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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2-12-18 14:20:03 来源:妙峰文库网

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中央、省、市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县夯实农业基础、补齐农业短板、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机遇。根据《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和全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规范建设标准,建成一批田块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道路通畅、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把我县建成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重要供应基地,为加快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产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与调优农业产业结构、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结合,统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二)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落实《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节约资源,保护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高标准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五)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为3000元。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建管并重,良性运行。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积极推行建后管护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工程设施良性运行,发挥长久效益。

(七)因地制宜,高效利用。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促进土地流转、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壮大村集体经济、打造生态田园综合体和脱贫攻坚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提高综合高效利用能力。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建成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4.275万亩,在高标准农田中土地流转比率达80%以上,产业结构调整比率达60%以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排灌方便、道路通畅、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级法人单位,履行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高标办)职责,负责综合协调、下达计划、督查调度、情况汇总及资料收集上报等牵头抓总工作,负责工程设计、监理及施工的招标和合同签订,落实土壤改良、档案管理、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竣工勘测、建后管护等工作;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工程设计、监理及施工的招投标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立项申报、设计方案审查批复;
县财政局负责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落实工作经费及工程建后管护经费、执行县级报账制和专账核算;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新增耕地并对高标准农田有关信息“上图入库”;
县水利局负责高效节水灌溉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阻扰施工,强买强卖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从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3个技术指导小组,对所挂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协助做好工程设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乡(镇)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级法人单位,承担本乡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职责,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及工程形象的监督管理,对施工、监理、工程管理等资料建立档案管理,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协助做好工程设计工作,同时还要负责落实土地流转、产业结构调整、引进社会投资、工程建后管护等工作。

(二)科学规划布局,集中连片推进。按照“新建为主、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原则,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核心区、辐射区两类,核心区按《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要求统一组织设计,达到路成网、田成块、地平整、渠畅通、旱能灌、涝能排的建设目标,建成后功能齐全,管护到位,便于机械化作业和规模经营。辐射区重点新建或改造灌溉渠道、机耕道及水陂水坝等配套建设。

(三)统一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一是统一建设内容。在建设内容上,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8个方面的综合配套,重点在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高效节水、农田防护、配电设施、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二是统一技术标准。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为确保工程标准统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设计单位,实现技术标准全县“一把尺”。三是统一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实行监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村级质量监督员、技术指导人员、县高标办督查人员各司其职的“五位一体”工程监管模式。各乡(镇)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施工程序须经工程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县技术指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对质量、进度、工程形象等方面严格督查。真正做到每个乡镇都有技术人员指导,每个施工标段都有专人监管,确保工程耐用、实用、美观。

(四)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操作流程

1.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法人依照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相关招标工作,并签订代理合同,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

2.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三进三出”程序,充分征求当地农民意见后,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向县发改委申请设计方案审查;
县发改委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及时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批复。

3.分标段实施。鉴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资金量较大,工程质量要求高,施工时间较短,为便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一般按照200-300万元的标准合理划分标段工程量。

4.工程验收。项目达到竣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由乡(镇)政府组织村组干部及村级质量监督员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县高标办申请竣工验收,县高标办衔接第三方验收机构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和造价审计报告。

5.工程建设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县高标办负责衔接工程审计,县审计局及时出具工程审计报告。

6.对转包等行为的监督查处。严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经明察暗访或举报查实,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承包单位,由招投标监督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存在上述行为的承包单位一律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设。

(五)加强建后管护,发挥长久效益。加大管护工作力度,落细落实建后管护网络化管理。一是明确管护主体。县农业农村局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责任单位,承担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理维护的落实。各村民委员会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理维护的主体,具体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二是选定管护人员。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各村民委员会根据管护面积及任务情况选定管护人员,承担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巡查、日常维护管理和损毁设施的维修工作。三是落实管护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成员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合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并建立建后管护专项基金,为管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建后管护全域化、常态化、长效化。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阶段(2019年11月10日—2019年12月31日)。各乡(镇)政府负责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县高标办负责统计汇总;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面积的摸底调查工作,明确有关乡镇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县高标办会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设计招投标工作。

(二)实施准备阶段(2020年1月1日—8月30日)。5月20日前,设计单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方案(送审稿);
5月30日前,县发改委完成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
7月15日前,县财政局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
8月30日前,县高标办会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工程施工及监理的招投标工作。

(三)工程建设阶段(2020年10月1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3月31日前,乡(镇)政府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及时收集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四)验收审计阶段(2021年4月1日-6月15日)。2021年6月15日前,由县高标办衔接第三方验收机构完成竣工验收及审计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福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其他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同时,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也是我县近几年农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统筹谋划安排,把握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力推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实施,全力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严格考核奖惩。县高标办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乡镇、单位要妥善解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综合考评,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在年度综合考评时实行加分,并按《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评办法》给予表彰奖励;
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敷衍了事、进展缓慢、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在年度综合考评时予以扣分,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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