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所信息工作由所长直接领导,归口综合办统一组织管理,综合办综合协调指导我所的信息工作。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xxx高速集团及xxx中心的相关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工作简报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工作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通报各站各部门。
第四条、各站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乡镇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所站实际工作,完成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管理中心工作信息。
(二)根据上级工作报送要点,结合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每月至少报送有价值的综合信息4篇。
(三)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单位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六条、我所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改革发展举措在本单位员工中间产生的反响情况以及其他思想动态。
(五)本单位负责人关于改进所站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本单位推进工作的新举措以及专项工作报告。
(六)上级领导来我所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各单位召开或承办重要各类会议情况;领导重要出访情况和出席重要会议情况。
(八)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九)其他需报知中心领导和其他单位部门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各站、各部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站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部门信息,经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及时报送中心。
(二)综合办根据各站、各部门报送信息,编辑信息简报,经分管信息领导审核并签发同意后上报中心;对于须报送上级的重大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经主要领导签字上报。
(三)对于各站、各部门在工作的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站、各部门信息负责人应首先及时告知综合办公室并送相关文字材料。
(四)信息统归口由综合办向上级部门和中心报送,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报送信息。
第八条、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上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动态类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时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从收集信息到报送文字材料一般不超过2小时:员工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可能产生不安定因素的情况,一经发现,须当即通报;常规约定的信息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新闻性信息应尽可能缩短报送时间。
(三)信息材料一般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经单位领导核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应以纸质文稿加附u盘的形式报送。凡属涉密信息执行保密工作规定,由保密工作人员管理。
(四)各站、各部门报送信息材料作为单位资料存档保管。
第五章通报和考核制度
第九条、综合办定期对各站、各部门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进行通报。
第十条、各站、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纳入对各站、各部门年终工作考核内容。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上菁收费所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信息工作,促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上级部门全面掌握教育工作进展、对重大问题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全校信息工作归口党政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党政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全校信息工作。
第三条
党政办公室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研究和制定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全校的中心工作、领导和师生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暨南大学教育信息》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重要教育信息。
第四条
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
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学校报送本单位信息。
(二)根据上级关于报送工作的要点,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每学期至少报送1篇有价值的综合或专题调研信息。
(三)负责在第一时间收集上报本单位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工作动态、重要紧急情况,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六条
学校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学校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对教育部,国务院侨办,广东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以及学校重要工作部署、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材料和有价值的综合统计数据。
(五)本单位关于学校改革发展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推进工作的新举措以及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六)本单位开展侨务工作的情况。
(七)重要外事活动及与有关方面的合作、联合、协作事项。
(八)重要科研、教学成果的评审、鉴定及重要获奖情况。
(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十)其他需报知上级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
按以下程序报送信息:
(一)各单位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采集、筛选、编辑,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在第一时间报送学校。
(二)各单位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应按《关于印发<暨南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暨通〔2010〕58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学校,并在口头报送后及时向学校补送相关文字材料。学校统一报给上级有关部门。
(三)学校信息统一归口由党政办公室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
第八条
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上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动态类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实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
(二)一般信息材料采用文字稿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秘书科(电子邮箱:**)。常规约定的信息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新闻类信息应尽可能缩短报送时间。经单位领导核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应加以说明。凡属涉密类信息,执行保密工作规定。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特别是人员伤亡事件)在发生后,应按《关于印发<暨南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暨通〔2010〕58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工作中遇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可能产生不安定因素的情况,一经发现,须立即报告。
(四)信息材料需作为单位资料存档保管。
第五章通报制度
第九条
