的,或以述学述职代替述责述廉的,扣2分;
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不具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测评综合满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继续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做到常态化、制度化的,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认真解决的,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好的,扣6分]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情况发生;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情况,不主动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
对“错峰违纪”的问题、“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不力,压案不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
所属人员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时出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6分;
所属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每人次扣3分。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不参与优秀等次评定]
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不断完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权力清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部门领导干部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6分;
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决策失误,给部门或学校造成重大影响的,扣6分]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部门责任书的工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认真抓好上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未对上年度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认真整改的,扣4分]
重视部务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部门经费预算执行等情况;
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规范部门预算经费的列支、审核、报销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未及时公开部务工作的,每项次扣2分;
出现未严格执行部门经费预算、未严格执行经费列支审核报销的或“三公”经费控制不力的,每项次扣2分]
畅通服务师生员工的渠道。重视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协助分管校领导及时化解矛盾,切实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师生关系。[服务师生员工渠道不畅通,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刻意刁难或故意推诿,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引起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扣4分]
重视并支持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重视、不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
部门主要负责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所属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分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抓实抓好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分解暨2020年重点任务推进的目标任务。[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未主动查处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
未按要求组织学习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会议记录为准),未完成分解落实的工作任务,每项次扣2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党内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3分]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完成校内巡察工作任务,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落实巡察工作不力的,扣3分;
未认真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每项扣3分]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根据学校党委年初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把上级和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融入学校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要点;
加强对校属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
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让统战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学校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要点中未反映相关会议精神的,扣4分;
指导校属党组织党建工作不力,被问责的,扣4分;
统战工作规章制度不健全,统战工作开展不力,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的,扣8分]
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干部“能下”制度;
加强干部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干部培训;
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落实纪委副书记提名考察要求,并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备;
大力支持学校纪检巡察监察队伍建设,落实纪检巡察监察干部选聘要求;
认真开展“双超”(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
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委托审计处开展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充分运用审计结果。[未对干部任用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进行查处整治的,扣10分;
未委托开展审计业务的,扣5分;
未落实纪检巡察监察干部选聘要求的,扣5分;
未按要求开展第六轮处级干部聘任的,扣5分]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脱贫攻坚挂钩责任,定期深入脱贫攻坚联系点进行“挂包帮、转走访”,严格对扶贫工作队员和扶贫资金的管理,克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未完成扶贫攻坚工作任务或对扶贫资金监管不严导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扣6分]
加强对干部的监管。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力度,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六大纪律”;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按照职责权限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监管责任不到位,问责工作不认真,问责事实调查不清、责任认定不准确、问责方式不恰当的,每项次扣5分]
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责任担当;
要敢于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制度,对所属教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责任担当不够,部门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不到位,未开展“四种形态”谈话或谈话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
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工作情况汇报会、不亲自汇报工作落实情况的,每次扣2分;
部门及所属人员被问责的,每项次扣2分]
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和廉洁自律测评。在年终履职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按规定要求进行述责述廉,并组织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没有开展述责述廉的,或以述学述职代替述责述廉的,扣2分;
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不具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测评综合满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继续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并纳入党建工作和党校培训的内容;
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未督促指导校属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常态化、制度化的,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认真解决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好的,扣8分]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情况发生;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情况,不主动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
对“错峰违纪”的问题、“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不力,压案不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
所属人员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时出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6分;
所属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每人次扣3分。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不参与优秀等次评定]
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不断完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权力清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部门领导干部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
严格考试制度和考务工作,防止考试泄密事件发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8分;
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决策失误,给部门或学校造成重大影响的,扣8分]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部门责任书的工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认真抓好上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未对上年度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认真整改的,扣4分]
重视党务、部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强化党内监督;
及时公开党费收缴、年度履职考核、部门经费预算执行等情况;
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规范部门预算经费的列支、审核、报销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未及时公开党务、部务工作的,每项次扣2分;
出现未严格执行部门经费预算、未严格执行经费列支审核报销的或“三公”经费控制不力的,每项次扣2分]
畅通服务师生员工的渠道。重视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协助分管校领导及时化解矛盾,切实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师生关系。[服务师生员工渠道不畅通,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刻意刁难或故意推诿,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引起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扣4分]
重视并支持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重视、不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
部门主要负责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所属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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