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战”,特制定我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紧紧围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两大核心任务,在全区卫健系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通过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各医疗卫健单位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各医疗卫健单位、民营医疗机构。
各医疗卫健单位、民营医疗机构要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建立“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汇总、查漏补缺”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彻底解决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一)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
一是全面辨识风险。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和全体员工,对自然灾害、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摸清找准本单位重大风险,确保无遗漏。
二是开展风险评估。要结合实际,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台账,如有重大风险,应列出清单、汇总造册,及时报告区卫健局,并制定严密的风险防范管控方案。要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全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并将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纳入职工业务技能培训。
三是强化管控措施。根据风险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常态管控措施,又要包括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
四是实施风险公告警示。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危险(有害)因素、事故类型、后果、影响范围、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方式、措施落实责任人、报告电话等内容,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职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
五是落实管控责任。要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各科室、职工。
(二)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完善制度,列出清单。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包括汛期安全、危化品、消防安全等隐患排查治理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
二是定期排查,闭环整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同志要组织人员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医护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等进行排查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区域、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区卫健局报告,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整改到位。
三是录入系统,定期报告。省安办将对现有的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名称更新为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增加“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功能模块,完善事故统计模块,各单位要认真、准确,按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过程录入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区卫健局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用信息化推动“排除隐患”集中整治工作。
从2020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单位要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然灾害、危化品、消防安全等,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
区卫健局将重点检查各医疗卫健单位、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并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要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本次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篇布局,局机关制定本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附件1),各单位也务必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上来,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单位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分头落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务求工作实效,建立长效机制。要以“严细实”的作风和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要加以总结,上升为制度规范,提升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严格逗硬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省、市安办已将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重要内容,并单独拟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细则,区卫健局班子成员将按照评价细则(附件2)对所联系的单位(附件3)进行考评,评价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建立通报制度,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组织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予以通报并严肃批评,因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坚决查明原因、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同时,事故情况也将纳入“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和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进行“双重考核”。
(四)加强信息报送,准确反应工作动态。各医疗卫健单位、民营医疗机构于8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报至区卫健局,8月28日、11月28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情况小结,12月25日前报送“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总结。报送的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阶段工作情况小结、“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总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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