党政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第十条
对于迟报、轻报、谎报、漏报、瞒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批评;
引起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
为加强扶贫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准确、及时、全面报送脱贫攻坚进展信息,推动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的管理
综合科负责信息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制订信息工作计划,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编排和发送。各科室负责重点收集本条线上的工作信息,落实信息员,及时向综合科报送书面信息,重要信息做到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
向上级、以及其他有关平行部门报送的政务信息,统一归口综合科报送管理。未经办领导批准,其他科室不得以州扶贫办名义自行报送信息。如系专项工作所需,须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所报信息交综合科存档备案。州直属各单位向上级单位和领导报送的信息,应主要限于业务工作进展的动态,不得夹带请示类事项。
二、信息采集的范围
(一)国家、省、州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落实情况。
(二)脱贫攻坚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在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
对脱贫攻坚工作有参考价值的专题研究材料和综合统计数据。
(三)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
(四)调研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措施、建议。
(五)各条线、各直属单位发生的重要情况,举办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上级领导指导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时所作的重要指示等。
(六)需要报知的其他重要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信息报送要求简洁精练。信息内容要紧紧围绕我委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避免报送内容一般化的信息。
(二)报送信息要突出新、快、实、精的特点。即信息(要有新情况、新内容,)内容真实,题材新颖,传送快捷,文字精练。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须在第一时间内紧急报送。
四、信息报送的程序
(一)各科室报送的信息,将文稿通过书面或电子文档通过内网发至综合科。
(二)综合科负责对各科室、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加工、梳理和编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规定发布;
对于需报送上级机关的重大信息,一律由综合科审核(后),经分管领导签发后方可上报。
五、定期报送信息
(一)各业务科室要定期报送信息,确保质量,每月原则不得少于3篇,全年不少于30篇,综合科将在根据情况向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媒体投稿,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对外召开的新闻(信息)发布会,由办主要领导或授权分管领导召集。新闻(信息)发布会充分做好与公众媒体间的沟通协调,涉及重大、敏感、热点信息由办领导或新闻发言人负责对外发布。
(三)各科室要增强做好敏感舆情快速反馈及督促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正确回应公众舆论监督的能力。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学校信息动态,规范完善信息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保障功能,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及决策能力,结合学校信息报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信息报送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有关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建设优质特色的一流应用型民办大学总体目标,以反映发展状况、体现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展示师生风貌、提升学校形象为主题,以强化宣传、完善机制、优化手段为突破口,加强工作领导,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信息报送工作整体水平,为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报送日常工作。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提出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目标及思路,指定落实本单位具体信息员,审核上报本单位重要信息内容,指导督促本单位信息员按要求开展信息报送工作。
第五条各二级单位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员,具体负责完成本单位重要信息采集、编写、报送等工作;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报送有价值、有特色、有亮点的信息案例;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报送独立成篇的专题信息稿件。若本单位相关信息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上报学校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三章信息类型、内容及原则
第六条报送信息类型主要分为综合类信息、经验类信息和其他类信息。
(一)综合类信息。主要为市级(含市级)以上领导参加学校重要活动情况,学校主办或承办的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情况,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取得的重大项目成果,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等方面采取的重要改革举措,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重要比赛获得的有较大影响的荣誉及奖项。
(二)经验类信息。主要为落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国教育大会、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情况,学校党建思政工作要求,市领导考察指导后工作要求;
解决中央关心、社会关注、师生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
完成重大教育改革情况、学校大项工作任务等方面工作经验、成熟做法及典型案例。
(三)其他类信息。主要为有较大参考价值的理论成果和调研报告,其他需要报送学校、具有重要影响的工作简报。
各二级单位开展的常规性、业务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类信息不纳入本办法所列报送信息内容。
第七条信息内容原则及要求
(一)注重严肃性。报送信息必须遵守政治纪律,严守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大政方针权威,维护学校改革发展大局。
(二)注重真实性。报送信息应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表述客观;
不能避实就虚、夸大其词、弄虚作假。
(三)注重创新性。报送信息应侧重于经验类信息,要根据具体工作案例,挖掘背景原因,注意特色亮点,总结经验做法,提出优质建议,精炼语言表述,凝炼创新标题,形成系统化文字信息材料。
(四)注重时效性。收集到重要信息后,尽量在短时间内行文成稿。原则上,所报信息须为本单位近期的工作成效,涉及到具体事情的综合类信息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四章信息报送方式与步骤
第八条信息报送方式。主要采取定期报送与约稿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报送由各二级单位根据规定内容自行收集重要信息,整理形成特色经验材料,于每月20日前至少报送2篇特色信息(含简报)到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约稿报送由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约稿内容,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及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向二级单位发出专题约稿通知,相关单位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专题稿件。
第九条信息报送步骤
1.二级单位信息员按照规定内容或约稿通知要求,收集掌握本单位重要信息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及时撰写稿件,送交本单位负责人修改完善、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二级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梳理归类,同时对信息内容进行核实和修改完善,形成可外报或转发的重要信息。
3.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送信息价值及特色进行评估定位,需要报送上级的重大价值信息,经由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教委;
