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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安徽旌德县学习考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12-26 13:45:04 来源:妙峰文库网

10月11日至12日,以政府办主任***为组长的学习考察组一行8人,对安徽旌德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学习考察。考察组通过听情况介绍、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旌德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和更深刻的认识。旌德的经验做法,让我们深受启发,备受鼓舞,对我们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革的背景

旌德县隶属安徽省宣城市,位于皖南山区,黄山北麓,距黄山风景区仅30公里。县域面积904.8平方公里,辖9镇1乡、61个村、7个社区,人口15万。旌德是中国灵芝之乡、中国宣砚之乡和全国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是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核心区、长三角地区进入黄山的重要通道,旌德站是目前距黄山风景区最近的高铁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中国改革的主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线是从计划到市场的转型、基础和关键是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两个堡垒是国企和农村。习近平总书记在凤阳小岗村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深化农村改革,要抓好六项重点任务,位居首位的是“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格局是“3+1”,“3”是指林权、农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房屋所有权,“1”就是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以下简称集体股改)这一兜底性的改革。

近年来,旌德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成立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会议听取改革工作汇报,研究改革事项,学习研讨“抓股改、促三变”、新型城镇化、全域旅游等重点改革政策,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2015年初,旌德县选择了3个试点村开展股改试点;
2016年3月,实施整县推进;
2017年,被列为100个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目前,除宅基地使用权及其房屋所有权改革暂未启动外,全县林权改革和农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已经完成,集体股改已近尾声,现在正全力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和集体股改后续工作。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实施“三权分置”,激活农村发展活力。经过1984年和2007年两轮林权改革,旌德县林权改革全面完成。第一阶段林业“三定”,全县共确权林地83.4万亩。第二阶段全县参与林改的集体林地75.6万亩,确权到户61.19万亩,留归集体14.41万亩,核发林权证26260本,惠及25978户。2015年5月,旌德县被列为安徽省第二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截至2016年10月底,全县应确权面积为17.4万亩,已确权面积17.4万亩,完成率100%,为31955户农民颁发了承包经营权证,所有确权信息纳入了农地确权大数据库,并提交至省级平台验收,实现了“率先发证、率先完成”。为促进土地流转,旌德县加快“交易中心+担保池+收储中心”体系建设,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于今年8月15日投入运营,已经实现1笔9.5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和1宗集体房产拍租。注资200万元成立了林权和土地经营权融资补偿基金,按照1:10的比率撬动银行贷款。7月中旬,成立了旌德县林权(土地经营权)收储中心,通过收储中心进行托底与产权交易适度缓冲,完善土地经营权抵押物处置机制。

(二)推进“集体股改”,明确集体产权主体。按照“358”工作法,即“开3次会(村民大会)、摁5个螺(签名确认)、看8次墙(张榜公示)”,全县68个村(居)注册成立了集体经济公司,122783名农民成为了公司的股东,每个村挂“村党组织、村委会、集体经济公司、村民监督委员会”四块牌子。一是清产核资守底线。严把“四个不能”底线,逐项盘清集体经济的“家底”。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尚未发包的资源性资产账面价值总计1.9亿元。2017年3月,对照中央关于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又开展了清产核资“回头看”。二是成员界定问群众。尊重乡风民俗和村民自治,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如外嫁女、大学生、现役兵、服刑犯等问题,有的村以设置的时间节点前户籍人口为准,有的村以原始户籍为准。三是折股量化更灵活。依照村民意愿,在51个人口不多、流动量小、户籍制度较为完善的村,设置了人口股96567股;
17个人口较多、流动量大,或涉及到并村、并组等因素的村,设置了农龄股486377股。四是市场主体方式新。以自然村或村民组为单位,村民以量化到户的集体资产股权出资,成立合作社,各个合作社共同发起成立集体经济公司。

目前,旌德县正在开展用好集体收入专项工作,即:按照“三分之一用、三分之一分、三分之一留”原则,按阶段确定分配比例,较低收入阶段以用为主,固定分、固定留,中等收入阶段以分为主,固定用、固定留,较高收入阶段以留为主,固定用、固定分。

