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完成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全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加快推进我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按“四个最严”要求,抓好源头治理,强化全程管控,深化专项整治,严格执法监管,促进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更上新台阶。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更加健全,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品牌建设、执法监管、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优质安全农产品比重大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趋好,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增长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标准实施,推进农业全程标准化
1、大力发展绿色生产,提高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抓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等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开展农业投入品管控行动,推广农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技术,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完善农兽药生产企业原材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制度,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追溯管理。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台帐,实现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标识等全过程标准化。
2、大力推进标准实施,开展达标提质行动。加大农业标准宣传贯彻和推广应用力度,强化标准的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对农业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价,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打造一批生态良好、技术成熟、按标准组织生产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使之成为创标、制标、用标、达标的示范典型。
(二)强化品牌培育,加快推进“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
3、推进认证登记工作。实施农产品认证登记发展计划,严格准入门槛,加强证后监管和目录动态管理。2020年,全区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2个以上,绿色食品证书到期续展率和年检率分别不低于85%和95%。
4、做好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实施农产品地理保护工程,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样板。按照“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培育行动方案”和“市农产品品牌培育提升行动”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继续培育、打造、提升大圩葡萄优质农产品品牌。
5、做好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工作。充分挖掘县域特色优势农产品资源,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根据时令农产品生产特点制定好年度名录收集登录计划,积极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跟踪管理,加大名特优新农产品宣传和收集登录指导力度。按照《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规范》(2020年版)要求,加强产品环境和生产源头管控,推进全程质量控制,保持农产品独特营养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20年,计划完成大圩葡萄名特优新农产品的收集登录工作。
6、强化品牌宣传推介。积极组织“三品一标”生产经营单位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加大绿色食品宣传和市场推介,提高品牌公信力。组织绿色食品进超市、进学校、进社区、媒体记者进企业、进生产基地等集中宣传活动,提升绿色食品的知名度、美誉度,让绿色食品标志形象深入人心。
(三)强化风险防范,全力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7、强化安全监测,切实增强风险预警能力。充分发挥区、乡镇二级监测网络作用,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三位一体”监测体系。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监测要突出随机性,由监测机构现场随机确定监测地点;
要突出普遍性,加大对产地小农户的抽样力度,抽样比例20%以上,提高监测的覆盖面;
突出“三前”环节和禁用药物的抽检,提高抽检比例。充分发挥监测“雷达”作用,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灵活机动调整监测方式,确保监测工作快速高效。建立监测信息报告制度,监测数据要上传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监测数据网络化监管。加强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和情况通报,针对问题突出地区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增强风险预警能力。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例行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任务的通知(合农〔2019〕138号)》文件要求,完成市食安办下达的年度检测任务。突出重要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全年开展监督抽查全年不少于3批次,抽检样品不少于200个,对监测发现的问题,要强化监管措施、严格督促整改,依法进行查处。
8、强化风险评估应用,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围绕蔬菜农药残留、水产违禁药物等重点品种风险隐患,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掌握风险关键控制点,落实管控技术措施。
9、完善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舆情监测,加强舆情应对,针对重点舆情做到快速反应、持续跟踪、全面研判、积极引导,稳妥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构建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应急响应机制,针对问题多发地区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建立长效监控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管控从被动处置转向事前预警。建立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技术咨询、科普解读、及时识别并快速破除谣言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质量安全中突出问题
10、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实施靶向监管,重点整治蔬菜、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不执行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建立健全监管名录,将蔬菜、水果、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库。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临时性、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举一反三及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抽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抽查内容突出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针对重点地区和产品加大频次,扩大参数,实施精准打击。
11、加大农资监管力度,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等重要农资监管力度,严格农药、兽用抗菌药准入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围绕使用量大、合格率低、风险隐患高的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农资供应和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和信息调度,努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可靠。结合春耕备耕,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把安全优质绿色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提高农民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强化制度创新,建立健全规范监管制度体系
12、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指导各地落实试行方案,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分级分层开展指导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指导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组织开展合格证试行情况检查,遴选一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逐步实现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强合格证宣传发动,加强宣讲培训,让合格证制度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国家和省追溯平台注册登记并开展产品追溯,实现责任主体的注册、产地、生产过程、农业投入品、产品销售等信息全程追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到2020年底,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100%实行追溯管理。充分发挥乡镇快检系统作用,每个快检系统检测数据实时上传省追溯平台。对快检中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要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四挂钩”。将农产品质量追溯作为“三品一标”认证的必要条件,推动绿色、有机和地标农产品等全部纳入国家和省追溯平台,通过“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实现绿色、有机和地标农产品等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化管理、良好生产过程受控、质量信息在线展示、生产销售顺畅对接。推动全区合格证生产主体名录全部纳入省追溯平台。
14、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制。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促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发挥信用体系的正激励和硬约束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15、落实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落实以产地来源和检测合格证为标识证明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支持农产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配备检测设施开展自律检测,建立检测标识互通、检测结果互认制度,强化监测、追溯、信用、案件等信息共享,联合开展监管执法行动,有效实现农产品与食品安全监管无缝对接,切实维护好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健全监管体系队伍,提高监管能力
16、切实增强基层监管能力。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区、镇(街道)监管机构全覆盖,推动监管、认证、检测、执法、科研(标准)五支队伍有效联动。强化镇、街道监管站机构和能力建设,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推进监管力量向村组延伸,依托村两委推动村级协管员队伍有效运行,加强对农民投入品采购、标准化生产、安全用药、规范开具合格证等的宣传指导,形成对小农户农产品生产的有效监管,打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推动各地建立党政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明确农业农村系统相关单位职能,在“产出来”和“管出来”上做到无缝对接,强化“管行业就得管安全”,构建统分结合、有统有分的工作格局。
(二)推进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各地、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围绕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主体责任大胆探索,建立健全责任清单,从监管实践中摸索好方法、总结好经验,形成环环相扣、节节把关、层层负责的质量安全管控制度体系。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合作沟通,健全信息交流、案情会商、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推进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办考评和责任追究。统筹运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考核内容和农业农村部绩效考核,推动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管保障。科学开展延伸绩效考核,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激励约束机制,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法办案、合格证推进、监测机构“双认证”等情况作为重点考核指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培训和信息报送。要建立宣传培训制度,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万里行”“绿色食品宣传月”“食品安全江淮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等宣传活动;
同时,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治理等工作,采取新颖、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生产消费常识,正确引导公众消费和社会监督。要紧密结合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开展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切实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科学生产管理水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检查督促,认真做好情况综合和信息收集工作,切实掌握各地区、本系统各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加强宣传和交流推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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