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服务高质量转型崛起,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市60周年、建区40周年,根据上级安排部署,2020年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
(一)主要目标。以“党建成效和发展质效双提升”为目标,立足作风纪律和业务能力两手抓,坚持夯实基础和开拓创新两手硬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以理念创新带动思路创新,以党建发展提高工作效能,以制度完善整合有效资源,以发展成果检验整体绩效。通过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推进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创新动力持续增强,工作效能持续提升,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从现在到2020年底。
(三)评价标准。党建方面: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员干部思想政治体检,拿党章党规党纪“扫描”,用群众所想所盼“检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对照”,切实增强广大干警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
发展方面:以适应改革需求为着眼点,以工作成绩争先进位为落脚点,以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为根本点,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强化工作规章制度的执行,切实增强司法行政队伍干事创业和服务大局能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一)抓好党建引领,在使命担当上实现质效再提升
具体措施:1、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开展主题教育成效“回头看”,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完善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围绕干部教育管理、权力运行、容错纠错等方面扎紧“篱笆”、打好基础,建立健全上通下达、上下联动的政令部署机制和贯彻落实机制,研究制定岗位目标量化、评价指标,以及风险评估等级,抓好源头治理,形成管根本、保长远的体制机制。
2、深化“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结合国情市情区情、工作实际、时事热点,采用学习、讨论、全局司法行政干警交流授课等形式,形成共同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3、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党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领导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职能发挥上实现质效再提升
具体措施:1、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出台《法治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完善请示报告、协调督办、专家咨询、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等制度,健全重点法治任务督察考核制度和法治建设情况通报制度。积极组织参与实施2020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组织参与全省“十大法治事件”评比活动。
2、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参与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任务落实,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准备。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部署、政府涉法事务处理、政府合同协议审查及行政决策论证工作中的专业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加强对全区复议应诉案件综合分析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导。加强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等规范化建设,加强合法性审查配套制度建设,健全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分众式、差异化普法,督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区直重点执法普法单位年度履责报告评议制度,全面落实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高标准实施全区“七五”普法督查验收,全面展示五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硕果。深入谋划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3、全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及时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继续组织各部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以清单形式公布证明事项清理结果,按照“应办尽办、一次办结”要求,推动“减证便民”工作不断深化;
推进更多事项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优化执法司法监督环境,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标准,实现对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监督的全覆盖;
加强对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杠杆效应、倒逼作用,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指导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机构积极做好司法辅助事务工作,配合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和培训制度,进一步增强监督效能。优化法律服务环境,提升涉企法律服务质量,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畅通农民工、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营造和谐稳定用工环境;
加强民商事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建设,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优质法治环境。
4、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双提升”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整合法治宣传、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各项法律服务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做到“应驻尽驻”。进一步拓展创新法律服务领域,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围绕三大攻坚战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拓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等重点公共服务领域的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升级法律服务产品,用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巩固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积极参与评选“十佳法律援助律师”“十佳法律援助案件”,加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5、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扎实构建以村(居)、镇(街道)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诉调对接、警民联调、检调对接、访调对接为支撑,以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商会调解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为补充的“1+4+n”的纠纷化解工作格局。不断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持续加强区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深入组织实施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继续推进“1334”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建设,认真贯彻《社区矫正法》,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刑罚执行一体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推进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引入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共青团和妇联成员等社会志愿者及社会组织,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应用,巩固深化“黄丝带帮教行动”品牌,落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持续规范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安置帮教。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挖掘发展潜力,在布局谋篇上实现质效再提升
具体措施:
1、加强三大工作。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推进人民调解日、专项工程调解室、调解夜话等已有的创新品牌再升级。二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平台建设,实施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开展司法所互比互学活动,推动所际之间协同协作,进一步提升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台规范化水平,保持全区司法所工作在省市的领先水平。三是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方式,着力打造双楼村等示范点,积极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进程。
2、完善三大体系。一是完善服务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延时服务、延伸服务、预约服务、加急服务。完善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并重的工作机制,妥善应对、及时处理公共法律服务投诉,畅通和规范当事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二是完善信息化保障体系。加快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完成信息安全等级建设工作,优化信息化运维保障,确保司法行政网上业务运行联通顺畅;
推进局指挥中心建设和司法行政管理指挥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全覆盖、全接入、全联通;
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争取获取更为完整、准确的实时共享数据。三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严格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组织实施干警政治素质、政治能力培训。开办全区法治建设培训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工作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夯实人才基础。组织开展系统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强化司法行政队伍业务能力。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特别是行政复议与应诉、合法性审查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律师、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力度,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十百千”工程,提升各项法律服务业务水平。
三是推进三项改革。推进“百姓说事点”试点工作,使之成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推进律师调解试点,进一步发挥律师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治理中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改革,成立政府法律服务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初)。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质效提升年”活动精神,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具体措施和清单,迅速部署落实,扎实开展好主题活动。
(二)项目申报阶段(4月初至4月底)。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双提升”活动的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列出年度工作清单,实行项目化台账式管理,做到“工作项目、具体任务、阶段效果、责任人员、时限要求”五个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于4月20日之前报送项目台账于区局办公室,“质效提升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集中审核,建立区司法局司法行政“质效提升年”项目库,保证工作推进的质量和效率。
(三)全面实施阶段(5月初至11月底)。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质效提升年”活动任务分解表,落实“定人、定时、定责”制度,做到一项一项推进到位,一个细节一个细节抓好落实,区司法局“质效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所、中心、局机关各办公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跟踪督查,及时掌握活动实施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作领导有力、责任到位、取得实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初至12月底)。区司法局成立活动审评小组,围绕“工作进度,落实力度、影响广度”,采取平时督查、年终检查、综合评比相结合的方式对“质效提升年”活动进行评价,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要做好活动总结归纳,对于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提炼推广,建立健全司法行政良性循环发展的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司法局“质效提升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所、中心、局机关各办公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做好全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专门力量,细化具体方案,有力有序推进。
(二)从严督查指导。加强督促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局“质效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实地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不定期督查通报,适时召开调度会。对重视程度不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提醒。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局内网、政务信息网、“法在身边”微信群、报纸等媒体,做好“质效提升年”活动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本单位活动的进展情况、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效,做到舆论有声势、宣传有深度、报道有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大力宣传本地本单位“质效提升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大抓党建、努力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统筹结合。要统筹安排“质效提升年”活动任务各个阶段工作,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确实做到有机衔接、稳步推进。要正确处理好活动与当前工作的关系,推进活动与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用科学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活动成效,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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