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认真开展2020年质量月活动,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根据达州市达川区质量强区办《关于开展202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达川质强办〔2020〕3号)要求,现就我局开展2020年9月质量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区、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
1.开展公益短信提示。通过向广大企业和个体户发布公益短信的形式,积极宣传质量活动主题。(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配合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2.在车站、学校、商场、企业等场所,通过液晶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质量月宣传口号,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质量月活动氛围。(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3.开展质量月进社区宣传活动。向市民积极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配合单位:相关股室和城区所)
4.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配合单位:计量与认证股、杨柳市场监管所)
(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达州市达川区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达州市达川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质量提升行动2020年工作计划》,努力提升我区质量发展整体水平。重点开展电压电器质量提升行动,促进低压电器行业质量水平提升。(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
(三)深入开展质量整治活动
进一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要强化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积极开展日用消费品、食品药品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大力实施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工程,积极推行“明厨亮灶”+互联网、“视频厨房”等方式,探索在线实时监管。开展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曝光,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将抽查信息按时保质录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继续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好节令食品、特殊食品、校园周边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等。持续深入开展防护用品专项治理及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责任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四)深入开展消费维权活动
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要,加大维权力度,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落实企业的责任主体作用,督促企业自我公开承诺,强化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充分发挥123315投诉举报热线,畅通线上线下消费维权渠道,积极解决消费纠纷,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实施赔偿先付制度。积极引导广告媒体单位诚信守法经营,严禁发布夸大产品质量、性能、功能等不实信息和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大力开展“倡导文明就餐,防止餐饮浪费,厉行环保节俭”活动。(牵头股室:消保股、计量与认证股、餐饮股责任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五)开展质量帮扶活动
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政府管理和服务的“简约”之道,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便民利企。大力推广“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最多跑一次”、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等典型经验和做法,切实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运用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推进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服务效率和满意度。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开通中小企业计量技术咨询“直通车”,推进计量精准施“测”服务。围绕企业复工复产达产,提供标准化咨询等标准技术服务。(牵头单位:行政审批股、企业信用登记股、计量与认证股、标准化股,责任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九月质量月主题活动是我局宣传活动中一项内容,也是宣传我局职能职责、展现我局形象的重要契机,因此,请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从即日起及时组织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
(二)密切配合。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扎实开展好质量月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信息报送。在质量月活动中的宣传活动,如宣传图片、宣传信息要及时报送。活动结束后,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至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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