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大冶市《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清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
近期来,一些地方因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宣传教育不深入野外用火管理不到位、防火巡查不到位等引发的森林火灾较多,严重破坏了我镇森林资源,影响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我镇森林火情多发。据气象部门预测,今秋我镇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发生森林火情的风险较高。随着季节的变化,受国庆、祭祀、农事生产、户外旅游等诸多因素影响,林区人员流动日益频繁,野外用火明显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全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牢固树立打硬仗的思想,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坚决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班,狠抓落实,确保今秋明春森林防火不出现大的问题。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一)完善宣传设施建设。各村(社区)对现有林区防火宣传牌、宣传栏要进行更新,在林区各个路口、岔口、自然湾的进出口,山林、坟山入口等关键位置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宣传牌,10月1日前林区每个自然湾刷写宣传标语不少于3条。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四进”(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进林区)宣传教育,实现村村通喇叭宣传、村村通宣传车宣传。全镇各学校要开设森林防火课,对在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学校负责人和班主任要对在校学生实行分级监护;二是森林防火戒严令、公告、宣传单张贴到村组。各村(社区)要在10月1日前将《森林防火告知书》印发到农户,与林区群众面对面进行防火宣传,将《森林防火告知书》张贴到各自然湾;三是各村(社区)要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一式贰份,农户留存一份,各村(社区)存档一份,要求做到宣传不漏人,张贴、签订不漏户。
(三)强化特殊人员监管。各村(社区)要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进行摸底、登记、造册,明确监护责任人,并在10月1日前完成签订《智障人员监护贵任书》,一式贰份,农户留存一份,各村(社区)留存一份。
(四)规范护林员管理。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每名护林员的管护面积在3000亩左右,要确保护林员的“六个一”到位,即一个卫星定位仪、一件马甲、一个喇叭、一部手机、一个拖把、一把镰刀。各村(社区)要落实好护林员的双重管理考核责任制(具体按大冶市护林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与护林员签订责任状,做好护林员的责任教育和日常管理,防止出现护林员不上岗、上岗不负责现象发生。要制定奖惩措施,对护林员工作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同时,落实好护林员的基本待遇,重点防火期内,确保每名护林员月待遇在1000元左右。
三、加大投入,完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一)做好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林区坟墓集中区及易引发山火的“火窝子”等区域建设生物隔离带。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要结合冬春造林进行整地造林,林带建设标准宽度为50米以上,长度按山体地形面定,树种选择抗火性较强的木荷、女贞、油茶、樟树、红叶石楠等树种。造林密度以1.5×2米为宜,提倡良种壮苗造林,种植大苗。
(二)人工砍割隔离防火带。要在县市交界处、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重要林区、风景区、林场以及易发山火的区域砍割人工防火线,砍割标准宽度为30米,砍割后杂草不能高于3厘米,并将杂草清理出现场,在10月10日前完成。
(三)消除坟山火源隐患。各村(社区)要全面摸排坟山火灾隐患,组织人员对林区周边连接山场所有坟山和零星坟墓的杂草进行彻底清除。消除完毕后,结合今冬明春造林,及时栽植柏类等防火树种进行造林绿化,与新造林同步验收考核予以奖补,在12月底前完成。
(四)全面清除六边杂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对路边、村边、屋边、田边、坟边、“三库”(油库、炸药库化学品仓库)边与山相邻的杂草进行砍割清除,宽度30米,长度按地形而定,做到清除火灾隐患,在11月10日前完成。
四、加大应急处理力度
(一)完善应急预案。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科学制订应急预案,并报镇防火指挥部备案。
(二)做好物资储备。对库存扑火用具进行清点,及时补充扑火用具,备齐备足各项扑火物质,立足做好扑大火,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各村(社区)要组建好1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队伍,镇防火办成立1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队伍和组建好40人以上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贯彻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好”的防范意识。同时,抓好各村(社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通过组织学习、演练等方式不断提高队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防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的技能,增强应对突变情况和自救能力。
(四)强化应急管理。镇防火指挥部各村(社区)防火队成员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同时镇防火指挥部配备应急行动运输车辆(兼日常宣传),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政府带班领导、各村(社区)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科学组织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急工作目标。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森林防火党政同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调抓、班子成员包片抓的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三包”责任制(见附件9),实行镇干部包片、包村,村干部包山头地块,防火巡查员包责任区,确保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二)形成森林防火部门合力。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镇政法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还地镇关于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到职责清晰,扎实履行好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体联动的机制,共同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镇政法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等方式,共同督办各村(社区)森林防火责任制和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三)坚持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社区)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或擅离职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各村(社区)在第一时间组织专业队员赶到现场扑灭,同时第一时间报镇防火指挥部。
(四)做好信息上报。规范信息上报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社区)要即时准确地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凡因迟报、瞒报火情导致贻误扑火战机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每起火灾扑灭后,第一时间按《湖北省森林火情处理报告表》要求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0714-8810178),由镇统一上报市森林公安局查处。
六、严格考核验收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专人对各村(社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实行以奖代补。
(一)生物防火带建设奖补标准为每公里奖补1.2万元。造林密度和成活率未达到标准不予奖补,宽度低于30米的不予奖补,宽度未达到50米的,按比例扣减。
(二)人工林间砍割防火带每公里奖补1200元,人工砍割林缘防火带每公里奖补1000元。宽度低于15米的不予奖补,未达到30米的按比例扣减。
(三)护林员工资奖补标准按各村(社区)山场面积每亩给予奖补1.5元。本防火期结束后,通过验收扣减已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予以发放。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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