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出,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平稳有序是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应有之义和内在要求,而平稳有序的关键在“制度”。
制度是规矩,只有了解制度,才能筑牢防线、不逾规矩;
制度是笼子,只有执行制度,才能守住底线、不越边界;
制度是戒尺,只有敬畏制度,才能不碰红线、不踩雷区。始终抓好“制度”这个关键词,将“制度”一词贯穿基层党组织选举始终,保证选举平稳有序进行。
打牢“制度意识”这个基础,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所谓制度意识,就是高度重视、充分肯定并努力发挥制度作用的思想、思维和观念。要强化制度意识,就要学习、了解并认同,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条例》,深刻把握《条例》的政治方向、部署要求、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主要程序,提高对《条例》地位、作用和执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条例》是基层党组织选举的根本保障,是依纪依规、科学合理选举的根本依据。只有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才能筑牢“制度意识”这个“铜墙铁壁”,为选举平稳有序打下坚实的基础。
抓住“制度执行”这个关键,在笃行实做上下功夫。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力,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执行力,也往往流于形式、成为摆设。制度始于规定,成于执行。《条例》当前处于学习宣传、掌握领会阶段,要结合过往基层党组织选举经验,立足当前实际情况,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剔除影响《条例》实施和制度执行的不利因素,防患于未然,为下届的基层党组织选举早做落实、早做准备,将制度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条例》真正管用见效。
突出“制度权威”这个重点,在有令必行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要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因此,制度权威的树立是落实制度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条例》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总结吸收各地各单位探索积累的实践经验中得来的,既贯彻了党中央的最新精神,又积极回应了基层实践需求,领导干部无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按程序选举,带头学习领会《条例》,做表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对《条例》的敬畏感,维护《条例》的制度权威,确保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抓住“制度”关键词,从制度意识、制度执行、制度权威着手,了解、执行并敬畏制度,将《条例》各项规定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选举平稳有序进行。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称《条例》)指出,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选举提出“两个民主”“一个规范”,为选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换届工作就在“下一个转角”,唯有精准研究、精心组织、精确落实,才能让基层党组织在“强起来”的道路上不“停歇”。
突出“党内民主”关键点,让“候选人”民意“强起来”。发扬党内民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法宝。要充分做好基层党员队伍的民意收集,让民意成为推荐“预备役”代表的主旋律、主基调,确保候选人得到党员认可,得到组织的鉴定。要积极动员党内民意较高、服务意识强、组织能力高的人员积极参与选举,为建设一支能担当、有作为的强力“储备队”做好准备工作。
突出“党员民主”关键点,让“得道者”优势“强起来”。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要将建强“领头雁”队伍作为基层党组织选举的重要目的,充分行使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调动“有志之士”踊跃参与选举工作,让党员在竞争中增进组织的凝聚力。要形成良性竞争,坚持党员自主原则,将党员政治素质过硬作为竞争的必要条件,给党组织添加鲜活“造血干细胞”,带动组织成绩进一步提升。
突出“规范选举”关键点,让“程序码”运行“强起来”。全面建设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基层阵地,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吸纳和政治引领作用,选出一批能够做到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优秀班子。要坚持《条例》规定的各项程序,严格落实推荐、研究、审核、决议、选举等程序,确保工作严谨有序。要将纪律性贯彻选举工作全程,以不合流程推到重来的要求,扎实做好选举工作。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地基固则大厦坚,地基松则大厦倾。中国共产党是有着9191.4万名党员、468.1万个基层党组织的执政大党,基础打得牢、打得实,才能为党的大厦兴旺发展奠定强有力的基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条例》精神,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夯实“压舱石”,做到胸中有谱。党内选举制度在党的组织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此次《条例》制定,对发扬党内民主,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等有着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思想站位,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及时跟进学、原原本本学、对标对表学,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自觉增强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心中有数、胸中有谱,以理论指导实践,确保选举工作有规可依、有理可循,做基层组织选举的“行家里手”。
精选“领头雁”,配强领导班子。群雁在飞行时,前面总会有一个领袖,这个领导者被称为“领头雁”,对基层党组织而言,领导班子就充当着“领头雁”的角色,只有选出具有“领头雁”能力和水平的“强人”,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带头示范和凝聚作用。“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
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因此,在推选委员时,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方位考量、多角度考察、深层次斟酌,既要把好政治关、品德关、能力关、廉洁关,及时发现那些有担当、有能力、有水平的党员;
又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推出服务意识强、为民情怀浓、基层经验丰富的候选人,选出群众和组织都认可的领导班子。
高悬“纪律利剑”,确保风清气正。一些地方换届选举时,少部分人试图通过“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换届纪律的“伎俩”为自己寻找“捷径”,破坏选举的公平公正。倘若这类人真的成为候选人,无疑是种下“病根”,也必定会削弱选举的严肃性。因此,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按照《条例》中规定的“代表和委员产生、选举实施的过程、呈报审批、纪律和监督”等各项规定开展选举工作,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严”字贯穿到选民登记、资格审查、提名候选、投票选举、唱票计票、结果公示等每一个环节。同时,上级党组织要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巡查,对于干扰选举、破坏公平公正的行为要“重拳出击”,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重大意义,把《条例》学深悟透落实好,把党的基层战斗堡垒建设得更坚强,让基层建设之车跑得“又好又快”。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系上“保险绳”。《条例》充分尊重每一名党员的主体地位,把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写入其中,这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是充分尊重党员民主权利的具体方法,是凸显党员主体地位的有力保障,必将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主动性创造性。每名党员都是组织的一分子,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公平正义,就能充分体现每名党员的意志,就能选出群众满意的好干部,配强群众认可的好班子,呈现群众希望的好面貌,干出群众期待的好业绩。因此,《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实实在在地为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系上了“保险绳”。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规范基层选举工作安上“导航仪”。新制定的《条例》,对基层党组织的代表资格、结构、名额以及参加选举的人数等方面,进行了科学规划,制定了严格的规定,是基层开展选举工作的教科书。《条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强调在选举中必须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对确保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风清气正提供了依据。