(三)抓好“农村三变”,促进集体增收和群众致富。2016年7月,旌德县路西村被列为安徽省“三变”改革试点村;
2017年,旌德县被列为全省整县推进“三变”改革试点县。预计到年底,全县28个集体经济空白村全部消灭,8个省级贫困村全部实现“村出列”,5500名贫困人口全部实现“人脱贫”,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700万元,较改革前增长约22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8万元,较改革前增长约29.4%。一是资源变资产。以集体资源为注册资本,除已分配到户的61.19万亩集体林地和17.4万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外,将价值1.38亿元尚未发包的集体资源性资产纳入集体经济公司注册资本,充分盘活了闲散资源。提高集体资源性资产收益,支持集体经济对资源性资产改造提升,规范集体资源对外发包程序。如三溪镇路西村对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建的老茶园——空中茶园进行改造,通过公开招标,茶园及园中茶房发包年收益从3万元增加到13万元。拓展农民资源性资产增收渠道,通过林权改革和“三权分置”改革,农民手中的林地、土地经营承包权被登记确权,农民领到了林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赋予了这些资源的资产属性,农民的林权和土地经营权流动性更强,各种类型股份合作发展迅猛。二是资金变股金。用好活钱,2015年以来,全县整合了2408万元的省财政综改项目资金和1000万元的县财政集体经济扶持基金,共为62个项目投放了3398.7万元,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源头活水”。如兴隆镇三峰村以30万元扶持基金入股返乡大学生创办的油桃观光采摘园,带动集体每年增收6万元。蔡家桥镇乔亭村,在格瑞蔬菜专业合作社入股30万元,带动集体每年增收5万元以上。盘活死钱,将历年来多方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价值0.55亿元固定资产纳入了集体经济公司总资产,为发展全域旅游、农业产业化明晰了产权基础。三是农民变股东。农民首先成为集体经济公司的股东,经过集体股改,全县122783名、35502户农民领到了股权证,被赋予了集体资产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各项权能。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新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9个,入股土地近5000亩。如孙村镇合庆村169户农民以480亩土地入股芦笋种植合作社,保底分红560元/亩,芦笋成熟期每亩总收益可达近千元,此外,合作社2016年还累计为当地村民发放工资167.6万元。实现旅游富民,支持农民以闲置房屋入股农家乐、农家客栈、精品民宿,如路西村成立民宿协会,带动村民发展36户农家乐、11户农家客栈,实现统一运营,2016年,农家客栈总营业额达50余万元,纯利润30余万元。推进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在庙首社区等地,“集体股改”和农村“三变”正在向村民组延伸,实现村民组内部分红。值得一提的是,白地镇江村,母公司以老街、祠堂等占股60%,县旅游公司以财政投入占股30%,部分农户以自有的古民居如黯然别墅等占股10%,组建子公司,再将这些旅游资源委托给企业运营,约定增长机制、退出条件,实现多方共赢、共享发展。

目前,旌德县正在开展聚力农民增收专项工作。推进“三五富仁”行动,即投入到涉农经营主体的财政资金,遵循自愿原则,按照“50%项目资金、5%年收益率、5年收益期”的方式分配给村集体,实现“为富且仁、造福乡里”。用活“林农增收五法”,通过以林地入股合作社、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全域旅游、参与森林公园创建、探索发展碳汇经济,让农民群众充分享受生态红利。

三、启示与思考

在旌德学习考察期间,我们感受到领导高度重视、干群齐心协力,“改革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的工作思路和“三盯三灯”工作方法,处处体现出旌德人争当击楫中流改革先锋的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其中许多做法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借鉴。

(一)找准定位,做大做强产业支撑。旌德县推进农村“三变”改革,重点围绕践行“两山理论”,统筹下好“全域旅游+美丽乡村+集体经济”一盘棋,连续3年实施“创a行动”,全县景区数从3个到49个,把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转化为全域旅游景点,进而为集体经济提供持续稳定、生态环保的收入来源,再反哺美丽乡村的进一步经营发展,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可以说,“全域旅游”就是旌德加快发展的产业基础。对比而言,我们与旌德在县型、人口、资源等方面差别很大,但我们自身也拥有独特的发展优势,我们有着雄厚的农业基础,有逐步壮大的“薯、豆、肉”主导产业,有颇具实力的恒阳、鸿展等龙头企业,有尚未开发的丰富旅游资源,只要把这些资源统筹好,进一步做大做强产业支撑,就一定能够引领集体增收、农民致富。

(二)明确主体,规避现行法律障碍。旌德县未列入全国试点前,成立主体时因无法突破现行法律障碍,故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公司制。集体经济组织不适用《公司法》设定的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也不适合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只能选用有限责任公司。而《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数在2—50人之间,村民数远超这一上限。为解决这一问题,旌德县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自然村或村民组为单位,村民以量化到户的集体资产股权出资,成立合作社,再由各个合作社作为股东,共同发起成立集体经济公司。目前,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每个村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发放组织登记证书,以此确定其法人地位。股份经济合作社可据此证书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集体资产管理和独立市场经济主体,按现代企业制度开展资产管理和运营,可通过独立经营、承包、租赁、参股、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展各项经济活动,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这一做法也是今后旌德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符合现行法律和国家改革要求。

(三)规范运营,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旌德县采取“母—子公司”模式,坚持“母公司不经营”。集体经济公司是母公司,主要职责是按照“三个三分之一”的原则进行收益分配,除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以及光伏发电等简单经营外,不得独立经营。母公司通过入股,和民营主体共同成立子公司,由子公司负责经营,控股经营子公司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还可以是农户、村干部。建立激励机制,村干部不得在母公司领工资,但可以从公共支出中领取绩效工资(最高达2倍基本报酬);
绩效工资与工作考核、集体经营性收入挂钩,实现“双线管控”。此外,还鼓励他们通过领办合作社、控股子公司等方式,带动集体增收、获取合法收入。完善监督机制,制定了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多层次监督,严控廉政风险。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通过承担有限责任、设置基金增量为主、严控固定资产入股等举措,构建起集体经济风险防控“水密仓”。旌德县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由于母公司不经营,子公司大多利用省财政综改资金和县财政集体经济扶持基金入股,村集体的钱基本不直接参股,有效降低了经营风险,保障了股民权益;
通过建立激励监督机制,激发了村干部抓招商、引项目的热情,降低了市场风险,为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旌德县采取的这些措施,促进了集体增收,农民得到了实惠,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nh的情况虽然与旌德不尽相同,但其在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致富增收方面的举措和积累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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