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填报“三个规定”筑牢廉洁“防火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三个规定”的工作要求,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学习、厘清边界、坚持程序、逢问必录,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的填写不断向纵深迈进。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思想动员。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原文、实施办法、工作细则及上级检察院指示批示等,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把全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干警如实填报的政治自觉。
二是厘清填写边界,做到逢问必录。严格按照填写人员范围和内容,破除“依法办案、不用填报”的思想误区,建立“坚持程序、逢问必录”的行为准则,每人每月认真如实记录填报来自领导、熟人、亲友、同学、同事、战友等各方请托以及咨询了解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截止目前,该院填报数据在全州检察机关填报数据中位于前列。
三是明确专人管理,严肃查阅程序。院政治部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底组织集中填报一次,集中统一保管,非经主要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看,严密信息保护,严肃查阅程序,做到“一人一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院检务督察部门加强对关键岗位、“零报告”干警的监督管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察,确保《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制度》落到实处,对不如实记录填报的、填写不规范的将追责问责,严肃工作纪律。
“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是切实落实中央的重要部署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表现,也是强化对检察人员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的有力抓手,也是是司法人员自我保护的“防火墙”。下一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将强化过程监督、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筑牢检察廉洁“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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