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按照省民政厅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及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安排和部署,村屯、社区是人员返乡的重点区域,为切实落实以村屯、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民政局协调乡镇、街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由乡镇、街道组织、指导村委会、居委会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能动作用,配合民政局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做好返乡人员排查登记,及时做好返乡人员隔离观察,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如下: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各级干部职工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时、有效地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成立县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充分发挥民政局服务民生主体作用,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疫情防控管理。
1.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管理
一是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要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人员遗体处置预案》,准备好专用遗体接运车、接运担架,专用火化炉和一次性防护隔离服、医用口罩等遗体处置所需器材设备,配备专用的遗体接运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遗体移交、接运、消毒防护、火化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人员遗体坚决依法规范、安全第一、审慎稳妥、就近火化,禁止遗体外运,同时禁止接受外地遗体火化。暂停举办遗体告别仪式、餐饮、住宿等殡仪服务工作,为殡葬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必要的防护,所有工作场所进行必要的消毒,保持设施通风,做好具体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同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和体温监测。
二是婚姻登记处。建立健全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为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必要的防护,所有工作场所进行必要的消毒,保持设施通风,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对进入登记场所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提醒登记申请人佩戴口罩。取消2月2日预约登记,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劝导新人减少陪同人员,尽可能的错时登记。
三是救助管理站。加强内部安全防护,为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必要的防护,所有工作场所进行必要的消毒,保持设施通风,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同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和体温监测。要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的原则,认真做好入站、在站人员身体检视工作,凡是进站必须测量体温,设立应急功能分区,新入站受助人员暂时安排在观察室或独立区域观察。在站人员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立即转入独立隔离区域或送医救治。在疫情期间,救助管理站暂停受助人员送返工作。
四是社会救助中心。加大对感染疫情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有所保障。
五是慈善总会。动员社会力量,发扬大爱精神,募集疫情防控急需的相关医护产品、设备和款物,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援。
2.全县养老机构实施临时封闭管理
一是临时封闭期间,所有养老机构一律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老人的外来人员。各养老机构可引导老人子女和亲属利用微信视频、电话拜年等方式慰问。
二是临时封闭期间,取消所有老人的外出申请,暂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做好春节期间回家过年老人的统计工作。因身体原因确需外出看病的老人,养老机构要主动帮助做好防护措施。返院后对有空余床位的应当设立隔离区,进行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
没有空余床位的,应当在原居室隔离观察。对于回家过年的老人,如遇有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要劝导其到指定医院治疗,养老机构暂不接收入住。正常返院的老人,其亲属要履行好监护责任,及时全面报告老人外出期间接触人员情况,并签定承诺书。
三是做好相关防护工作。养老机构取消院内集体性活动,取消群体性聚餐。引导老人尽量待在自己的房间或者分批次有组织的户外活动。每日要适时关注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做好体温测量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隔离观察或送医诊治并第一时间上报。
四是各类养老场所要严格落实日常消毒工作,严格执行物品的浸泡消毒、物品表面擦拭消毒、紫外线照射消毒等多种消毒举措,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五是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的日常防护,每日上下班,要严格落实消毒工作。回家过年的养老服务人员返院后,要进行体温检测。如果遇有已发热、咳嗽等感冒病症人员,建议其先在家留治和休养,暂不要返回工作岗位。
六是暂停居家上门服务(凡是享受政府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援助和补助的,待疫情解除后再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暂停运营,暂不再提供助浴、助餐等居家养老服务。有托养功能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场所,要按养老机构进行管理。
(二)充分发挥民政局与乡镇、街道联防联控作用,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有效控制疫情扩散和传播。
1.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各村、各社区要充分发挥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好民政局做好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监管工作,按照民政局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封闭管理监管工作,加强返乡人员隔离观察管控,防止居家养老人员感染疫情,确保居家老人健康。
2.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村屯、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鼓励村民和社区居民参与防控活动。
3.加强人员追踪。以村屯、社区为网格,排查登记外乡返乡人员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重点追踪、督促来自疫情发生地区武汉市的人员居家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充分利用大数据的手段,精准管理来自武汉的人员,确保追踪到位,实施医学观察,发挥村屯、社区干部、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和家庭医生队伍的合力,提高追踪的敏感性和精细化程度。
4.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发动村屯、社区网格员、家庭签约医生、预防保健医生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配合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及时按程序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严格对村屯、社区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治理,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屯、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6.加强健康宣教。要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单、流动宣传车、发布“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这次湖北武汉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乡镇(街道)和村屯(社区)及民政系统全体员工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疫情防控的安排和部署,沉着应对,有效防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控制疫病蔓延。
(二)压实责任,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摆上极端重要的位置。乡镇(街道)和村屯(社区)及局属各事业单位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多措并举,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坚决杜绝漏值、漏岗现象发生。要严格落实疫情“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要严格按程序试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同时逐级上报,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要坚持公开透明,正确认识和对待疫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做好分类指导,把握春节前后等重要时间段和节点,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大监控力度,全面加强预防,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
(四)加强宣传,及时公开信息。
乡镇(街道)和村屯(社区)要主动开展病例监测追踪、科普宣教、健康提示、信息报告、爱国卫生运动等综合防控工作,要加强与民政局联防联控,工作人员要做好沟通协调,保持通讯畅通,随时通报疫情防控情况。要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值守人员要在岗在位,做好各项防控记录,有效控制疫情扩散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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