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城乡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对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底,全县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乡镇处理率不低于70%;农村实现“三有”,即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施,有完善的收运体系和装备,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实县级主导、部门主管、乡镇主抓的层级工作责任链。有序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体系。
1、户分类。城镇建成区居民户(商铺)负责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农村居民户负责自身房前屋后和承包责任田(山)的环境卫生保洁,将自家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有害垃圾(如电池、农药包装物等),由居民、驻地单位与个人自行收集,投放至指定收集容器,转运至指定的专用场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处理。
(2)可回收物(包括塑料制品、化纤布料、复合材料、金属制品、玻璃制品、陶瓷、可回收纸等),由居民自行收集售卖,或者投放至对应垃圾收集容器,由村(社区)保洁员收集,交相关企业回收利用。
(3)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餐厨垃圾收集车定时上门收集,交由专门处理终端作专业化处理。
(4)易腐垃圾(包括农作物、植物枝叶、散养畜禽粪便、以植物为原料做成的产品等),由农村居民以堆肥、还田(山)等方式自行填埋处理。
(5)其他垃圾(如已被污染、细碎、难分类的纸类、塑料、玻璃、织物等),由居民袋装后直接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由村(社区)保洁员收集、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点或垃圾中转站。
2、村收集。各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和河道两岸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中心村主干道公路沿线等人流聚集区投放垃圾收集设备,负责按规定路线集中收集,实行“站点收集、直收直运”模式,做到日产日清。
3、乡镇转运。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垃圾运输和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负责合理安排垃圾车收运路线,将村内垃圾收集转运到乡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有条件的可直接运送到垃圾处理终端)。在满足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的乡镇、村(社区)可协调跨区域收集清运。乡镇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就近运至野三关、神农溪和荷花等备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每个乡镇负责培育1至2家可再生利用资源回收企业,每个村(社区)培育1至2个垃圾回收点,可将垃圾中转站分拣站(房)免费出租给垃圾回收企业使用。对垃圾回收企业实行奖励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4、县处理。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统筹调配密闭式转运车辆,不定期将各乡镇经压缩后的生活垃圾转运至荷花垃圾预处理厂进行预处理后,统一运往秭归县郭家坝水泥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技术进行末端处理。
(二)落实稳定的保洁收运队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工作,各乡镇组建环卫队伍,村(社区)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形成稳定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和保洁队伍。
1、组建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中心(在县市容环卫局加挂牌子)。调配4名事业编制,履行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经验推广等工作职责。
2、配齐清运保洁队伍。组建巴东县环卫公司,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135万平方米的卫生保洁清运、乡镇垃圾中转站至华新环境公司垃圾预处理厂的垃圾转运、县城备用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站的维护管理。对城区主干道实行机械化吸尘、洒水和冲洗,次干道、梯道及人行道按照每50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实行人工保洁。
各乡镇组建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中心,配备2至3名环卫管理人员,负责辖区内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和保洁队伍管理。乡镇建成区按照每100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实行人工保洁。村(社区)明确1名副职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村(社区)聘请专(兼)职保洁员,负责辖区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公共区域清扫工作。每个自然村可按照每1000人常住人口配备1名保洁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可按30户以上配备1名保洁员,选聘农村低保人员或者贫困户人员担任,也可由村护林员、农村道路养护员灵活兼任,按标准配置保洁工具和保洁服。保洁员工资统一实行按量计酬,由乡镇和村(社区)分级负担,其标准由乡镇、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和村(社区)应划定环卫保洁责任区域、制定环卫保洁标准,加强环卫保洁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3、积极推进市场化服务。鼓励各乡镇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对交通便利且区域邻近的若干村可一并打包,通过现场竞价或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专业化保洁公司承担片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鼓励各村推行上门或定点收集农户生活垃圾。
(三)配置必要的保洁收运设备。
1、适度配置垃圾桶。主要采用容积240l垃圾收集桶、3m3垃圾箱。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原则上在主路旁及环境要求较高的道路旁不宜设置垃圾桶。城镇居住区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80米的标准布设一处勾臂式垃圾箱。乡镇主干道两边的居民集中区可摆放大型转运垃圾箱,街道、主要通道两边及居民集中区摆放分类垃圾桶。村(社区)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箱)。
2、科学配置垃圾车。主要采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密闭式收集”与“压缩车密闭式收集”两种工艺方式。城镇根据保洁清运面积相应配备洒水车、冲洗车、清扫车等专业设备。县城配置车厢可卸式大型垃圾运输车、餐厨垃圾收集车、吸污车,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调度,保障各乡镇垃圾中转站压缩垃圾和中转站渗滤液的转运处理。各乡镇根据需要配备后装式压缩车、清扫车和洒水车,每15至20个村(社区)配置1辆垃圾收集车,车辆使用由乡镇统一调度,清运路线由各乡镇自行规划制订。各村(社区)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适度配置灵活机动的小型、密封、吊装式收运车辆进村入户收集生活垃圾。
3、建设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结合“智慧巴东”建设,建立健全“智慧环卫”数字化监管平台,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在线监控。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
制定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实施方案,逐步理顺全县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广泛宣传动员。组建巴东县环卫公司,开展垃圾处置设备更新升级和垃圾分类试点推广、存量垃圾清零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
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0月)。
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提出下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积极做好全面迎检准备工作。
(四)成果巩固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集中梳理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三级书记主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先进经验,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融媒体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及12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成员的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进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研究解决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的统筹调度、工作推进、监督考核等事宜。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辖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责任主体,统筹组织协调做好本乡镇垃圾分类、收集、收运工作,明确人员职责分工以及镇村环卫管理职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大力宣传引导。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责任部门要深入宣讲生态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知识。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推行院(户)门前“五包”,定期开展卫生评比。驻村“尖刀班”要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六个全覆盖”工作,在农村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教育部门要将垃圾处理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扩大社会教育面,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政府引导、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县为主,乡镇和村(社区)共担,农户适当出资”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按户籍人口每年每人20元的标准保障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各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予以工作经费支持。该经费年初先拨付50%作为乡镇日常工作运转经费,其余50%通过考核验收的方式在年终按实际得分给予补助。