需要转发的重要价值信息,经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转发。
第五章信息报送机制
第十条情况通报制。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定期对各二级单位信息稿件报送情况、学校采用情况、领导批示情况、上级单位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排名,每半年在全校通报一次。
第十一条目标考核制。信息报送采用计分方式,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总体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考核。信息报送总计分连续2个季度排名靠后的单位将取消年度信息报送评先评优资格。
1.上报一条综合类信息计2分,上报一条经验类或其它类信息计3分,上报一条专题约稿信息计4分;
上述信息稿件每被学校采用一条,在对应类别上报计分基础上相应增加2分;
上述信息稿件每被市级以上部门(含市级)其他媒体采用一条,在对应类别上报计分基础上相应增加5分;
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信息,在对应类别上报计分基础上相应增加10分。
2.被有关媒体及部门多次采用的同一条信息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3.建立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及个人表彰机制,结合每学期全校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各单位信息累计得分和信息报送整体情况,对稿件质量高、报送及时、采用情况好、表现突出的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稿费激励制。根据各二级单位被学校及上级部门采用信息数量和质量,对撰稿人给予相应稿费奖励。无图综合类信息被学校每采用一条,奖励20元;
带图综合类信息每被学校采用一条,奖励30元;
无图或带图综合类信息每被市级以上部门(含市级)采用一条,分别对应增加10元。经验类、其他类信息或稿件每被学校采用一条,奖励30元;
每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用一条,奖励50元。报送信息被学校或市级部门多次采用,按照最高金额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与学校以前相关制度相违背,以本办法为准执行。办法中未尽事宜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五】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市局各科室的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市在招商引资工作及活动中的最新动态,为我局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对重大问题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市局各科室必须将报送信息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建立和健全灵敏高效的信息渠道,及时向上级领导报送有价值的工作进展信息。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市局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人员承担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搜集和整理各类信息,经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及时上报。
三、市投资促进局研究发展科负责收集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市局各科室报送的各类信息,对其进行整理、筛选和审核,将审核后的信息报送市委信息科,并按领导批示发布。
四、信息报送内容
信息工作要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反映工作中的新成绩、新思路、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群众的要求,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深层次的信息。上报信息要简明扼要,文字精练,重点突出,标题醒目,数字准确,减少空话、套话;
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
五、信息报送原则
1、及时性: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信息报送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确保准确。
六、信息报送任务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市局各科室每月报2篇,信息随报随送。
七、信息报送奖惩措施
1、为形成信息报送有效激励机制,报送实行奖励与计分考核制相结合。每被市局采用一条信息计1分;
被市委信息办采用一条信息计2分;
计分和奖励范围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市局各科室。
2、要把信息上报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激励机制,每年评选一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科室、先进个人及优秀稿件并给予奖励。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市局各科室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八、联系方式
**市投资促进局研究发展科
联系人:**
【篇六】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社信息报送工作,使信息工作更好地为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人社信息工作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及省人社厅的中心工作和我市人社工作的重点,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市人社工作动态和重要情况。
第三条局办公室负责人社信息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归口管理。
第四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是人社信息工作的主体,及时主动报送信息是各科室、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应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人社信息的采集和报送,确保信息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条信息员应认真履行职责,钻研业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第六条各县(市、区)人社局每月至少提供3条以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月至少应提供1条以上质量较高的信息。
各单位报送人社信息的主要内容:
1.市委、市政府、省人社厅的重大方针、政策、部署,在全市人社系统的贯彻情况;
2.市委、市政府、省人社厅领导同志关于我市人社工作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3.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局领导关注的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值得注意的问题;
5.对人社工作全局有影响的、有指导性的经验及有倾向性的问题;
6.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工作部署、进展、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
7.围绕我市人社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题调研所形成的工作调研报告等;
8.其他重要人社信息。
第七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报送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
2.信息中的事例、数字、计量单位准确。
3.报送人社信息应当一事一报。
4.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
5.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6.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7.人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应当在事项结束3日内报送;
局领导要求报送的信息应按时报送;
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应当迅速报送;
必要时应当连续报送。
第八条信息报送实行分级审核制度。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报送的信息,须经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审定;
各县(市、区)人社局报送的信息,须经各县(市、区)人社局长审定。报送市委、市政府、省人社厅等重大信息必须上报局主要领导审定。
第九条信息以电子邮件和书面两种形式向局办公室报送。
第十条实行通报制度和表彰制度。局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
年末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汇总考核。根据需要对人社信息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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