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服务便民化的工作情况汇报1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心的体制机制障碍,我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卫辉市放管服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所队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卫辉市公安局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电子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2、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主要从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强化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续衔接落实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上进行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落实并具体抓好。
3、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做到放管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做责任和权力同步到位,监管与服务同步到位。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公开工作审查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力度,一站式工作。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做到“一口受理、全程服务”。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管、服”工作。
4、不断优化政府服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证难问题。一是预约办理。局属各窗口单位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牌等媒介公式办公电话,只要群众电话预约了时间,不管是节假日还是休息时间,都安排专人予以受理。二是“错时”办理。针对全市部门村庄较为偏远,交通不便,因路途遥远到达业务办理大厅可能临近下班的实际,我局采取让窗口单位提前与办事群众沟通,让群众不跑冤枉路。三是“陪同办理”。在户政窗口推出“8小时满意服务,24小时便民服务”,对返乡群众、农民工、残疾人、行动不便及年纪较大的群众开展上门办证服务。四是“快速办理”。由派出所审批的户籍业务,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个工作日缩短为现场立办。对有情况特殊急需办理户籍业务的,在户政窗口服务承诺回告单上注明“绿色通道”字样,对群众申报的各类业务,当场受理;
对群众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坚决杜绝群众“多跑一次”。
(一)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认真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
(二)创新管理,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依托“互联网+”系统平台,变“群众跑”为“网上跑”,变“现场服务”为“远程服务”,初步实现了部门授权率高、服务效率高、群众满意率高。
(一)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初审上报类行政许可权的权力属性难以界定,分级分段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且缺乏相关法律依据,给“放、管、服”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二是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
(二)工作建议
1.在全国法制统一情况下,各地权力清单在职权名称、数量等方面差异较大,甚至出现了在数量上相互攀比的趋势,不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法律的权威。建议国家自上而下地清理和公布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权威,节约行政成本。
2.建议明确法律与“清单”的关系,避免抛开法律谈“清单”,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终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
3.建议国家从法律上明确下放行政审批权的法律性质,界定下放行政审批权的依据、权限、程序、主体、方式、法律后果、救济渠道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工作要求,正确看待利益关系的调整,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突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该管的管好,把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项转移出去,还权于民、还权于市场、分权于社会,努力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干预,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推向深入,为创业创新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为扩大就业助力。关于推进服务便民化的工作情况汇报2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务中心结合市编办、市电子政务办所做工作,全面对标“一网式一门式一次式”(简称“三式”)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简称“四办”)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并取得一定成效。我市也因此连续3年获评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今年3月又获评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创新示范城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网上办”、“一网通办”初步实现
一是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完成了网上办事平台和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政务服务网上咨询、申报、预审、收费、办理、查询、反馈、监督管理等主要办事功能已经研发完成,政务服务业务信息资料库、一窗受理综合办公系统、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app等系统建设已基本到位,完成了大数据可视化支撑平台、人口库、法人库等环境部署。市平台与省平台实现初步对接。各区县(市)平台建设也都已全面启动。
二是全程网办的四大支撑基本构建。在省内率先建成“人脸识别”系统;
基本实现“在线支付”功能;
即将实施市级层面纸质办理结果物的邮政专递;
电子签章作为全省试点先行先试。
三是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已初见成效。市直36个部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纳入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管理。在综合运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快递收发、人脸识别、网上支付等互联网工具后,大部分政务服务事项能实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目前,市本级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管理,100%实现了二级以上网办深度。
(二)“马上办”、“只进一扇门”全面实施
一是“两集中两到位”基本实现。市本级除市人社局等3个分厅暂无法进驻中心外,其他市直部门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按要求进驻市政务中心实体大厅,综合占比为87.2%。其中,即办件,2018年预计107745件,占总办件量的34.3%。桃江县投资近3000万元的实体大厅已投入使用,实现综合受理、自助服务和绿色通道“合三为一”。
二是无差别全科受理基本到位。按照“受理权、审批权”相对分离的原则,已实行以综合、主题两种服务方式的无差别全科集中受理,真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三是线上线下实现有效融合。市直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移动app等线上服务平台,与实体大厅实施同源管理,并已实现在线预约、结果查询、人工客服网上咨询等功能。
(三)“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效果初显
一是“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基本完成。8月份,市审改办对市直单位报送的“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事项目录进行了汇总,报市审改领导小组领导同意进行了公布,在综合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后,其中90%以上的审批(服务)事项可实现“一次办”。
二是简化申办材料减少重复提交。消除兜底性和模糊性办理材料67条,并建立申办材料共享库,实现申办材料“一次录入、一号匹配、全面共享”。
三是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层级。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特别是对发改委立项阶段、住建局初步设计阶段,以及市不动产登记、转移、抵押等阶段的流程进行了优化、简化、整合。
四是“最多跑一次”平台向基层延伸。目前,已在东部新区设置了自助服务一体机。今后,还将在高新区等人流密集地区设置,并推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市域基层延伸,打造市县乡村四级“无差别全科受理”综合便民服务模式,全面推进“就近办”。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1+x”体系,力促制度建设
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以实施意见为统缆,按照简洁、管用的要求,进一步出台、完善相关工作的配套办法与实施方案。
(二)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和融合工作,力促“网上办”、“一网通办”
1.不断优化软硬件设施,完善平台功能,进一步做好市直部门之间、省市之间的系统对接与数据互通,加快实现数据同源展示、同步共享。
2.完善电子证照库、电子签章建设,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其法律效力问题。
3.推进“最多跑一次”市县乡村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一般性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的“就近能办”“市域通办”。
4.深度推行中心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平台上运行,并实现人社、交警和公积金三个分厅服务事项网上全程留痕。
(三)持续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和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力促“马上办”、“只进一扇门”
1.加快市本级“一园两中心”综合实体政务大厅建设进度,并全力规划整合相关分厅;
采取新建、租赁、资产置换等方式,加快区县(市)综合性实体大厅改扩建进度,并逐步消减整合政务分厅。力争到2018年11月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不低于80%,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应进必进”。
2.加快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大厅、移动app、微信公众号、自助设备等服务功能,与实体大厅实现数据同步同源展示。
3.继续对有奖“找茬”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并结合国务院及省政府组织的督查中所点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改进。
(四)大力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力促“就近办”、“一次办”、“最多跑一次”
1.持续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特别是“四办”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并在年底前梳理出50个以上的高频事项目录。
2.进一步完善申办材料共享库,持续优化办理流程,扩大申办材料共享范围,减少办事企业和群众重复填写、重复提交。
3.在不断完善市本级平台功能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市域基层延伸,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无差别全科申办,不断提升“一次不跑”事项比例。
4.探索研究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和开发区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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