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分析我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形势,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措施,启动全市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查找不足,深刻把握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重要意义
自X年X月开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制定出台《X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实施办法》,界定了逃废银行债务具体范围,明确了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责任分工及警示约谈等惩戒措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X同志去年专题召开了全市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工作会议,针对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进行了专门强调。今年X月,市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召开了全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专题调度会议。整个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导调度一环扣一环,扎扎实实开展。二是监测体系日趋完善。驻X银行机构依托现有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完善了风险企业日常监测体系,密切关注企业非正常经营活动以及逃废银行债务的苗头和信息,及时报告涉嫌逃废银行债务情况。建立了全市逃废银行债务情况季度报送机制,X银保监分局组织银行业机构,按季度上报本机构掌握的涉嫌逃废银行债务企业情况,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三是治理工作全面展开。市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涉嫌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按照“一企一策、分类处置”的原则,对辖内涉嫌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开展甄别定性、警示约谈、督促整改和联合惩戒等工作。四是刑事司法处置加强。公安机关认真履行刑事打击职能,加大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刑事处置力度;
司法机关对涉金融案件实行快审、快判、快执行,加大对涉嫌逃废银行债务企业的司法处置力度。对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和个人起到了极大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五是舆论声势逐步形成。借助集市、商贸会、展览会等大型群体性活动开展现场宣传,深入宣传打击逃废债务政策措施等,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对逃废银行债务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在全市形成全民关注、舆论施压的社会声势,营造了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认清形势,查找不足。当前各类金融风险隐患相互交织,特别是有的企业故意违约,对金融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从我市涉嫌逃废银行债务企业调度情况看,截至目前,辖内银行业机构上报涉嫌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共计X家,贷款余额合计X亿元,欠息合计X亿元,涉及X家银行,其中贷款金额X万元以上的X家。另外,从各县市区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情况看,还存在不平衡的现象。个别县市区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较慢。公安刑事处置和法院司法处置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打击震慑作用还不明显。全市上下一定要切实认清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现实形势,深刻把握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首先,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当前经济运行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逃废银行债务问题不解决,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就解决不了,金融环境必定日渐恶化,直接影响全市实体经济发展。其次,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途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涉及到违法犯罪风险、债务风险、信用风险等多种问题,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工作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有利于营造全市安全的金融环境和稳定的金融秩序。第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举措。逃废银行债务风气蔓延,必会给社会造成极大的诚信风险,因此要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健康的金融“生态圈”。
二、突出重点,精准施策,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一要明确打击重点。目前,X银保监分局已提供了两批涉嫌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名单,随后,将提供第三批名单。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X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实施办法》中逃废银行债务的X种行为,对照X银保监分局提供的涉嫌逃废银行债务的贷款企业和个人线索,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有关部门,对涉及企业进行实地排查和警示约谈,根据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有还款能力、约谈后有还款意愿的企业,需制定还款计划,经相关银行机构同意后可暂不列入联合惩戒范围,并定期督导企业还款计划履行情况;
对确因实际情况无力还款的企业,需给出情况说明,并提供有效证据,经相关银行机构同意后可暂不列入联合惩戒范围;
除上述两项涉及企业外,其他企业(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直接责任人)都要列入联合惩戒范围,纳入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另外,X银保监分局在调度涉嫌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名单时,要明确告知各银行机构,对提供的名单进行严格筛选,确保打击目标精准、重点突出,真正形成震慑作用。
二要依法严厉打击。公、检、法等部门要切实发挥刑事处置、司法处置优势,加强联动、协同配合,严厉打击各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项行动,严打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要充分发挥主动性,以情报导侦推动全线工作,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控制资金、资产流向,全力追缴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各级法院要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持续完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制度规范,严厉惩戒被执行人失信行为;
要建立金融案件保全诉讼执行绿色通道,对涉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依法提高审判效率。各级检察院要对逃废银行债务案件及时审查、立案、提起公诉,督办指导逃废债案件的批捕、起诉和立案监督等工作。在这里强调一下,市公安局、市法院要督促各县市区公安、法院强力介入,加大执行力度,密切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依法侦办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震慑一批金融“老赖”。
三要实施联合惩戒。被纳入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的企业,由X银保监分局向各银行机构通报,市领导小组向有关部门和县市区通报,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用X”等平台依法披露。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要组织发改、公安、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将其列为日常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在银行授信开户、评优评先、项目招投标、优惠政策、资质资格评定、政府采购、出入境等环节实施联合惩戒。同时,要着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发改、人民银行等部门应将逃废债信息纳入“信用X”数据库和征信系统,提高失信违约成本;
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将涉及逃废债务的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系统进行警示,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融合路径,推动建立健全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相关的司法大数据的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持续完善。
四要强化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指导各县市区及时跟进教育引导、开展系列宣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对逃废银行债务企业进行曝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引导全社会自觉抵制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树立遵法守信理念。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目前,市里已经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X同志任组长、我和江敦斌院长任副组长的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领导小组。这个工作领导小组从市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单列出来,既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重视,又更加便于开展工作,尤其是会上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放了《X市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级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相关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重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主要领导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切实把这次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打出成效、形成震慑。
二是协调配合要到位。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牵扯面广,涉及到多个方面,协调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强化银行机构协作,主动作为,合力攻坚,确保行动高效有序开展。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市区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调度督导要到位。本次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为期半年,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X日前将当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报送情况进行督查核实,并在全市范围通报。另外,各县市区及公安、法院等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切实形成“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应,持续营造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社会氛围,
同志们,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事关全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着眼大局,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各项工作,为我市金融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建设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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