二是各乡镇、村(社区)根据自有经济状况配置相应资金,其中,村(社区)光伏发电等集体经济收入用于辖区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的支出比例适当增加。
三是建立城乡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城镇根据发改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向县城镇居民户收取垃圾处理费,费用收取应纳入水费代征。对不具备纳入水费代征条件的,由主管部门授权垃圾收运处理机构代收。
四是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承担辖区的保洁费用,鼓励乡村探索采取“一事一议”、居民自治或村规民约等方式收取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本村(社区)的保洁清运费用。该资金由村(社区)统一收取,乡镇监管,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明细。
五是有效整合财政性资金。统筹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战略、村集体经济、居民自筹等作为补充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投入。
六是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公司化运作模式,鼓励社会帮扶、捐赠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七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补助资金。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县直部门和乡镇的绩效考核体系。制订实施考核、管理及奖惩办法,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对工作进展快、措施有力、效果显著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迟缓、重视不够、进展不力的严格追责问责。城乡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推进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443号),加快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进程,建立环卫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城乡统筹、标本兼治”及“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力度,积极构建“设施完备、机制健全、管理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新格局,努力创造卫生清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各村建设垃圾收集点,在各乡镇建设垃圾转运站,完善管理机制,在年10月底前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体系。
三、运作模式
(一)48个城中村、城郊村:
1、户分类:农村居民负责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将产生的垃圾分类,每天按规定时间放置到指定地点。
2、村收集:各村建立保洁队伍,对农村居民分类堆放的垃圾进行定时收集,集中清运到本村垃圾收集点。
3、市转运、处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将48个城中村、城郊村垃圾收集点的垃圾集中转运至现有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其他村庄:
1、户分类:农村居民负责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将产生的垃圾分类,每天按规定时间放置到指定地点。
2、村收集:各村建立保洁队伍,对农村居民分类堆放的垃圾进行定时收集,集中清运到本村垃圾收集点,并及时将垃圾收集点内垃圾运至相关乡镇转运站。
3、镇(乡)转运:各镇(乡)负责将本辖区转运站垃圾及时清运至乡镇垃圾处理场。
4、市处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运送到乡镇垃圾处理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重点工作
(一)市委农工委牵头,各乡镇办具体负责,组织各村(居)建立保洁队伍、修建垃圾池,推广垃圾有机、无机分类收集和袋装收集,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环境整洁。
(二)各乡镇办要根据各村居住人口数量和垃圾产生数量等相关情况,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各村垃圾收集点。
(三)四乡、四镇及赞善办要根据辖区居住人口数量和垃圾产生量等相关情况,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乡镇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乡镇建设乡镇压缩式转运站。
(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环保、建设、卫生、交通等部门及相关乡镇配合,根据实际情况对乡镇垃圾处理场进行科学选址、规划布点,建立若干个新的垃圾处理场,主要用于现有垃圾处理场未覆盖乡镇的垃圾处理;在北环路北侧合理位置规划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主要用于市区及五办所辖48个城中村、城郊村的垃圾转运服务。
五、工作步骤
年底前,完成我市所有村庄垃圾收集点、乡镇转运站及乡镇垃圾处理场的规划布点及前期准备工作;完成48个城中村、城郊村的垃圾收集点建设。
年5月1日前,所有乡镇垃圾处理场及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全部开工建设。
年底前,48个城中村、城郊村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其余村庄的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全部开工建设。
年10月底前,全市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理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提高群众参与的主动性。要教育引导群众切实增强社会公德和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城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农工委主管副书记、主管城管工作的政府办副主任、市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办公室主任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各乡镇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好垃圾池、垃圾收集点、乡镇转运站及保洁、清运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定完善人员、车辆和设备管理制度,搞好卫生保洁督查,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环保、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服务和管理,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做好项目审批和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实施方案: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xxx对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6号)、《××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按照“科学规划、城乡统筹、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设施完善、分类准确、循环利用、广泛宣传、严格规范”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努力推动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发展,提升精神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大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市民养成爱护环境、物尽其用的文明生活方式,促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和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类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落实。在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基础上,推进“可回收物”的市场化收运处置,加快建设园林绿化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到××年底,实现全市域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分类设施设置实现全覆盖;主城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5%,区镇达到80%;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工作;餐厨废弃物单独收运,资源化处置率达到100%;农贸市场及农村有机垃圾专项收集、专项处理,不再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渠道,分类处理率达到95%。
(二)阶段目标
××年,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修编工作;启动建设××市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工作;主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60%,各镇(区、街道)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40%;鼓励和扶持规模化企业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作为垃圾分类收集的标准配置设施,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负责“可回收物”的收运处置工作;市区科教新城区域建成××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完成24个行政村、涉农社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工作;市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设施全覆盖,各镇(区、街道)全面启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餐厨废弃物处置厂建成运行,健全城乡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餐厨废弃物与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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