《条例》强调必须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这既可以充分体现每一名党员的意志,又可以严格代表条件,保证代表质量,真正选出党和人民信赖的基层党组织班子。因此,《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规范基层选举工作安上了“导航仪”。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准“方向盘”。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中的精神末梢和重要基石,处于直接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条例》要求基层党组织在选举中,要牢牢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选举平稳有序,这对于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选举质量,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意义重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条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方向盘”,沿着正确方向提升执行力、增强组织力、提高战斗力。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动力源”。党的一切力量来源于组织,而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基础,只有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选举相关制度规定,提高党内选举质量,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才能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让全体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熟练掌握《条例》内容,领会《条例》精神实质,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强大的“动力源”。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次修订意义重大,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特别是对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做出了新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把每名普通党员比喻成“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素质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党的肌体是否健康、党的建设是否稳固、执政基础是否坚实。以此看来,党的建设核心和关键在“人”,只有“细胞健康”才能防止“肌体病变”。因此,针对广大党员要坚持“严管”、做到“善待”、努力“激活”,着力建设好党组织“细胞工程”。
坚持“严管”,让“细胞环境”更加规范。松是害,严才是爱。组织对党员“严爱”的传递是多途径、全方位的。党组织设置要严,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让每名党员在规范的组织中有效运动,才能保证方向不偏移,动作“不走样”。党内监督要严,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引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递到每一名党员,监督要抓在日常、抓得持久,全面清晰地掌握党员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组织生活要严,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政治生日”等活动。党员发展要严,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思想合格、能力合格,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做到“善待”,让“细胞功能”发挥充分。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关心党员身心健康发展,尊重个人性格品质。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关心关爱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和因公伤残党员。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帮助。充分尊重党权利,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讨论决定党内重大事项时,要全面认真听取党员想法,使其充分表达意见。
努力“激活”,让“细胞活力”得以增强。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建立党小组,鼓励党员到社区、包保网格、帮扶村为群众服务,将“点”连成“线”,以“线”辐射“面”。注重教育培训,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提高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党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在资金保障上,将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的经费纳入预算。
【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基础和基本遵循,对巩固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现有基层组织468.1万个,党员9191.4万名。满载50余人的一叶红舟缓缓驶来,而今9000余万名共产党员与巍巍巨轮协作偕行、加速航行,这一路栉风沐雨、风雨兼程,更是有力验证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也正是因为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关键时刻、关键一票,才能为选出、选对、选优干部谋划部署、提质增效,让其真正成为为民服务、为民造福、为民履职的基层“代言人”而接续拼搏、不懈奋斗。
紧盯“关键少数”,激发组织动能辐射“先锋磁场”。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紧紧依靠“车头”智慧力量,规范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应有之义和基本保证。要着力在强班子、育人才、抓保障、促规范、严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引领功能,以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强化选举制度执行、运行规范、广泛监督的治理效能。要强化政治担当,严密组织体系建设,着力种好“责任田”,带头深入村、社区一线,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宣传党的主张、党的决定,研究谋划党建重点工作,推动改革发展。同时,要以“党建+治理”联动融合为主要抓手,“网格化”管理、“条块状”推进、“点对点”落实,团结带领群众筑牢坚强战斗堡垒。
瞄准“关键时刻”,优化选用监管测评“学分绩点”。审查、酝酿、报批、监督等“关键时刻”的顺序排列是保证选举平稳客观、有序有效的基本前提,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量化细化好干部选用基本“刻度”,聚焦问题短板找问题、给方案,推动基层干部素质能力不断提升。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中,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做到学习先行、调研先行、整治先行、组织先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从源头上根本上将选举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使干部接受日常监管全覆盖、有保证、见实效。要从基层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环境保护、基层党建、****等热点难点中组织开展综合测评,结合自评和他评,在战斗员和督导员角色互换中正确处理好“大”与“小”、“主”和“次”、“时”与“势”关系,增加自身竞争值、团队合作值,在“保量、提质、增效”上下功夫。
投出“关键一票”,增进民生福祉镌刻“政绩账单”。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基层干部在选拔任用、履职担当中坚守“人民至上”宗旨意识,让群众口碑成为这“关键一票”的决定性因素。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要求,从组织保障、制度约束、监督管理等方面实行职能转换无缝对接,基层党组织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强化队伍结构“配比”,优化服务路径。要严格代表条件,重点考察提名候选人政治取向、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以“严的基调、铁的纪律、实的导向”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要通过授课解读、轮流讲课、现场观摩等教育管理方式浸润为民初心,把能担当、敢担当、会担当的人才选拔出来、任用起来,营造人人动员、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选举氛围,推动落实民生关切掷地有声、力发千钧。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选优配强基层“代言人”,领导干部“头雁”领航方阵,党员干部立足实际需求,紧跟时代步伐,让干事创业思路活起来、作风实起来、效能提起来,让为民“代言”声音更洪亮、行动更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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